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质量第一 抓好质量提升 共筑质量诚信 建设质量强国
时间:2025-10-28 来源: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作者:佚名
2025年全国“质量月”企业质量诚信倡议书
(2025年9月·北京)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以下简称《纲要》)部署,深入推动全民质量行动,市场监管总局等26个部门联合开展以“加强全面质量管理 促进质量强国建设”为主题的2025年全国“质量月”活动。
党中央、国务院始终高度重视质量工作,把质量发展摆在战略位置来抓,采取了一系列推动质量提升的重大政策措施,加快建设质量强国,我国质量总体水平不断提升,促进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为一项重要的群众性质量活动,全国“质量月”活动自1978年以来持续开展,相关政府部门统一部署,以企业为主力军,各行各业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在促进全社会树立“质量第一”的强烈意识,推动我国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不断提升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作为质量检验行业组织和质量专业社团机构,积极响应2025年全国“质量月”活动部署,谨此组织一批在推进质量变革、质量创新、质量提升、质量诚信方面具有显著示范带动作用并坚持质量第一、崇尚诚实守信、着力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重视品牌建设、不断提升质量效益和核心竞争力、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行业和区域质量诚信标杆企业以“坚持质量第一 抓好质量提升 共筑质量诚信 建设质量强国”为主题共同发出《2025年全国“质量月”企业质量诚信倡议书》,着力推动全民质量行动,全力营造质量诚信社会氛围,合力推进质量社会共治,助力推进质量强国建设。
首先,我们倡议共同率先做到:
抓好质量提升行动,推进《纲要》贯彻实施。质量是发展之基、利民之举、强国之策。着力质量变革,抓好质量提升,满足人民群众高品质消费需求,推进质量社会共治,推动高质量发展,推进质量强国建设,是社会各界的共同责任。我们要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积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纲要》关于建设质量强国的决策部署,大力促进质量变革创新,引导全社会形成崇尚、保护和促进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大力提升各行业质量水平,加快推进质量强国建设,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提升质量管理水平,落实质量主体责任。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企业安身立命的根本准则,也是市场经济的坚实基础、社会良序的运转基石,更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我们必须着力培育发展新动能新优势,加强和完善供应链、产业链质量管理,建立企业质量首负责任、缺陷产品召回、工程质量终身负责以及服务质量保障等制度,完善质量安全控制关键岗位责任制,利用质量技术基础设施提升质量。我们要针对顾客的需求、法律法规的要求、环境因素和能源因素及危害因素与绿色低碳发展来建立健全质量责任制度,广泛开展质量改进、质量攻关、质量诊断、质量提升等活动,推动质量数字化、信息化,严格把关质量检验检测,健全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履行质量担保责任等法定义务,努力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营造良好消费环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质量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发挥标杆引领作用,推动质量协同发展。质量体现着人类的劳动创造和智慧结晶,质量发展永无止境。我们要加强行业和区域质量合作,适应技术创新和需求变化,切实加大技术创新投入,积极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改善品种质量、提升产品档次和服务水平,研发具有核心竞争力、高附加值和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产品和服务。我们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质量发展之路,大力实施标准化战略,积极成为国际标准制定(订)的主要参与者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实施主体,将质量管理的成功经验和先进方法向产业链延伸推广,发挥质量标杆和先进标准的引领示范作用,带动产业整体质量水平提升。我们要大力实施产业基础质量提升工程,协同推进质量技术研发与产业应用,夯实现代化产业体系质量根基,发挥优势企业对中小企业良性互动、协同发展的带动提升作用,不断实施产业链质量提升行动,充分发挥引领作用,帮扶中小企业解决质量创新、质量攻关难题,加强对上下游两端企业的支持带动,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促进保链稳链强链,引领新产品开发,推动行业整体技术升级、品质进步及产业结构调整,增强质量竞争力,为推进建设质量强国而不懈努力。
