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办公室关于印发贯彻落实《法治广西建设规划(2021—2025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2-04-29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 作者:佚名
2021年7月17日,自治区党委印发了《法治广西建设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方案》),进一步明确了法治广西建设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为贯彻落实《方案》,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领导同意,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贯彻落实〈法治广西建设规划(2021—2025年)〉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11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贯彻落实
《法治广西建设规划(2021—2025年)》工作方案
为全面推进广西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充分发挥法治在推进广西交通运输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作用,根据《法治广西建设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方案》)精神,结合交通运输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把法治要求贯穿到广西交通运输工作的各个方面,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性作用,为推进广西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引领和保障。
(二)总体目标。
全面完成《方案》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到2025年,交通运输法规规章制度更加完备,依法行政实施制度体系完善,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治理现代化的法治保障更加有力。到2035年,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人民权益得到有效保障,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提高,建成立法科学、执法严格、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部门。
二、全面贯彻实施宪法
(一)维护宪法尊严和权威。
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一切广西交通运输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责任部门: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属各单位)。
(二)加强合宪性审查。
强化依宪立法,严格执行交通运输立法的合宪性审查,确保《广西壮族自治区高速公路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航道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及其他交通运输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都符合宪法精神(责任部门:厅建设管理处、水运管理处、综合运输管理处等法规规章起草处室以及厅政策法规处,厅直属行业发展中心、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
(三)深化宪法学习宣传。
认真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广西“宪法宣传周”活动,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宪法宣传力度,普及法律知识,弘扬宪法精神。严格落实宪法宣誓制度。营造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浓厚氛围(责任部门:厅政策法规处、人事处,厅直属各单位)。
三、建设完备的交通运输法规规范体系
(一)推动交通运输立法。
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高速公路条例》。加快推进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航道管理条例》等立法进程。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起草交通运输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加强交通运输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的立法后评估。对实践证明已经比较成熟的改革经验和行之有效的改革举措,及时上升为法规、规章(责任部门:厅建设管理处、水运管理处、综合运输管理处等法规规章起草处室以及厅政策法规处,厅直属行业发展中心、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
(二)拓展立法调研深度。
提高专家论证精度,扩大公众参与度。对与交通运输发展、优化营商环境密切相关的立法项目,充分听取交通运输从业者意见。健全立法征求公众意见采纳反馈机制,对相对集中的意见未予采纳的应当进行说明。对立法涉及的重大利益调整事项加强论证咨询,推进对争议较大的重要立法事项引入第三方评估工作(责任部门:厅建设管理处、水运管理处、综合运输管理处等法规规章起草处室以及厅政策法规处,厅直属行业发展中心、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
(三)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
紧密结合广西交通运输发展需要进行立法,提高立法针对性、实效性。提高立法质量,确保交通运输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不与上位法相抵触,切实避免越权立法、重复立法、盲目立法。全面核查清理现有交通运输法规规章与交通运输发展和放管服改革要求不相一致的内容,及时提出清理意见。加强交通运输立法队伍建设,全面提高交通运输立法队伍的业务能力水平(责任部门:厅建设管理处、水运管理处、综合运输管理处等法规规章起草处室以及厅政策法规处,厅直属行业发展中心、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
四、建设高效的交通运输法治实施体系
(一)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交通运输政府部门治理体系。
持续推进简政放权。加大力度推进行政权力事项取消下放,创新行政管理和服务方式,进一步推进“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全部进驻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加强权责清单对外公布、动态管理和落实应用,着重整治变相设置行政许可事项等违法违规行为。注重用法律和制度遏制不当干预经济活动的行为,解决交通运输政府部门职能越位、缺位、错位的问题(责任部门:厅综合规划处、财务处、综合运输管理处、建设管理处、水运管理处、铁建办建设管理处、安全监督处、民用机场管理处、政策法规处,厅直属行业发展中心、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
(二)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修订《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办法》,坚决贯彻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作用(责任部门:厅综合规划处、财务处、综合运输管理处、建设管理处、水运管理处、铁建办建设管理处、安全监督处、民用机场管理处、政策法规处,厅直属行业发展中心、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
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办法》。规范性文件出台前必须经过合法性审查。对专业技术性强或者疑难、复杂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进行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并经集体审议决定。严格按照规定落实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制度。及时清理规范性文件。实行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各单位每年第一季度要调整并向社会公布上一年度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目录,未经公布并列入继续有效目录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责任部门:厅综合规划处、财务处、综合运输管理处、建设管理处、水运管理处、铁建办建设管理处、安全监督处、民用机场管理处、政策法规处,厅直属行业发展中心、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系行政执法局)。
(四)持续营造法治化交通运输营商环境。
