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5年泳装等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
时间:2025-10-28 来源: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近期,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泳装等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现将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抽查总体情况
本次共抽查泳装等58种产品1539批次,其中抽查经销单位710家841批次,抽查生产企业625家698批次。经检验,经销单位94家103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2.2%,生产企业25家26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3.7%。具体如下: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统计表(流通领域)
| 序号 | 产品名称 | 受检单位(家) | 不合格单位(家) | 抽查产品(批次) | 不合格产品(批次) | 不合格产品发现率(%) |
| 1 | 泳装 | 19 | 8 | 22 | 8 | 36.4 |
| 2 | 袜子 | 21 | 10 | 28 | 10 | 35.7 |
| 3 | 运动服装 | 18 | 8 | 25 | 8 | 32.0 |
| 4 | 休闲服装 | 16 | 9 | 22 | 11 | 50.0 |
| 5 | 儿童鞋(含婴幼儿) | 16 | 1 | 25 | 2 | 8.0 |
| 6 | 成人鞋靴 | 13 | 0 | 20 | 0 | 0.0 |
| 7 | 老人鞋 | 14 | 1 | 20 | 1 | 5.0 |
| 8 | 拖鞋 | 13 | 0 | 20 | 0 | 0.0 |
| 9 | 儿童演出服 | 16 | 8 | 20 | 8 | 40.0 |
| 10 | 塑料购物袋 | 23 | 9 | 25 | 9 | 36.0 |
| 11 | 无人机 | 6 | 4 | 10 | 8 | 80.0 |
| 12 | 电磁灶 | 16 | 1 | 20 | 1 | 5.0 |
| 13 | 电热水壶 | 15 | 2 | 20 | 2 | 10.0 |
| 14 | 灯具 | 10 | 3 | 10 | 3 | 30.0 |
| 15 | 电动自行车 | 19 | 14 | 20 | 15 | 75.0 |
| 16 | 电动自行车充电器 | 20 | 1 | 20 | 1 | 5.0 |
| 17 | 电动自行车电池 | 20 | 0 | 20 | 0 | 0.0 |
| 18 | 卫生洁具 | 27 | 1 | 32 | 2 | 6.3 |
| 19 | 家用不锈钢水槽 | 5 | 0 | 5 | 0 | 0.0 |
| 20 | 汽车轮胎 | 12 | 0 | 12 | 0 | 0.0 |
| 21 | 机动车辆制动液 | 20 | 0 | 20 | 0 | 0.0 |
| 22 | 燃油清净剂 | 15 | 0 | 15 | 0 | 0.0 |
| 23 | 石化相关产品(石油焦、工业白油、船用燃料油、醇基液体燃料) | 3 | 0 | 4 | 0 | 0.0 |
| 24 | 非许可证目录化肥 | 10 | 3 | 10 | 3 | 30.0 |
| 25 | 塑料膜袋 | 25 | 1 | 30 | 1 | 3.3 |
| 26 | 塑料一次性餐饮具 | 36 | 0 | 39 | 0 | 0.0 |
| 27 | 一次性可降解餐饮具 | 19 | 0 | 24 | 0 | 0.0 |
| 28 | 食品用纸包装和纸容器 | 30 | 0 | 33 | 0 | 0.0 |
| 29 | 食品接触用玻璃制品 | 21 | 0 | 28 | 0 | 0.0 |
| 30 | 食品用洗涤剂 | 40 | 0 | 40 | 0 | 0.0 |
| 31 | 食品过度包装 | 15 | 1 | 27 | 1 | 3.7 |
| 32 | 陶瓷砖 | 10 | 1 | 10 | 1 | 10.0 |
| 33 | 建筑用钢材 | 6 | 0 | 10 | 0 | 0.0 |
| 34 | 机械用钢管 | 9 | 0 | 10 | 0 | 0.0 |
| 35 | 塑料管材(管件) | 20 | 1 | 20 | 1 | 5.0 |
| 36 | 防水涂料 | 10 | 1 | 10 | 1 | 10.0 |
| 37 | 人造板 | 10 | 0 | 10 | 0 | 0.0 |
| 38 | 内外墙材料 | 10 | 2 | 10 | 2 | 20.0 |
| 39 | 油漆 | 20 | 0 | 20 | 0 | 0.0 |
| 40 | 水泥 | 41 | 1 | 45 | 1 | 2.2 |
| 41 |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 | 12 | 2 | 15 | 2 | 13.3 |
| 42 | 危险化学品化学试剂 | 9 | 1 | 15 | 1 | 6.7 |
|
| 合计 | 710 | 94 | 841 | 103 | 12.2 |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统计表(生产领域)
| 序号 | 产品名称 | 受检单位(家) | 不合格单位(家) | 抽查产品(批次) | 不合格产品(批次) | 不合格产品发现率(%) |
| 1 | 泳装 | 11 | 3 | 20 | 4 | 20.0 |
| 2 | 袜子 | 11 | 1 | 12 | 1 | 8.3 |
| 3 | 休闲服装 | 2 | 0 | 3 | 0 | 0.0 |
| 4 | 塑料购物袋 | 24 | 4 | 25 | 4 | 16.0 |
| 5 | 瓦楞纸箱 | 20 | 2 | 20 | 2 | 10.0 |
| 6 | 石砚 | 5 | 0 | 10 | 0 | 0.0 |
| 7 | 灯具 | 8 | 0 | 10 | 0 | 0.0 |
| 8 | 安全玻璃 | 30 | 1 | 30 | 1 | 3.3 |
| 9 | 危险化学品包装物 | 23 | 0 | 30 | 0 | 0.0 |
| 10 | 橡胶密封制品 | 30 | 0 | 30 | 0 | 0.0 |
| 11 | 汽车轮胎 | 8 | 0 | 8 | 0 | 0.0 |
| 12 | 工业泵 | 28 | 0 | 30 | 0 | 0.0 |
