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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货车未买交强险,出事谁赔?法律这样规定!

时间:2025-11-03     来源: 交通内参编辑部     作者:

在道路交通中,交强险作为一种强制性责任保险,旨在保障交通事故中受害人的基本权益。然而,实践中仍有一些车辆,例如部分大货车,未按规定购买交强险。一旦这类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其赔偿责任的认定便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未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在事故中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时,其赔偿问题需遵循以下原则。

首先,未依照国家规定购买交强险的机动车,在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时,必须由交强险的投保义务人(通常是车主或管理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先行承担赔偿责任。这意味着,即使大货车未实际投保,其投保义务人仍须履行相当于交强险范围内的赔偿义务,以确保受害人能够及时获得基本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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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若投保义务人与实际侵权人(例如驾驶员)并非同一人,则二者需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这种连带责任的设计,旨在强化对受害人的保护,避免因责任主体不明而影响赔偿落实。对于超出交强险责任限额的部分,则需根据交通事故的责任划分,由事故双方按比例承担赔偿。

在具体赔偿项目上,主要包括以下几类:一是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二是若事故导致受害人残疾或死亡,还需赔偿辅助器具费、残疾赔偿金、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等;此外,如造成严重精神损害,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财产损失部分,则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综上所述,未购买交强险的大货车发生交通事故后,其投保义务人及侵权人仍须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以保障受害人的合法权益。这也再次提醒广大机动车所有者和管理者,依法投保交强险不仅是法律义务,更是分担风险、维护社会公平的重要举措。唯有各方共同遵守规则,才能构建更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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