坚守质量安全底线,促进质量社会共治。质量是人类生产生活的重要保障,生产和提供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高质量产品和服务,必须成为企业的根本追求。我们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聚焦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扩大优质产品和服务供给,着力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把质量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一个生产环节、每一个工作岗位和每一名员工,对企业的产品和服务质量负责、对消费者负责、对社会负责、对国家负责,更好满足人民群众高品质消费需求。我们要强化以确保质量安全、促进可持续发展为基本要求的企业社会责任理念,建立健全履行社会责任的机制。我们还要强化诚信自律,践行质量承诺,助力提振消费信心,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用得舒心、吃得安心。我们也要大力宣传中国质量、传播中国质量故事、褒扬中国质量先进、宣传中国质量品牌,发挥防伪技术应用与质量诚信溯源等新技术新业态在质量提升中的作用,满足消费者有价值分享的消费需求,将诚实守信、持续改进、创新发展、追求卓越的质量精神转化为企业及企业员工的行为准则,大力弘扬先进质量文化,在全社会着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浓厚氛围。
同时,我们倡议企业界争先做到:
始终坚持质量第一,着力抓好质量管理。质量是兴业之本、强国之基,事关民生福祉,关系到经济社会的发展大局。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发展新质生产力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动力与关键所在。广大企业既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也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更是推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重要力量,必须要牢固树立质量第一意识,注重质量和效益,加强全面质量管理,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倡导精益求精、追求卓越质量,培育质量职业精神,造就责任心强、有专业素养的职业队伍,为质量升级提供不竭动力。食品、药品、农产品等安全直接关系民生福祉、产业发展、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相关生产经营企业务必高度重视“四个最严”要求,不断提升质量安全保障水平。广大企业都要秉持质量至上的发展理念,推动建设全员、全要素、全过程、全数据的新型质量管理体系,强化质量创造价值的发展导向,推动理念、目标、工具、方法等全方位变革,以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为企业经营、产业发展与经济增长注入活力,彰显中国坚定不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决心和信心。
切实坚守质量诚信,扎实保障质量安全。质量体现着人类的劳动创造和智慧结晶,体现着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守诚信是中华民族在长期实践中培育和形成的独特思想理念和道德规范,诚信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之一。广大企业都要强化质量意识、法治意识、诚信意识,增强信用意识和契约精神,努力将诚实守信、追求卓越的质量精神转化为企业的行为准则,以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为出发点,把以人为本作为高质量发展的价值导向,把安全为先作为高质量发展的基本要求,把诚信守法作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石,把夯实基础作为高质量发展的保障条件,把创新驱动作为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落实质量安全保证的法律责任。同时,广大企业都要履行诚信经营的社会责任,严格遵守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不敢失信、不能失信、不想失信长效机制,支持健全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制度,完善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建立健全售后服务制度,完善消费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增强质量服务效能,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质量问题,使诚实守信成为企业生产经营的价值导向和自觉追求,持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日益增长的质量需求。
注重夯实质量基础,着力推进质量发展。质量反映一个国家的综合实力,既是企业和产业核心竞争力的体现,也是国家文明程度的体现,更是人类社会的不懈追求。广大企业必须切实推动《纲要》落实落地,把质量工作摆上发展的战略位置,更加注重质量基础建设,推动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要素的协同运用和融合发展,提升质量技术机构的数字化水平,建设更加智慧的质量基础设施,不断提升企业质量竞争力。广大企业要充分运用先进理念和现代技术,重视质量信号传递反馈的作用,切实运用产品质量防伪追溯等可靠便捷的质量技术服务,提高质量在线监测、在线控制和产品全生命周期质量追溯能力建设,推进消费品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适应新的消费领域、消费模式、消费热点,率先运用优质产品和服务质量承诺标识,尽快形成以技术、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的竞争新优势,倡导节约、杜绝浪费,引领优质优价理性消费的积极性,以质量技术帮扶助力我国乡村产业振兴,推动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中国速度向中国质量转变、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增强国内外对中国企业、中国质量、中国品牌的信心。