| 13 | 轴承 | 20 | 0 | 20 | 0 | 0.0 |
| 14 | 机动车辆制动液 | 10 | 0 | 10 | 0 | 0.0 |
| 15 | 石化相关产品(石油焦、工业白油、船用燃料油、醇基液体燃料) | 13 | 0 | 26 | 0 | 0.0 |
| 16 | 非许可证目录化肥 | 10 | 0 | 10 | 0 | 0.0 |
| 17 | 塑料膜袋 | 10 | 0 | 10 | 0 | 0.0 |
| 18 | 塑料一次性餐饮具 | 11 | 0 | 11 | 0 | 0.0 |
| 19 | 一次性可降解餐饮具 | 4 | 0 | 6 | 0 | 0.0 |
| 20 | 食品用纸包装和纸容器 | 4 | 0 | 7 | 0 | 0.0 |
| 21 | 食品接触用玻璃制品 | 1 | 0 | 2 | 0 | 0.0 |
| 22 | 食品用洗涤剂 | 20 | 3 | 20 | 3 | 15.0 |
| 23 | 食品过度包装 | 7 | 0 | 13 | 0 | 0.0 |
| 24 | 陶瓷砖 | 10 | 0 | 10 | 0 | 0.0 |
| 25 | 新型节能环保墙体材料 | 20 | 1 | 20 | 1 | 5.0 |
| 26 | 建筑用钢材 | 9 | 0 | 15 | 0 | 0.0 |
| 27 | 混凝土外加剂 | 15 | 1 | 15 | 1 | 6.7 |
| 28 | 机械用钢管 | 5 | 0 | 5 | 0 | 0.0 |
| 29 | 塑料管材(管件) | 20 | 3 | 20 | 3 | 15.0 |
| 30 | 防水涂料 | 10 | 0 | 10 | 0 | 0.0 |
| 31 | 人造板 | 15 | 3 | 15 | 3 | 20.0 |
| 32 | 塑料建筑型材 | 6 | 0 | 6 | 0 | 0.0 |
| 33 | 内外墙涂料 | 15 | 1 | 15 | 1 | 6.7 |
| 34 | 油漆 | 20 | 0 | 20 | 0 | 0.0 |
| 35 | 混凝土输水管 | 15 | 0 | 15 | 0 | 0.0 |
| 36 | 水泥 | 45 | 0 | 45 | 0 | 0.0 |
| 37 | 铝合金建筑型材 | 14 | 0 | 14 | 0 | 0.0 |
| 38 |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 | 11 | 0 | 15 | 0 | 0.0 |
| 39 | 危险化学品工业气体 | 20 | 0 | 20 | 0 | 0.0 |
| 40 | 危险化学品化学试剂 | 9 | 1 | 15 | 1 | 6.7 |
| 41 | 危险化学品氯碱 | 18 | 0 | 20 | 0 | 0.0 |
| 42 | 危险化学品无机产品 | 18 | 1 | 20 | 1 | 5.0 |
| 43 | 危险化学品有机产品 | 20 | 0 | 20 | 0 | 0.0 |
|
| 合计 | 625 | 25 | 698 | 26 | 3.7 |
二、抽查结果分析
(一)泳装。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 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 31701-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纤维含量、甲醛含量、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异味、耐皂洗色牢度、耐水色牢度、耐酸汗渍色牢度、耐碱汗渍色牢度、耐干摩擦色牢度、耐湿摩擦色牢度、耐海水色牢度、耐氯化水色牢度、耐光色牢度、弹性伸长率、耐氯化水拉伸弹性回复率、金属针、绳带要求、附件锐利性、产品使用说明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发现的质量问题是纤维含量、pH值、耐氯化水色牢度、弹性伸长率、产品使用说明等项目不合格。
(二)袜子。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 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 31701-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FZ/T 73001-2016《袜子》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产品使用说明、纤维含量、耐水色牢度、耐酸汗渍色牢度、耐碱汗渍色牢度、耐干摩擦色牢度、耐湿摩擦色牢度、耐唾液色牢度、pH值、甲醛含量、异味、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横向延伸性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发现的质量问题是产品使用说明、纤维含量等项目不合格。
(三)运动服装。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 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T 22853-2019《针织运动服》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甲醛含量、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异味、耐水色牢度、耐酸汗渍色牢度、耐碱汗渍色牢度、耐干摩擦色牢度、耐湿摩擦色牢度、耐皂洗色牢度、耐光色牢度、耐光、汗复合色牢度、起球、顶破强力、拉伸弹性伸长率、拉伸弹性回复率、吸湿速干性能、纤维含量、产品使用说明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发现的质量问题是产品使用说明、纤维含量等项目不合格。
(四)休闲服装。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 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T 2660-2017《衬衫》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甲醛含量、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异味、耐水色牢度、耐酸汗渍色牢度、耐碱汗渍色牢度、耐干摩擦色牢度、耐湿摩擦色牢度、耐皂洗色牢度、耐光色牢度、耐光、汗复合色牢度、起球、纤维含量、产品使用说明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发现的质量问题是产品使用说明、纤维含量等项目不合格。