实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动形成统一开放的交通运输市场。巩固交通运输领域降费成果,持续减轻企业负担。优化交通运输领域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精神,进一步深化交通运输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持续营造法治化交通运输营商环境(责任部门:厅综合规划处、财务处、综合运输管理处、建设管理处、水运管理处、铁建办建设管理处、安全监督处、民用机场管理处、政策法规处,厅直属行业发展中心、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
(五)深入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
将广西道路运输企业与公众服务平台、广西道路运输管理信息系统等我厅自建系统纳入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大力推进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全面推行“不见面”办事,推动“一网通办”。深化交通运输领域“证照分离”改革。深入推进交通运输证照电子化,通过信息共享大幅减少申请材料,不断优化审批环节和办事流程(责任部门:厅综合规划处、财务处、综合运输管理处、建设管理处、水运管理处、铁建办建设管理处、安全监督处、民用机场管理处、政策法规处、科教处,厅直属行业发展中心)。
(六)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
推动实现道路旅客运输、普通货物运输以及危险货物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补发、换发、变更、注销及诚信考核等高频事项的“跨省通办”,推进全区交通运输系统23项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全区通办”。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进一步优化大件运输许可服务。提高办事群众和企业的主动评议率,规范化实施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责任部门:厅综合规划处、财务处、综合运输管理处、建设管理处、水运管理处、铁建办建设管理处、安全监督处、民用机场管理处、政策法规处,厅直属行业发展中心)。
(七)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行业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方案》,推进统一的行政执法着装、用车、证件、文书等标准。出台行政调解工作制度,规范广西交通运输行政调解范围和程序。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行政奖励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责任部门:厅政策法规处、综合规划处、财务处、综合运输管理处、建设管理处、水运管理处、铁建办建设管理处、安全监督处、民用机场管理处,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
(八)深化事中事后监管。
结合国家“互联网+监管”事项,动态调整完善交通运输部门抽查清单,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推行部门联合随机抽查模式,推动交通运输行业市场监管全覆盖(责任部门:厅综合规划处、财务处、综合运输管理处、建设管理处、水运管理处、铁建办建设管理处、安全监督处、民用机场管理处、政策法规处,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
(九)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研究制定《广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修订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全面贯彻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责任部门:厅政策法规处、厅综合规划处、财务处、综合运输管理处、建设管理处、水运管理处、铁建办建设管理处、安全监督处、民用机场管理处,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
(十)健全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完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与公安、检察、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对达到刑事追诉标准的涉嫌犯罪案件,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和方式,及时移送,及时备案(责任部门:厅综合规划处、财务处、综合运输管理处、建设管理处、水运管理处、铁建办建设管理处、安全监督处、民用机场管理处、政策法规处,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
(十一)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
建成广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在全区交通运输执法队伍中推广使用。建设广西交通运输治超联网系统平台,争取年内实现业务上线运行,并与交通运输部治超平台实现对接(责任部门:厅政策法规处、科教处、综合规划处、财务处、综合运输管理处、建设管理处、水运管理处、铁建办建设管理处、安全监督处、民用机场管理处,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
(十二)加强法治教育培训和宣传工作。
部署落实广西交通运输“八五”普法。根据交通运输部和自治区党委、政府部署,研究制定落实广西交通运输“八五”普法规划。深入推进行业普法工作。宣传贯彻落实《民法典》《行政处罚法》等与广西交通运输行业密切相关的重点法律法规。重点宣传新近出台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公路条例》。制定并公布年度普法责任及任务措施清单。做好“路政宣传月”专题宣传活动,强化全社会爱路护路意识(责任部门: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属各单位)。
五、建设严密的交通运输法治监督体系
(一)接受党内监督。
在自治区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下,党组(党委)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责任部门:厅机关党委,厅直属各单位党委)。
(二)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监察监督和司法监督。
认真执行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接受询问和质询制度、报备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度。认真研究处理人大及其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政府工作提出的有关审议意见,及时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改进工作。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规则》,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认真研究人民法院对交通运输领域的司法建议并及时反馈整改情况,支持检察机关开展交通运输领域公益诉讼工作(责任部门: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属各单位)。
(三)强化行政监督、审计监督。
建立健全常态化、长效化监督机制,健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投诉举报等制度。严格落实审计工作有关规定和制度,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对违法责任人员依法追究责任(责任部门:厅政策法规处、内审处,厅直属各单位)。
(四)完善公众监督和举报反馈机制。
充分发挥“12328”电话重要作用,充分运用12328电话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受理投诉举报、协调利益关系、倾听意见建议。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调整优化处置流程。依托电视台、政府网站等,加强舆论监督,鼓励新闻媒体对各类交通运输违法行为进行曝光(责任部门: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属各单位)。
六、建设有力的交通运输法治保障体系
(一)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落实《广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组织开展“职业道德大讲堂”“广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能力比赛”“大调研、大走访”等活动。适时启动全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建立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在执法普法的同时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责任部门:厅政策法规处,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
(二)加强法治专门队伍建设。
加大对法治干部的培养、使用和交流力度,拓宽法治工作机构、行政执法部门之间及与其他组织的人才交流渠道,重视提拔政治素质高、法律素养好、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的法治工作干部(责任部门: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属各单位)。
