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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网联汽车“上路”要守的新规矩

时间:2024-11-05     来源: 内参编辑部     作者:佚名

多地政府针对智能网联汽车的道路测试和示范应用出台了《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规范(试行)》。政策的核心要求之一是,道路测试主体必须提供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或示范应用的安全性自我声明,并由省、市级政府相关主管部门进行确认。同时,测试车辆必须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并提供每车不低于五百万元人民币的交通事故责任保险凭证或不少于五百万元人民币的自动驾驶道路测试事故赔偿保函。

安全性自我声明是测试主体对车辆安全性能的承诺和保证,涵盖了车辆的技术状况、自动驾驶系统的可靠性、以及测试方案的合理性等多个方面。这一声明的提交和确认,有助于主管部门对测试车辆进行全面评估,从而保障道路测试和示范应用的安全进行。

强制性的保险要求则是为了应对可能出现的交通事故,确保事故受害人能够得到及时的赔偿和救治。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是车辆上路的必备保险,而高额的交通事故责任保险或赔偿保函则为自动驾驶车辆可能造成的更大损失提供了充足的保障。

这一政策不仅强调了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和示范应用的安全性和合法性,也体现了政府对自动驾驶产业发展的重视和支持。通过明确的安全声明和保险要求,政府为自动驾驶技术的落地应用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同时也为相关企业和研究机构提供了更加清晰的发展路径和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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