(五)儿童鞋(含婴幼儿)。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 30585-2024《童鞋安全技术规范》、GB 30585-2014《儿童鞋安全技术规范》、GB/T 25036-2021《布面童胶鞋》、QB/T 4331-2021《儿童旅游鞋》、QB/T 4546-2021《儿童皮凉鞋》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N-亚硝基胺、安装勾心或其他刚性支撑材料的要求、帮带拉出强度、帮底剥离强度、底墙与帮面剥离强度、剥离强度、衬里和内垫耐摩擦色牢度、短链氯化石蜡、富马酸二甲酯、勾心弯曲性能、勾心硬度、勾心长度、勾心纵向刚度、含氯苯酚、基本要求、甲醛、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邻苯二甲酸酯、六价铬、耐磨性能、外底耐磨性能、外底硬度、围条与鞋帮粘合强度、物理机械安全性能、橡胶部件中的N-亚硝基胺(婴幼儿鞋)、鞋帮拉出强度、婴幼儿鞋小附件要求、重金属总量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发现的质量问题是外底耐磨性能、围条与鞋帮粘合强度、重金属总量、邻苯二甲酸酯等项目不合格。
(六)成人鞋靴。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 25038-2024《鞋类通用安全要求》、GB/T 15107-2013《旅游鞋(含第1号修改单)》、QB/T 2955-2017《休闲鞋》、QB/T 4329-2012《布鞋》、QB/T 1002-2015《皮鞋》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安装勾心或其他刚性支撑材料的要求、帮底剥离强度、底墙与帮面剥离强度、剥离强度、衬里和内垫材料的耐摩擦色牢度、成型底鞋跟硬度、钉尖和断针要求、短链氯化石蜡、富马酸二甲酯、勾心弯曲性能、勾心硬度、勾心长度下限值、勾心纵向刚度、含氯苯酚、甲醛、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邻苯二甲酸酯、六价铬、耐折性能、外底耐磨性能、外底与外中底粘合强度、鞋帮拉出强度、鞋跟结合力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有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
(七)老人鞋。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T 43587-2023《老人鞋》、GB/T 15107-2013《旅游鞋(含第1号修改单)》、QB/T 2955-2017《休闲鞋》、QB/T 4329-2012《布鞋》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帮底剥离强度、底墙与帮面剥离强度、剥离强度、防滑性能、游离或可部分水解的甲醛、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耐折性能、外底耐磨性能、外底硬度、外底与外中底粘合强度、微孔底压缩变形量、鞋帮拉出强度、有效跟高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发现的质量问题是外底耐磨性能项目不合格。
(八)拖鞋。本次监督抽查依据QB/T 4552-2020《拖鞋》、QB/T 2977-2008《乙烯-醋酸乙烯酯共聚物(EVA)拖鞋和凉鞋》、HG/T 3086-2011《橡塑凉 拖鞋》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帮带拔出力、帮底剥离强度、成鞋耐折性、钉尖和断针要求、短链氯化石蜡、防滑性能、富马酸二甲酯、含氯苯酚、甲醛、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拉断伸长率、拉伸强度、邻苯二甲酸酯、六价铬、磨耗量、耐磨性能、耐曲折性能、鞋底拉伸强度、压缩变形、异味、硬度、粘合强度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有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
(九)儿童演出服。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 31701-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T 31900-2015《机织儿童服装》、GB/T 39508-2020《针织婴幼儿及儿童服装》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甲醛含量、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异味、耐唾液色牢度、耐水色牢度、耐酸汗渍色牢度、耐碱汗渍色牢度、耐干摩擦色牢度、耐湿摩擦色牢度、纤维含量、附件抗拉强力、绳带要求、附件锐利性、产品使用说明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发现的质量问题是产品使用说明、纤维含量、绳带、甲醛含量等项目不合格。
(十)塑料购物袋。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T 21661-2020《塑料购物袋》、GB/T 38082-2019《生物降解塑料购物袋》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环保要求、跌落试验、漏水性、封合强度、落镖冲击、厚度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发现的质量问题是环保要求、落镖冲击等项目不合格。
(十一)瓦楞纸箱。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T 6543-2008《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T 6544-2008《瓦楞纸板》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摇盖耐折、空箱抗压强度、耐破强度、边压强度、粘合强度、厚度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发现的质量问题是空箱抗压强度、耐破强度、粘合强度等项目不合格。