另外,我们倡议全社会努力做到:
共同筑牢质量诚信,助推中国质量发展。质量问题关系每一个社会成员,既需要政府职能部门的科学有效监管,也是社会各界的共同责任,需要包括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等在内的全社会共同努力。有关部门要不断创新质量激励政策,营造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充分激发经营主体质量创新活力,充分发挥质量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畅通质量举报投诉渠道,优化消费环境,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实现产权保护、公平竞争、质量标准等制度的统一,持续增强高质量发展的持久动力。消费者要掌握质量知识,对产品和服务质量的优劣“用脚去投票”,着力抵制低价无序竞争乱象。行业协会和质量机构要加强质量方面的引导和监督,督促行业诚信自律,引导企业提升产品品质,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新闻媒体要发挥舆论监督和引导作用,宣传推广优质产品和服务,引导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形成全社会崇尚质量的浓厚氛围。科研技术和检验检测等机构要注重提高计量测试、检验检测、认证认可服务水平,提升检验工作质量和技术把关水平,不断增强质量基础支撑能力和服务能力。通过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优化营商环境,齐抓质量提升,激发市场活力、释放消费潜力、促进产业升级、增强发展动力,凝聚质量共识,促进质量合力,加快质量变革,形成强大力量,为我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奠定质量基础。
凝聚诚信质量共识,唱响中国质量精神。质量强则国家强,质量兴则民族兴。深入实施质量强国战略,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只有人人都来监督产品和服务质量、人人都来改进工作质量、人人都为质量建设作贡献,我们才能汇聚起建设质量强国的磅礴力量。我们要紧紧围绕“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体制机制,倡导全社会树立视质量为生命、以高质量发展为追求的鲜明导向,着力营造“人人关心质量、重视质量、追求质量、创造质量、享受质量”的社会氛围。我们必须下大力气加强质量基础设施能力的提高,严格质量标准,保证产品质量安全,狠抓质量品牌提升,把提升质量作为新发展阶段的内生动力,以质量供给升级满足需求结构升级促进经济发展实现由低水平供需平衡向高水平供需平衡的跃升。我们要健全质量多元治理机制,落实各方质量安全责任,全方位、多层次、多渠道加强质量主题宣传,传播先进质量理念,弘扬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学会及消费者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引导行业质量诚信自律,鼓励社会公众积极参与质量诚信建设,努力在全社会倡导和培养诚实守信价值取向和行为规范,唱响中国质量诚信,形成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合力,营造出公平诚信的社会环境,提升我国质量竞争力,共同把高质量发展事业在我们手中变成美好的现实。
推进建设质量强国,共创中国质量辉煌。我们必须认识到,质量是繁荣国际贸易、推动经济增长、增进民生福祉的重要因素。在我国进入高质量发展的新时代新征程上,质量强国是目标、也是方向,建设质量强国是过程、也是路径,推动高质量发展,最终建成质量强国,既是应有之义、也是必然要求。深入推动全民质量行动,不但是高质量发展的方向,也是建设质量强国的遵循。建设质量强国不仅需要企业的努力,也需要动员全社会的广泛支持。人类是命运共同体,全社会都要牢固树立质量第一意识,弘扬质量先进文化,提升全民质量素养,促进质量社会共治,加快发展新经济、培育壮大新动能、改造提升传统动能,大力提升各行业质量水平,激发质量创新动力,释放质量提升活力,创造质量提升新经验,着力依靠变革创新推动质量发展,打造集质量、标准、技术、品牌于一体的高品质产品和服务,在市场竞争中铸就中国质量、培育中国精品、打造中国品牌,让质量诚信惠及亿万中国人民和全球消费者,推动全球经济高质量发展。
原文链接:http://scjg.jl.gov.cn/ztzl/zlqs/202510/t20251009_9332166.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答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正规网站(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
答 开展交通运输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工作,按主题、分行业、分领域、分区域、分事例的进行精准交通普法工作,宣传推广党和国家的交通运输政策及项目。
-
答 申请材料准备齐全,邮寄至全国交通运输调研中心总部,邮寄地址(两个办公区均可办理):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邮编:100005;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邮编:100810,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调研中心通联部收,电话:010-56019687、010-53385910。资格审核通过后会电话联系您!
