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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法》发生事故后,可以私了的情形有哪些?

时间:2024-03-06     来源: 交通内参编辑部     作者:

现在路上车多人多,在日常出行当中可能难免会碰上一些事故。发生事故了,有的人觉得没什么大不了的,就会想着双方私了就得了。那么,这就来了一个问题:发生事故后,哪些情形是可以私了的呢?今天全国交通运输调研中心的交通调研员来给大家讲一讲。

案例:

2023年某天,刘某正常开着车到了一处红绿灯,这时信号灯是红灯,刘某停车等红灯。突然他觉得车晃动了一下,从后视镜看到被车追尾了,他下车查看了一下,发现被撞的后保险杠几乎没有事儿。后车司机也是连忙道歉,说到该怎么解决就怎么解决,刘某觉得不用报交警来处理,就说到私了,对方也是同意这一行为。最后双方私了解决的这起事故。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规定,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车辆可以移动的,当事人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对现场拍照或者标划事故车辆现场位置后,立即撤离现场,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再进行协商。非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者行人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基本事实及成因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此外,《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第二款与第三款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这些法规大家一定要记住,遇到事儿的时候才明白法律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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