(十二)石砚。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T 34852-2017《文房四宝 石砚》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外观、规格尺寸、硬度、下墨量、吸水率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有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
(十三)无人机。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 42590-2023《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安全要求》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电子围栏、应急处置、机体结构、整机跌落、防差错、感知和避让、电磁兼容性、噪声、灯光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发现的质量问题是电子围栏、感知和避让、电磁兼容性(辐射发射)、噪声、灯光等项目不合格。
(十四)电磁灶。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 4343.1-2018《家用电器、电动工具和类似器具的电磁兼容要求 第1部分:发射》、GB 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GB 4706.14-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烤架、面包片烘烤器及类似用途便携式烹饪器具的特殊要求》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发热、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耐潮湿、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非正常工作(不包括第19.11.4条的试验)、稳定性和机械危险、机械强度、结构(不包括第22.46条的试验)、内部布线、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或外部导体用接线端子、接地措施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发现的质量问题是接地措施项目不合格。
(十五)电热水壶。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 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GB 4706.19-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液体加热器的特殊要求》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发热、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耐潮湿、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非正常工作、稳定性和机械危险、机械强度、结构、内部布线、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接地措施、螺钉和连接、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发现的质量问题是结构项目不合格。
(十六)灯具。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 7000.1-2015《灯具 第1部分:一般要求与试验》、GB 17625.1-2022《电磁兼容 限值 第1部分: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结构、外部接线和内部接线、防触电保护、耐久性试验和热试验、耐热、耐火和耐起痕、谐波电流限值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发现的质量问题是外部接线和内部接线、谐波电流限值等项目不合格。
(十七)电动自行车。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 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42295-2022《电动自行车电气安全要求》及第1号修改单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标识与警示语、车速限值、制动性能(干态)、整车质量、结构、车速提示音、互认协同充电、布线、电气装置、充电器与蓄电池、淋水涉水性能、对触及带电部分的防护、连接、短路防护、导线、反射器、照明和鸣号装置、防火性能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发现的质量问题是标识与警示语、整车质量、互认协同充电、导线、充电器与蓄电池等项目不合格。
(十八)电动自行车充电器。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 42296-2022《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安全技术要求》及第1号修改单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外壳冲击、跌落、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电气强度、防触电保护、非正常工作、超温保护、过充切断、耐热、灼热丝、延时切断、编码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发现的质量问题是灼热丝、编码等项目不合格。
