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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法》开车把人撞了扔车跑了,属于交通肇事逃逸行为吗?

时间:2024-02-18     来源: 交通内参编辑部     作者:

大家都知道,当发生交通事故时,要第一时间报警,可是有一位老太太却没有这么做,她驾车撞伤人后,非但没有报警,而是选择第一时间逃走!今天全国交通运输调研中心的交通调研员给大家分享一个案例。

2023年9月某日的上午8点,某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了群众报警称:在某道路上发生了一起汽车和自行车相撞的交通事故,汽车驾驶人肇事后逃逸,现场有人员受伤!后来通过民警现场勘查和走访,最终将老太传唤到案。因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决定对其处以罚款1100元、行政拘留4日的处罚,并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的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同时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我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所以,交通肇事后弃车逃离的,造成一定法律后果的,属于交通肇事逃逸行为,应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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