-
答 总共有4个官网,分别是: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资讯发布中心,提供资讯信息化服务,以资讯发布为主;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调研中心,承担调研、法律服务等功能;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舆情监测中心,承担舆情监测、发布、处理、公关等功能;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承担行业发展促进、服务功能。
-
答 需要先看一下活动内容,如果合适可以做主办方,用中心名义主办活动是2万起,具体的商谈。
-
答 依据您所描述的特长与需求,特约编辑、特约通讯员、交通运输信息员、法制宣传员岗位都可以申请,您可以任选其一。
-
答 (1)交通运输政策法律法规的落实监督和反馈工作,宣传推广党和国家交通运输相关政策及项目,对社会热点、焦点现象等关系民生的交通运输工作进行监督反馈; (2)行使宪法赋予公民的监督权利; (3)利用交通领域的网络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的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网站群,积极采集编发各类交通领域资讯信息。
-
答 调研员可自主申请全国、省、地级市三个工作范围,为方便开展工作,一般选择长期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者意欲开展工作的地区。
-
答 特约编辑工作主要是涉及交通运输领域的相关资讯信息的采集和编发工作,交通网络信息化工作等。
-
答 中心总部不提供工资,调研员岗位有可经营性项目,调研员联系的写稿组稿业务所得撰稿费或编辑费,由各调研员个人所有。另外通过联系各类网络会员、网站开发及维护等资讯信息业务服务;舆情监测、危机公关、网络推广、不良稿件及信息处理等网络舆情服务,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维权服务、调研活动、市场调查、学术课题等法律咨询服务,联系主题活动或驻外代理机构等都有一定的提成比例。具体收入来源和提成分成比例详见制度规定的业务资料。
-
答 交通运输信息员申请表格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级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可以直接在4个项目官网任一网站下载,进入官网点击“申请加入”栏目,选择“交通运输信息员”,打开页面里蓝色字体点击下载即可。具体填写要求参照《登记表填写规定》。
-
答 调研函主要是向涉案相应单位反映和核实事情情况
-
答 交通内参是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之一,交通内参网网站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审批并经公安网安备案,是合法合规的单位。
-
答 需要您先填写《删稿申请表》将填好后发送到网站底部邮箱进行删稿申请,同时提供您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有效证明身份的文件,并保证全部真实且合法获得,申请内容填写不完整视为无效,如是转载请提供源网站已删除的证明。我们审核后会将审核结果回复到您指定的电子邮箱中,请您注意查收。
-
答 交通运输调查员申请需提交: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保证书;无违法犯罪承诺书;无违法犯罪证明(由居住地或者户籍地派出所开具);身份证复印件2份;一寸蓝底免冠彩照3张,同时附电子照片1份;个人简历1份及相关学历或岗位资质证明资料复印件。 相关表格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级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可以直接在4个项目官网任一网站下载,进入官网点击“申请加入”栏目,选择“交通运输调查员”,打开页面里蓝色字体点击下载即可。具体填写要求参照《登记表填写规定》。 (如:http://jtyssyfz.org.cn/show-12111.html)
-
答 交通运输调查员授权使用交通项目官网、政务百网及行业百网,共204个网站。
-
答 是五年以前的事情吗?因上访拘留是治安拘留还是刑事拘留的,如果是五年以前的事情,不是刑事拘留可以申请。
-
答 资讯核实函发的是资讯核实稿件,对于所发稿件的内容进行逐一核实确认,要对文稿涉及双方当事人的相关内容向当事人或相应涉事单位核实,做到所发稿件整体表述事件的证据充分,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避免网上发布内容失真或者片面性,同时再一次催促相应涉事单位尽快处理核实该案件。
-
答 没有联系,只是为了方便业务开展过程中的查询需要。
-
