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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知识59: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应采取哪些措施?

时间:2023-02-22     来源: 交通内参编辑部     作者:大飞哥


每个人在道路上都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安全行驶。这既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他人负责。但是,一旦发声交通事故,当事人也不能慌张,必须依法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否则自己可能承担不必要的责任,也可能加大事故伤害。根据有关规定,车辆驾驶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当采取以下措施进行处理:

第一,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

这里说的立即停车是指停在事故发生的原位置,切不可将车行驶一段距离再靠路边停下,这样会有“逃离现场”的嫌疑,如果擅自驶离现场,将承担全部责任,这一点务必要牢记。另外,交通事故当事人要注意对现场的保护。

第二,应积极抢救伤者和物资。

车辆驾驶人停车后,应当先检查有无伤亡人员,如有死亡人员,应原地不动,千万不要随意移动死者尸体;如有受伤人员,对于伤势较轻者,可以留在事故现场等待交警处理。对于伤势较重者,最好拦截过往车辆将其送往附近医院进行抢救,靠近市区的还可以拨打120急救电话或请医院派车前往抢救,但现场应当用石灰、石头、树枝、绳索等物在车辆、伤者、刹车印等处标明移动前的位置,以便恢复现场,为交警作出责任认定提供有力证据。如果一时没有车辆从此经过或者也没有救护车,为了抢救伤员,可以用肇事车将伤员送往医院,但一定要用石灰或其他物品标明车辆移动前的位置,这样做可以使交警准确地认定事故责任。若无人员伤亡,但有贵重物品的,应抢救贵重物品和车辆,但也要标明物体的位置。

第三,立即报案。

当发生交通事故需要公安机关处理时,当事人应当及时向事故发生地点有管辖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在事故发生地无执勤民警时,应拨打122交通事故报警电话报案,也可以委托同行人员或路边过往车辆驾驶员协助报警,如果因交通事故引起火灾的,当事人应当先报火警119,再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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