(十九)电动自行车电池。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T 22199.1-2017《电动助力车用阀控式铅酸蓄电池 第1部分:技术条件》、T/ZJXDC 001-2021《电动自行车用阀控式铅酸蓄电池》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2hr容量、大电流放电、能量密度、重量比能量、低温容量、不同温度下的容量、快速充电能力、防爆能力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有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
(二十)安全玻璃。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 15763.2-2005《建筑用安全玻璃 第2部分:钢化玻璃》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碎片状态、抗冲击性、霰弹袋冲击性能、耐热冲击性能、厚度及其允许偏差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发现的质量问题是碎片状态项目不合格。
(二十一)卫生洁具。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T 26712-2021《卫生洁具及暖气管道用角阀》、GB/T 6952-2015《卫生陶瓷》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螺纹精度、抗使用负载、抗安装负载、耐腐蚀性能、有害物析出限量、密封性能、抗水压机械性能、流量、抗冻性能、涂、镀层附着强度;尺寸、抗裂性、坐便器排污口尺寸、水封深度、坐便器水封表面尺寸、便器用水量、存水弯最小通径、坐便器洗净功能、坐便器球排放试验、坐便器水封回复功能、坐便器污水置换功能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发现的质量问题是螺纹精度项目不合格。
(二十二)家用不锈钢水槽。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T 38474-2020《家用不锈钢水槽》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不锈钢材料化学成分、材料厚度、耐腐蚀性能、排水机构-尺寸、排水机构其他性能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有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
(二十三)危险化学品包装物。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T 325.1-2018《包装容器 钢桶 第1部分:通用技术要求》、GB/T 13252-2008《包装容器 钢提桶》、GB/T 15170-2007《包装容器 工业用薄钢板圆罐》、GB/T 17343-2023《包装容器 金属方桶》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气密试验(气密性能)、液压试验(耐液压性)、跌落试验(耐跌落性)、堆码试验(耐堆码性)、提梁、提环强度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有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
(二十四)橡胶密封制品。本次监督抽查依据HG/T 2579-2008《普通液压系统用O形橡胶密封圈材料》、HG/T 2811-1996《旋转轴唇形密封圈橡胶材料》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硬度、拉伸强度、拉断伸长率(扯断伸长率)、压缩永久变形、热空气老化、耐液体、脆性温度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有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
(二十五)汽车轮胎。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 9743-2024《轿车轮胎》、GB 9744-2024《载重汽车轮胎》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新胎外缘尺寸、胎面磨耗标志高度、强度性能、耐久性能、高速性能、低气压性能、无内胎轮胎脱圈阻力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有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
(二十六)工业泵。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T 25140-2010《无轴封回转动力泵技术条件(Ⅱ类)》、GB/T 5656-2008《离心泵 技术条件(Ⅱ类)》、GB/T 3215-2019《石油、石化和天然气工业用离心泵》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规定点效率、规定点流量与扬程、汽蚀余量、振动、噪声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有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
(二十七)轴承。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T 307.3-2017《滚动轴承 通用技术规则》、JB/T 5389.1-2016《滚动轴承 轧机用滚子轴承 第1部分:四列圆柱滚子轴承》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内圈尺寸精度、外圈尺寸精度、宽度尺寸精度、残磁强度、外观质量、内圈内孔表面粗糙度Ra、外圈外圆柱表面粗糙度Ra、内圈端面表面粗糙度Ra、外圈端面表面粗糙度Ra、内圈硬度HRC、外圈硬度HRC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有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
(二十八)机动车辆制动液。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 12981-2012《机动车辆制动液》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运动黏度(-40℃)、运动黏度(100℃)、平衡回流沸点(ERBP)、pH值、蒸发性能(100℃±2℃,168h±2h)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有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
