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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法》举报肇事逃逸!目击者获得奖励

时间:2024-03-15     来源: 交通内参编辑部     作者:

咱们在生活中可能都会遇到一些事故的发生,但一般都是看个热闹而已,不会参与其中。但是,大家知道举报那种肇事逃逸的行为,是会获得奖励的吗?今天全国交通运输调研中心的交通调研员来给大家分享一个案例。

案例:

2015年6月22日晚上,柳某吃完晚饭去商场遛弯儿。当她出门之后,走到一处路口横穿马路,准备到马路对面乘坐公交车时,惨剧发生了。一辆快速行驶的汽车把柳某给撞飞了,飞起两米多高,又摔到了路边。而肇事车辆仅停顿两三秒,就立马猛给油逃离了现场。路过的一位好心的司机将柳某送到医院,经过抢救,她脱离了生命危险。

后来,小区门口的一个小卖铺老板张某,看见了肇事车辆是一辆银色奥迪,车牌后三位是419,前两位是京A,于是赶紧拨打122报警。根据张某提供的信息,交警马上进行排查,迅速地找到了肇事车辆!案件处理完毕之后,交警队对张某举报肇事司机逃逸的行为给予了500元的奖励。

这个案例中,对交通事故现场目击人员举报肇事车辆逃逸进行奖励,是有法律依据的。为了鼓励举报肇事逃逸行为,《道路交通安全法》还专门规定了肇事逃逸举报奖励机制。对于举报后经过调查确认属实的,公安机关道路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给予奖励。奖励的资金来源主要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收取的交通事故处理费。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1条规定,这种对逃逸车辆举报属实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给予奖励。

朋友们有过举报交通肇事逃逸的行为吗?觉得交管部门给的奖励合不合适?欢迎评论区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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