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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资质,运危险品还要看什么?这份法律义务清单请收好

时间:2025-12-25     来源: 交通内参编辑部     作者:

在危险货物运输这一特殊领域中,安全不仅是运营的核心,更是法律赋予的责任。为保障公共安全与市场秩序,我国制定了详细的法律法规,对运输行为进行严格规范。其中,针对运输物品的限制与管理是防范风险、确保合规的关键环节。

依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三十三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单位承担着明确的法律义务。首先,其不得运输任何法律或行政法规明确禁止运输的货物。这一禁止性规定是运输活动的绝对红线,旨在从源头上排除具有极端危险性或对社会秩序构成严重威胁的物品进入运输环节。任何企业都不得以任何理由触碰这条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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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对于法律或行政法规所规定的限运货物,或需要凭证方可运输的货物,运输企业或单位必须严格遵守程序,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完备的运输手续。这意味着,运输资质并非“一证通”,对于特定类别的危险货物,必须取得相应的许可或证明文件,实现精准监管与过程可控。

更为重要的是,当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某些危险货物必须由托运人先行办理特定手续(如安全评估、备案、特别许可等)后方可交运时,运输企业则肩负起“查验者”的关键职责。在承运前,企业必须主动审查、核实托运人提供的相关手续是否齐全、合法且在有效期内。这是一种法定的审慎承运义务,旨在形成托运人与承运人之间的责任衔接与监督闭环,共同堵塞管理漏洞。

综上所述,这些规定共同构建了一个多层次、全链条的运输准入与核查机制。它不仅是企业安全运营的操作指南,更是行业健康发展的制度保障。遵守这些规定,意味着运输企业将合规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这不仅是对企业自身长远发展的负责,更是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对社会公共利益的切实守护。唯有如此,才能共同筑牢危险货物运输领域的坚固安全防线,促进交通运输行业在安全轨道上行稳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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