(二十九)燃油清净剂。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 19592-2019《车用汽油清净剂》、GB/T 32859-2016《柴油清净剂》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倾点、硫含量、氯含量、闪点(闭口)、防锈性、破乳性、模拟进气阀沉积物质量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有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
(三十)石化相关产品。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 17411-2015《船用燃料油》、NB/SH/T 0006-2017《工业白油》、GB 16663-1996《醇基液体燃料》和NB/SH/T 0527-2019《石油焦(生焦)》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运动黏度(40℃)、运动黏度(50℃)、运动黏度(100℃)、密度(20℃)、密度(15℃)、硫含量(质量分数)、闪点(闭口)、闪点(开口)、酸值(以KOH计)、残炭(质量分数)、倾点、灰分(质量分数)、10%蒸余物残炭(质量分数)、十六烷指数、颜色、铜片腐蚀(50℃,3h)、铜片腐蚀(100℃,3h)、水分(质量分数)、机械杂质(质量分数)、水溶性酸或碱、醇含量、凝点、pH值、50%馏出温度、低热值、稳定性(-20℃)、甲醛试验、总水分(质量分数)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有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
(三十一)非许可证目录化肥。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T 2440-2017《尿素》、GB/T 10205-2009《磷酸一铵、磷酸二铵》、GB/T 20406-2017《农业用硫酸钾》、NY/T 1107-2020《大量元素水溶肥料》、NY 2266-2012《中量元素水溶肥料》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大量元素含量、中量元素含量、微量元素含量、总氮(N)含量、磷(P2O5)含量、钾(K2O)含量、水溶性氧化钾(K2O)的质量分数、水溶性磷占有效磷百分率、锌(Zn)含量、硼(B)含量、氯离子含量、总砷、总镉、总铅、总铬、总汞、总铊、包装标识(大量元素含量,中、微量元素含量,含氯标识,名称中的禁用语等)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发现的质量问题是磷(P2O5)含量、锌(Zn)含量、硼(B)含量、氯离子含量、包装标识(大量元素含量,中、微量元素含量,含氯标识,名称中的禁用语等)等项目不合格。
(三十二)塑料膜袋。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 4806.7-202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4806.13-202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复合材料及制品》、GB/T 10457-2021《食品用塑料自粘保鲜膜质量通则》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感官要求、总迁移量、高锰酸钾消耗量、重金属(以Pb计)、芳香族伯胺迁移总量、脱色试验、溶剂残留量总量、苯类溶剂残留量、特定迁移总量(以己内酰胺计)、特定迁移总量(以对苯二甲酸计)、特定迁移总量(以1,2-乙二醇计)、致病菌、大肠菌群、阻隔性能(氧气)、阻隔性能(水蒸气)、热封强度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发现的质量问题是阻隔性能(氧气)、阻隔性能(水蒸气)等项目不合格。
(三十三)塑料一次性餐饮具。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 4806.7-202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T 18006.1-2009《塑料一次性餐饮具通用技术要求》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感官要求、总迁移量、高锰酸钾消耗量、重金属(以Pb计)、脱色试验、芳香族伯胺迁移总量、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霉菌计数、特定迁移总量(以对苯二甲酸计)、特定迁移总量(以乙二醇计)、1,3-丁二烯特定迁移量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有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
(三十四)一次性可降解餐饮具。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 4806.7-202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4806.8-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纸和纸板材料及制品》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感官要求、总迁移量、高锰酸钾消耗量、重金属、脱色试验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有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
