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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知识38:乘客在行车过程中强行跳车受伤,应当由谁承担赔偿责任?

时间:2023-01-06     来源: 交通内参编辑部     作者:大英雄

某日下午,李某在等公交车时将工作服置于站台上,在公交车进站后便赶紧挤上了车,以至于忘记了那件工作服。在车已经驶离车站后,才想起自己所带的工作服还在站台上。于是,他大叫司机停车,司机没有反应过来,他便用手使劲摇晃车门,并用力将车门拉开,从行驶中的公交车上跳了下去,结果一下子摔倒在地上,头部受伤。请问:乘客在行车过程中强行跳车受伤,应当由谁承担赔偿责任?

 


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由承运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本案中,李某是自己强行跳下车致伤,所以其所受伤害应由其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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