答 中心总部不提供工资,调研员岗位有可经营性项目,调研员联系的写稿组稿业务所得撰稿费或编辑费,由各调研员个人所有。另外通过联系各类网络会员、网站开发及维护等资讯信息业务服务;舆情监测、危机公关、网络推广、不良稿件及信息处理等网络舆情服务,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维权服务、调研活动、市场调查、学术课题等法律咨询服务,联系主题活动或驻外代理机构等都有一定的提成比例。具体收入来源和提成分成比例详见制度规定的业务资料。
-
答 资讯核实函一般是按程序发过调研函、催办函之后,仍未处理或未有任何回应的,向相关单位发稿件资讯核实。
-
答 交通内参是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之一。都是以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为主,是两个独立的网站,可独立开展业务。
-
答 百网站群包含核心网站,核心网站为政讯通专兼职工作人员提供特殊业务服务。
-
答 是五年以前的事情吗?因上访拘留是治安拘留还是刑事拘留的,如果是五年以前的事情,不是刑事拘留可以申请。
-
答 是收费的,单位专兼职人员在总部开具介绍信,遵守一事一信一主体,每个调研员可申请领取5张免费介绍信,5张之后每次申请需缴纳综合管理费用100元(2张),同一事件,去不同单位开具的介绍信,每增加一张介绍信加收管理费20元。开具介绍信需邮寄原件的,邮寄费到付。
-
答 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
-
答 核心网站不是项目官网,项目官网是项目门户网,核心网站是项目的功能性网站。交通安全调研网不是政讯通·全国交通项目的项目官网,是这个项目其中的一个核心网站。
-
答 交通内参网网站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审批并经公安网安备案。 主要工作内容:发布及解读行业政策法规,反映行政执法部门的最新动态、重大事件、执法部门的最新工作进展情况,反映人民群众对司法建设的建议性意见,发布最近发生的各类经典案例的相关资讯和经典案例分析,发布日常生活中的案例及解决方法,展示执法部门监督、监管、法治建设等方面的工作成果,提供群众投诉举报服务等功能。
-
答 如您所在地有成立地市中心,可以到所在地市中心申请开具;如果没有地市中心,在申报选题详情内容最后注明申请开具介绍信并留下相应的收件地址、收件人和联系电话。
-
答 申请交通调研员需支付网络平台使用费,地市级1800元/年,省级3600元/年,全国级12000元/年,配套办公用品费300元。运费到付或者顺付50元。
-
答 工信部不审批带全国的网站。我们所有带全国字样的名称前都加了政讯通,意思是北京政讯通网络传媒中心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交通法制调研工作。网站显示没有全国字样,在文字资料或者口头表述时会有加全国,使用名称都是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
答 没有强制要求。
-
答 主要业务分为四大部分: 资讯与信息化业务:面向全国交通领域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相关经济组织发展交通信息化会员为主的网络资讯信息服务,提供资讯发布网站资源200个。同步为交通领域提供信息交流与沟通的平台,可以实现一对一、一对多和多对多的沟通交流。 法制与调研业务:依法开展交通领域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援助、法律咨询和公益活动等服务。 舆情与监测业务:面向全国交通领域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法人单位或组织依法提供网络舆情方面的监测、处理、公关等服务。 行业与发展业务:综合管理与辅助各地市级中心的运营、面向社会提供法制领域的活动策划与企业发展定制服务 同时有互联网开发以及相关技术服务,广告经营等。
-
答 我们没有省中心,只设地市级中心。
-
答 一共有四种,分别是: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资讯发布中心、《交通内参》编辑部、《交通舆情网》编辑部。
-
答 我们不属于社团机构,网站中心是网站的名称,工信部批的网站名称带中心,不是社团。
-
答 填写调研车牌《申请表》,并提供车辆的行驶证和驾驶证复印件,车辆所有人的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费用1200元。
-
答 发布的文章需要经过审核才可以在网站栏目里正常查看,因周六属于休息日,可能无法及时审核,需工作日上班审核后才可以查看。另外需确认您上传的文章是什么类型的,负面文章不可以发布,文章上传格式或栏目不正确也不会正常审核。
-
答 在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官网上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的栏目可以打开查看具体的网站信息。
-