(三)突出法律公共服务等法治队伍建设。
按照中央依法治国办《关于加快推进公职律师工作的意见》,设立公职律师、机构及首席公职律师职位。首席公职律师和担任法制工作机构的负责人要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公职律师要起草、论证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审查修改重要法律文书,参与处置涉法涉诉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信访案件,办理行政复议、诉讼、仲裁案件(厅政策法规处,厅直属各单位)。
(四)全面实行领导干部学法制度。
领导干部要通过厅(局)长办公会议学法等形式,系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好宪法、通用法律知识和与自己所承担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切实做到学法计划、内容、时间、人员、效果“五落实”(责任部门: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属各单位)。
(五)通过法治实践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
单位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必须守法律、重程序、受监督,牢记职权法定,切实保护人民权益。要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依法治理经济,依法协调和处理各种利益问题,努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责任部门: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属各单位)。
七、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一)加强党的领导。
全面发挥党组(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贯穿到法治建设各方面。要在各级党组织的统一领导下,谋划和落实好法治建设的各项目标任务。党组(党委)和领导干部要支持立法、司法和其他执法机关开展工作,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责任部门:厅机关党委,厅直属各单位党委)。
(二)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
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好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每年至少听取1次推进依法行政、法治建设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制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厅直属各单位要依据本方案制定加强法制建设具体措施,对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建设作出具体安排部署,每年年终要报告本年度依法行政情况和下一年度工作安排(责任部门:厅机关党委,厅直属各单位党委)。
(三)强化考核评价和督导检查。
各部门、各单位要把法治建设成效纳入绩效考核指标,充分发挥考核评价对交通运输法治工作的重要推动作用。领导和监督领导干部模范遵守宪法法律,坚决查处知法犯法、违法用权等行为。结合年度重点工作,开展定期检查和专项检查,对存在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责任部门:厅政策法规处,厅直属各单位)。
(四)加强宣传引导。
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作用,广泛宣传法治广西建设和广西交通运输部门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提升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成效。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加强法治文化宣传阵地建设,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确保法治广西建设取得成效(责任部门: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属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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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完成北京总部指定的国家重大课题和社会公共选题任务; (2)开展资讯采编、课题调研和法制宣传活动; (3)运用一体化应用平台开展服务的各项公益性、有偿性服务; (4)运用好互联网媒体平台的积极功能,为百姓维权提供合规渠道,监督政府等职能部门的行政不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正义,响应国家倡导的构建和谐社会的号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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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网上申报,在总部网站上用本人户名和密码登录发布选题; (2)发送短信息 至总部指定号码,选题申报内容必须具体准确,调研时间、调研人员姓名、涉案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或各类组织的名称、调研事件及调研选题来源。 注:选题重复后者不予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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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发布于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会在多个网站上共享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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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区域您自己申请,一般是长期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者业务范围,以方便开展工作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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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需要填写调研车牌《申请表》,并提供车辆的行驶证和驾驶证复印件,车辆所有人的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费用是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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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联系的写稿组稿业务所得撰稿费或编辑费,由书写人所有。另外通过联系各类网络会员、网站开发及维护等资讯信息业务服务;舆情监测、危机公关、网络推广、不良稿件及信息处理等网络舆情服务,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维权服务、调研活动、市场调查、学术课题等法律咨询服务,联系主题活动或驻外代理机构等都有一定的提成比例。具体收入来源和提成分成比例详见制度规定的业务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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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法制调研中心官网和核心主网的人工审核时间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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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前期发布的文章都需要审核,主要审核文章内容和格式。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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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交通运输相关的政策法规、执法司法、焦点问题、学术理论等方面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维权援助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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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调研中心是依法依规开展互联网信息经营活动、法律咨询活动和正常民事代理活动,是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利,也是有义务遵守的规则。