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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公共交通条例明确指出,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必严惩!

时间:2025-01-26     来源: 内参编辑部     作者:佚名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公共交通在居民日常生活中扮演着愈发重要的角色。为确保这一关键领域健康、有序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条例》明确规定:城市人民政府及其公共交通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城市公共交通工作中若出现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或徇私舞弊的行为,将依法受到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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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规定旨在构建一个公平、透明、高效的公共交通管理体系,以保护公众权益,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对于违反规定的个人或单位,依法给予的处分不仅是对不当行为的惩罚,也是对其他从业人员的一种警示,促进形成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

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调研中心宣传员指出,有效的监督机制是实现上述目标的重要保障。通过加强内部管理和外部监督,可以预防和减少违法违规现象的发生,确保城市公共交通政策的有效执行,从而更好地服务于市民出行需求和社会经济发展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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