答 一共有3种。分别是: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调研中心、《交通内参》编辑部、《交通舆情网》编辑部。
-
答 宣传推广党和国家交通运输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及交通运输项目;发布政务公开信息及政府交通运输资讯;积极采集发布各类交通领域的政策法规、行业信息、各地动态等各方面信息资讯,涉及法制、社会、民生、执法等相关资讯均可发布。
-
答 核心网站不是项目官网,项目官网是项目门户网,核心网站是项目的功能性网站。交通安全调研网不是政讯通·全国交通项目的项目官网,是这个项目其中的一个核心网站。
-
答 可以的,咱们的专兼职人员属于公益性岗位。
-
答 不属于。
-
答 平台由4个官网和政务、行业独立域名网站各100个组成,共204个网站。
-
答 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交通运输相关的政策法规、执法司法、焦点问题、学术理论等方面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维权援助等服务。
-
答 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
-
答 “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是一个联合机构,由多个企事业单位组成,不隶属于任何一个国家机关,以独立法人身份开展相应工作。
-
答 相关表格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可以直接在4个项目官网任一网站下载,进入官网点击“申请加入”栏目,选择“交通调研员”,打开页面里蓝色字体点击下载即可。具体填写要求参照《登记表填写规定》。 (如:http://jtdyzx.org.cn/show-12120.html)
-
答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正规网站(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
答 百网站群包含核心网站,核心网站为政讯通专兼职工作人员提供特殊业务服务。
-
答 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需要领取介绍信的,如果所在市的地市级中心没有成立,可以从总部申请,一事一信,总部开具好了之后寄给相应人员。同时,向总部申请介绍信的时候,需在网站上申报相应的选题。
-
答 可以申请
-
答 上传选题被退回有几种情况: (1)重复选题,后者不予审批; (2)选题上传内容格式错误或上传内容不全; (3)选题内容超出调研员工作区域范围; (4)选题内容超出调研员职权范围; (5)选题详情内容未填写。
-
答 1.从北京总部、各地市中心、推荐人、推荐单位处获取纸质表格; 2.进入任一官网→点击“申请加入”栏目→找到对应岗位→下载表格; 3.进入任一公众号→点击“用户中心”栏目→找到申请资料→下载表格。
-
答 (1)完成北京总部指定的国家重大课题和社会公共选题任务; (2)开展资讯采编、课题调研和法制宣传活动; (3)运用一体化应用平台开展服务的各项公益性、有偿性服务; (4)运用好互联网媒体平台的积极功能,为百姓维权提供合规渠道,监督政府等职能部门的行政不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正义,响应国家倡导的构建和谐社会的号召。
-
答 (1)网上申报,在总部网站上用本人户名和密码登录发布选题; (2)发送短信息 至总部指定号码,选题申报内容必须具体准确,调研时间、调研人员姓名、涉案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或各类组织的名称、调研事件及调研选题来源。 注:选题重复后者不予审批。
-
答 发布于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会在多个网站上共享发布。
-
答 工作区域您自己申请,一般是长期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者业务范围,以方便开展工作为依据。
-
答 需要填写调研车牌《申请表》,并提供车辆的行驶证和驾驶证复印件,车辆所有人的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费用是1200元。
-
答 联系的写稿组稿业务所得撰稿费或编辑费,由书写人所有。另外通过联系各类网络会员、网站开发及维护等资讯信息业务服务;舆情监测、危机公关、网络推广、不良稿件及信息处理等网络舆情服务,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维权服务、调研活动、市场调查、学术课题等法律咨询服务,联系主题活动或驻外代理机构等都有一定的提成比例。具体收入来源和提成分成比例详见制度规定的业务资料。
-
答 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法制调研中心官网和核心主网的人工审核时间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