目前,中心受理的案件,90%政府都及时给予了书面或者电话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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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首先需要将电子版材料整理好发送到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调研中心官方微信上ZXT-qgjtfzdyzx。同时写一封求助信或举报信,信里的内容要包含:你是谁、你要投诉谁、按照时间线索叙述发生了什么事、提供相应的证据、和您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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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调研中心与交通运输没有关联,之所以官网上会出现交通部的窗口 ,只是为了方便业务开展过程中的查询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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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宣传推广党和国家交通运输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及交通运输项目;发布政务公开信息及政府交通运输资讯;积极采集发布各类交通领域的政策法规、行业信息、各地动态等各方面信息资讯,涉及法制、社会、民生、执法等相关资讯均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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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交通安全调研网不是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调研中心的官网,是中心其中的一个核心网站。核心网站是中心的功能性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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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资讯发布中心的双百网站是按不同的行业、不同功能分类,同一类别的网站由一个后台控制,方便操作和管理。同一类别里相同功能栏目会重复出现,特殊的网站,网站栏目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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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交通内参是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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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需要先填写《删稿申请表》将填好后发送到网站底部邮箱进行删稿申请,同时提供相应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有效证明身份的文件,并保证全部真实且合法获得,申请内容填写不完整视为无效,如是转载请提供源网站已删除的证明。中心审核后会将审核结果回复到其指定的电子邮箱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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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正规网站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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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收费,成为了我们的交通信息员,可以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正能量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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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利用行业百网站群,为企事业机关单位或其他组织、个人进行正能量宣传,发布涉及政策法规、XX动态、法制监察、监督调查、执法在线、内参纪要等方面的最新法制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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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特约编辑岗位可以对外进行有偿服务业务,按规定收费,详见《全国统一网络业务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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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通过提供舆情监测、危机公关、不良稿件及信息处理等服务,收取网络舆情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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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交通调研员等各类兼职人员,我单位不提供薪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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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交通运输相关的政策法规、执法司法、焦点问题、学术理论等方面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维权援助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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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舆情监测员主要工作是有效应用政务、行业双百网站群和分析工具,对网络舆情进行有效监测、监控、公关、管理、分析应对和进行有效的舆情管理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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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最好是提供蓝底一寸证件照电子版照片,提供电子版是为了制作工作证件用,纸质扫描后不是很清晰,做证件照效果不好,如果实在不能提供就寄纸质版的,我们扫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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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交通运输信息员的主要工作是采集、编发各类交通运输领域的资讯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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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交通调研员主要负责调查、研究和分析交通法律问题,收集相关数据和信息,并提出建议和意见;而市场监督员主要负责监督和检查行政机关和其工作人员是否遵守法律和法规,发现违法行为并采取相应的监督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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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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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很抱歉现在网站上还无法提供所有证件模板的查询服务,这是官网待完善的内容之一。现在查询可以采用加微信(ZXT-qgjtfzdyzx),发您需要了解的证件样子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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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在所有岗位中,权限最高,业务范围最广,也是综合能力要求最高的岗位。调研员可以依法依规,针对个案进行调研,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有权申请向全国各级党政机关及涉事企事业单位发送调研函,协查函,函件由北京总部代发,前提是调研选题经查事实清晰、证据充分,总部予以立案。