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解读

《道路交通安全法》外国人没有中国驾照,开车出了事故怎么处理?

时间:2024-03-19     来源: 交通内参编辑部     作者:

最近有朋友在后台私信问我:要是一外国人没有咱们中国的驾照,开车在路上出了事儿会怎么处理呢?我觉得好多人是不是也有过这种疑问?今天全国交通运输调研中心的交通调研员就来给大家分享一下相关的案例和法规。

案例:

2010年9月10日,外国人杰克在没有中国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开一辆小轿车在北京一小区内行驶着,拐弯儿的时候车辆的反光镜碰到了正在走路的75岁老太太周某,结果导致周某多处骨折送到医院治疗。后来经过交警对这起交通事故进行认定,认为应该由杰克负事故全责。

2010年11月,周某起诉到北京市某区人民法院,要求杰克赔偿医药费、护理费等各项费用总计2万余元。法庭上,杰克辩称周某主张的伤害后果与交通事故缺少因果关系,仅愿意按鉴定部门的鉴定结论承担赔偿,并对自己给周某造成的伤痛表示道歉!

而法院认为,杰克无证驾驶车辆导致周某受伤,依据交警出具的责任认定,由杰克承担事故全责。依据技术鉴定,周某左第五掌骨基底部骨折系本次事故所致。由此,法院一审判决,杰克赔偿周某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和律师代理费共计人民币20250元。另外,杰克自愿一次性补偿周某人民币5000元。

现在随着咱们国家开放力度加大,越来越多的外国人愿意来到咱们这儿就业发展,其中一部分人员在国外已获得车辆驾驶执照,但拥有国外驾照不等于就能在中国驾驶车辆。对此,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均有明确规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考核合格的,可以发给中国的机动车驾驶证。

这个案例中,杰克仅持有外国驾照而没有我国驾照,在我国境内开车行驶属于无证驾驶。而无证驾驶所引发的交通事故,驾驶人需承担事故全责!

交通内参【全国交通运输调研中心】诚聘交通调研员,关注反腐倡廉,依法维权,依法行政,扫黑除恶,欢迎您加入010-56019687、010-53385910。

调研中心

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资讯发布中心 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调研中心 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舆情监测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