-
答 前期发布的文章都需要审核,主要审核文章内容和格式。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
-
答 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交通运输相关的政策法规、执法司法、焦点问题、学术理论等方面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维权援助等服务。
-
答 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调研中心是依法依规开展互联网信息经营活动、法律咨询活动和正常民事代理活动,是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利,也是有义务遵守的规则。目前,中心受理的案件,90%政府都及时给予了书面或者电话回复。
-
答 您好,首先需要将电子版材料整理好发送到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调研中心官方微信上ZXT-qgjtfzdyzx。同时写一封求助信或举报信,信里的内容要包含:你是谁、你要投诉谁、按照时间线索叙述发生了什么事、提供相应的证据、和您的诉求。
-
答 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调研中心与交通运输没有关联,之所以官网上会出现交通部的窗口 ,只是为了方便业务开展过程中的查询需要。
-
答 宣传推广党和国家交通运输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及交通运输项目;发布政务公开信息及政府交通运输资讯;积极采集发布各类交通领域的政策法规、行业信息、各地动态等各方面信息资讯,涉及法制、社会、民生、执法等相关资讯均可发布。
-
答 交通安全调研网不是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调研中心的官网,是中心其中的一个核心网站。核心网站是中心的功能性网站。
-
答 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资讯发布中心的双百网站是按不同的行业、不同功能分类,同一类别的网站由一个后台控制,方便操作和管理。同一类别里相同功能栏目会重复出现,特殊的网站,网站栏目不一样。
-
答 交通内参是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之一。
-
答 需要先填写《删稿申请表》将填好后发送到网站底部邮箱进行删稿申请,同时提供相应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有效证明身份的文件,并保证全部真实且合法获得,申请内容填写不完整视为无效,如是转载请提供源网站已删除的证明。中心审核后会将审核结果回复到其指定的电子邮箱中。
-
答 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正规网站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
答 不收费,成为了我们的交通信息员,可以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正能量文章。
-
答 利用行业百网站群,为企事业机关单位或其他组织、个人进行正能量宣传,发布涉及政策法规、XX动态、法制监察、监督调查、执法在线、内参纪要等方面的最新法制资讯。
-
答 特约编辑岗位可以对外进行有偿服务业务,按规定收费,详见《全国统一网络业务收费标准》。
-
答 通过提供舆情监测、危机公关、不良稿件及信息处理等服务,收取网络舆情服务费。
-
答 交通调研员等各类兼职人员,我单位不提供薪资。
-
答 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交通运输相关的政策法规、执法司法、焦点问题、学术理论等方面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维权援助等服务。
-
答 舆情监测员主要工作是有效应用政务、行业双百网站群和分析工具,对网络舆情进行有效监测、监控、公关、管理、分析应对和进行有效的舆情管理服务工作。
-
答 最好是提供蓝底一寸证件照电子版照片,提供电子版是为了制作工作证件用,纸质扫描后不是很清晰,做证件照效果不好,如果实在不能提供就寄纸质版的,我们扫描处理。
-
答 交通运输信息员的主要工作是采集、编发各类交通运输领域的资讯信息。
-
答 交通调研员主要负责调查、研究和分析交通法律问题,收集相关数据和信息,并提出建议和意见;而市场监督员主要负责监督和检查行政机关和其工作人员是否遵守法律和法规,发现违法行为并采取相应的监督措施。
-
答 不可以。
-
答 很抱歉现在网站上还无法提供所有证件模板的查询服务,这是官网待完善的内容之一。现在查询可以采用加微信(ZXT-qgjtfzdyzx),发您需要了解的证件样子照片。
-