调研员可对外提供互联网全业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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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对不起!我们不提供您需要的查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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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我们不是政府部门,我们单位是全国性综合法律服务平台,可以提供相关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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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宣传推广党和国家交通运输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及交通运输项目;发布政务公开信息及政府交通运输资讯;积极采集发布各类交通领域的政策法规、行业信息、各地动态等各方面信息资讯,涉及法制、社会、民生、执法等相关资讯均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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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在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官网上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的栏目可以打开查看具体的网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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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任何人员,不可以将负面文章的直接发布,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在经过单位调研核实,且相关资料和手续齐全,并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的前提下,才可以发布。文章发布是由总部安排编辑人员发布,调研员不能直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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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平台由4个官网和政务、行业独立域名网站各100个组成,共204个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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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意从事交通运输公益性工作,熟悉国家交通运输相关政策法规与交通领域工作,五年内无违法犯罪记录;熟悉基本的网络操作,能合理运用互联网信息网络平台的各类资源;了解、关注交通运输行业,年龄在25-65周岁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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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意从事交通运输公益性工作,熟悉我国交通运输相关法律法规、司法政策,五年内无违法犯罪记录;熟悉调研工作,熟悉网络基本操作,年龄在25-65之间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有过执法或者公检法行业相关从业经验者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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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4个不同的项目官网承担不同的网站功能,对应着4个业务板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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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百网站群包含核心网站,核心网站为政讯通专兼职工作人员提供特殊业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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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项目主要是发展行业资讯细分类网站,做的是行业市场细分和话语权平台,以网站站群模式增强项目市场竞争力的同时,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尽量满足用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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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交通内参》的主管单位是北京政讯通网络传媒中心,我单位从事的是交通运输领域调研活动,不是新闻媒体,没有记者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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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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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按相关规定:如政治水平、法律法规意识、学历专业、业务水平、工作经验、工作态度、调研年限、社会责任感、工作绩效等,考评调研员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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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依据具体情况。如果您是我们的中心会员,那您发布文章是免费的。会员有相应的账号和密码,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正面宣传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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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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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去工信部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和全国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中查询,项目官网的备案号在网页的尾部有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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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调研员申请需提交:岗位登记表及承诺保证书,无违法犯罪证明(由居住地或者户籍派出所开具),身份证复印件2份、一寸蓝底免冠彩照3张(同时附电子照片1份)、个人简历1份及相关学历或岗位资质证明资料复印件。 申请材料准备齐全,邮寄至全国交通运输资讯发布中心总部,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联系邮箱:qgfzdyzx@163.com,联系 Q Q:3206414697、1224368922,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 建国门内大街26号 新闻大厦5层,邮编:10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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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需要您先按照我们单位的投诉程序操作,我们在收到您的投诉材料后根据案情情况给予您是否受理的意见。 投诉信的要求:收文单位:全国交通运输资讯发布中心;当事人身份(您是谁)、被投诉方(我要投诉谁)、按时间顺序写案件的经过,要求叙述清楚明了,现有证据内容,投诉诉求,联系方式等内容并由投诉人本人签字按手印,附上本人身份证明,如果本案申请人超过15位申请人需要有所有申请人出具的委托书。同时附上案件现有证据的复印件(合同、协议、公告、判决书等),所有上述材料寄至北京总部,我们核查后会与您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