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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知识58:交通事故不想私了怎么办?

时间:2023-02-21     来源: 交通内参编辑部     作者:大飞哥

某天,李某在一个交通路口处和另外一辆张某驾驶的机动车发生碰撞,所幸只是汽车出现不同程度上的破损,双方的驾驶员毫发未损。李某想私了,但张某不想,这种情况下,李某该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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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未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在记录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并共同签名后,撤离现场,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对仅造成人员轻微伤或者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以及虽然对事实或者成因无争议,但协商损害赔偿未达成协议的财产损失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处理,但是有交通肇事犯罪嫌疑的除外。据可知,李某可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来处理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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