答 调研员在所有岗位中,权限最高,业务范围最广,也是综合能力要求最高的岗位。调研员可以依法依规,针对个案进行调研,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有权申请向全国各级党政机关及涉事企事业单位发送调研函,协查函,函件由北京总部代发,前提是调研选题经查事实清晰、证据充分,总部予以立案。调研员可对外提供互联网全业务服务。
-
答 对不起!我们不提供您需要的查询服务。
-
答 您好,我们不是政府部门,我们单位是全国性综合法律服务平台,可以提供相关的法律服务。
-
答 宣传推广党和国家交通运输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及交通运输项目;发布政务公开信息及政府交通运输资讯;积极采集发布各类交通领域的政策法规、行业信息、各地动态等各方面信息资讯,涉及法制、社会、民生、执法等相关资讯均可发布。
-
答 在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官网上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的栏目可以打开查看具体的网站信息。
-
答 任何人员,不可以将负面文章的直接发布,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在经过单位调研核实,且相关资料和手续齐全,并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的前提下,才可以发布。文章发布是由总部安排编辑人员发布,调研员不能直接发布。
-
答 平台由4个官网和政务、行业独立域名网站各100个组成,共204个网站。
-
答 有意从事交通运输公益性工作,熟悉国家交通运输相关政策法规与交通领域工作,五年内无违法犯罪记录;熟悉基本的网络操作,能合理运用互联网信息网络平台的各类资源;了解、关注交通运输行业,年龄在25-65周岁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
-
答 有意从事交通运输公益性工作,熟悉我国交通运输相关法律法规、司法政策,五年内无违法犯罪记录;熟悉调研工作,熟悉网络基本操作,年龄在25-65之间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有过执法或者公检法行业相关从业经验者优先考虑。
-
答 4个不同的项目官网承担不同的网站功能,对应着4个业务板块。
-
答 百网站群包含核心网站,核心网站为政讯通专兼职工作人员提供特殊业务服务。
-
答 项目主要是发展行业资讯细分类网站,做的是行业市场细分和话语权平台,以网站站群模式增强项目市场竞争力的同时,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尽量满足用户需求。
-
答 《交通内参》的主管单位是北京政讯通网络传媒中心,我单位从事的是交通运输领域调研活动,不是新闻媒体,没有记者证。
-
答 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
答 按相关规定:如政治水平、法律法规意识、学历专业、业务水平、工作经验、工作态度、调研年限、社会责任感、工作绩效等,考评调研员级别。
-
答 依据具体情况。如果您是我们的中心会员,那您发布文章是免费的。会员有相应的账号和密码,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正面宣传文章。
-
答 不可以
-
答 可以去工信部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和全国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中查询,项目官网的备案号在网页的尾部有显示。
-
答 您好,调研员申请需提交:岗位登记表及承诺保证书,无违法犯罪证明(由居住地或者户籍派出所开具),身份证复印件2份、一寸蓝底免冠彩照3张(同时附电子照片1份)、个人简历1份及相关学历或岗位资质证明资料复印件。 申请材料准备齐全,邮寄至全国交通运输资讯发布中心总部,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联系邮箱:qgfzdyzx@163.com,联系 Q Q:3206414697、1224368922,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 建国门内大街26号 新闻大厦5层,邮编:100005
-
答 可以,需要您先按照我们单位的投诉程序操作,我们在收到您的投诉材料后根据案情情况给予您是否受理的意见。 投诉信的要求:收文单位:全国交通运输资讯发布中心;当事人身份(您是谁)、被投诉方(我要投诉谁)、按时间顺序写案件的经过,要求叙述清楚明了,现有证据内容,投诉诉求,联系方式等内容并由投诉人本人签字按手印,附上本人身份证明,如果本案申请人超过15位申请人需要有所有申请人出具的委托书。同时附上案件现有证据的复印件(合同、协议、公告、判决书等),所有上述材料寄至北京总部,我们核查后会与您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