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交通知识

交通知识25:乘车人因交通事故受伤或财产受到损害的,可以向哪些人要求赔偿?

时间:2022-12-05     来源: 交通内参编辑部     作者:大英雄

张某乘坐出租车外出,由于另一辆汽车抢行,致使两车相撞,张某在事故中头部受伤。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却认定张某所乘出租车没有责任。请问:乘车人因交通事故受伤的,可以向哪些人要求赔偿?

1

张某有两种途径可以要求赔偿。一是乘坐的出租车主虽然没有过错,但因受伤的是“人”,所以该出租公司仍应承担赔偿责任。根据《合同法》第302条的规定,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而不论承运人是否有过错,即承担无过错责任。因此,可以以与出租汽车公司形成的合同关系,提起违约之诉。另外,根据《民法通则》第119条的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选择向负事故全部责任的肇事司机索赔。因此,身体受到伤害,可以选择任何一方要求赔偿;但是不能同时提起这两种诉讼。


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资讯发布中心 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调研中心 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舆情监测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