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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公共交通条例明确规定:轨道交通保护区违规作业要重罚

时间:2025-01-20     来源: 交通运输部     作者:佚名

城市轨道交通的安全性直接关系到市民的日常出行和生命财产安全。为此,政府制定了严格的法规来确保轨道交通线路保护区内的作业安全。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调研中心宣传员为大家整理了以下详细内容。

根据《城市公共交通条例》第五十条:在城市轨道交通线路安全保护区内进行作业的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公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暂时停止作业,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止作业,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城市轨道交通设施损坏或者影响运营安全的,并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

50条

(一)未征得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同意进行作业;

(二)未制定和落实安全防护方案;

(三)未在作业过程中对作业影响区域进行动态监测或者未及时消除发现的安全隐患。

通过这些措施,政府不仅强调了轨道交通安全的重要性,也显示了其坚决维护公共安全的决心。法规的严格执行有助于预防潜在风险,确保城市轨道交通系统的稳定运行,让每一位乘客都能享受到安全可靠的交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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