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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法》交管部门把收到的罚款自己留存,不上交?

时间:2024-02-22     来源: 交通内参编辑部     作者:

经常开车的朋友们应该都经历过被交警罚款的事情吧?那么,就有不少的人会有一个问题想问,每年交管部门能收到多少罚款?经过资料的查询,咱们国家每年罚款的数额可以高达2000多亿!

特别是每逢佳节的时候,交管部门肯定会几波整治行动查处酒驾、违规停车等高发交通违法行为。有的人会想,一次处罚这么多钱,那么多人都会经历罚款,这么多钱交警会不会自己拿着?不上交“国库”啊?今天全国交通运输调研中心的市场监督员来给大家聊一聊。

很早以前,有媒体报道称部分地区交管部门存在将收到的罚款留存的现象。这样的行为也是引起了公众的关注,因为罚款收入必须全额上缴国库,而不是被交管部门私自留存!还有报道称,某地交管部门把收到的罚款留着用于自己部门的日常支出,后来也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谴责!过了没多久,该地的政府对交管部门进行了处理,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追责!

那么,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实施罚款的行政处罚,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实施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收缴的罚款以及依法没收的违法所得,应当全部上缴国库。并且,第一百一十五条对违反规定不按时足额将罚款上缴国库的交通警察做出处罚规定,不执行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制度或者不按规定将依法收取的费用、收缴的罚款及没收的违法所得全部上缴国库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缴的罚款属于国家公共财产,必须积极上缴国库,而不变相据为己有,侵占国家财产现在这种情况应该是已经没有了,如果还是有的话,广大群众也再此呼吁政府加强对交管部门的监督不要让这种事件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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