(三十五)食品用纸包装和纸容器。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T 27589-2011《纸餐盒》、GB 4806.8-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纸和纸板材料及制品》、GB 4806.7-202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感官要求、铅、砷、甲醛、荧光性物质、总迁移量、大肠菌群、霉菌、沙门氏菌、耐温试验、重金属、高锰酸钾消耗量、感官指标、渗漏性能、杯身挺度、抗压强度、耐温性能、抗压性能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有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
(三十六)食品接触用玻璃制品。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 4806.5-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玻璃制品》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感官要求、铅(Pb)迁移量、镉(Cd)迁移量、口缘 铅(Pb)迁移量、口缘 镉(Cd)迁移量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有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
(三十七)食品用洗涤剂。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 14930.1-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洗涤剂》、GB/T 9985-2022《手洗餐具用洗涤剂》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总砷(以As计)、重金属(以Pb计)、甲醇、甲醛、1,4-二噁烷、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总有效物含量、pH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发现的质量问题是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总有效物含量等项目不合格。
(三十八)食品过度包装。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 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包装空隙率、包装层数、包装成本、混装要求、商品包装质量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发现的质量问题是包装空隙率项目不合格。
(三十九)陶瓷砖。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T 4100-2015《陶瓷砖》、GB 6566-2010《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尺寸、吸水率、断裂模数、破坏强度、抗釉裂性、抗化学侵蚀性、无釉砖耐磨性、耐污染性、放射性核素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发现的质量问题是吸水率项目不合格。
(四十)新型节能环保墙体材料。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T 11968-2020《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GB/T 5101-2017《烧结普通砖》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干密度、抗压强度、抗冻性、干燥收缩、导热系数、放射性、强度等级、抗风化性能、泛霜、石灰爆裂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发现的质量问题是抗压强度、抗冻性等项目不合格。
(四十一)建筑用钢材。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 1499.1-2024《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1部分:热轧光圆钢筋》、GB 1499.2-2024《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力学性能、工艺性能、尺寸允许偏差、重量偏差、表面标志、金相组织、化学成分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有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
(四十二)混凝土外加剂。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 8076-2008《混凝土外加剂》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减水率、泌水率比、含气量、坍落度1h经时变化量、抗压强度比、收缩率比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发现的质量问题是减水率、抗压强度比等项目不合格。
(四十三)机械用钢管。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T 8163-2018《输送流体用无缝钢管》、GB/T 3091-2015《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化学成分、力学性能(拉伸试验)、压扁试验、弯曲试验、镀锌层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有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
(四十四)塑料管材(管件)。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T 18742.2-2017《冷热水用聚丙烯管道系统 第2部分:管材》、GB/T 28799.2-2020《冷热水用耐热聚乙烯(PE-RT)管道系统 第2部分:管材》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平均外径、壁厚、静液压强度(20℃,1h)、静液压强度(20℃,100h)、静液压强度(95℃,165h)、灰分、熔融温度、氧化诱导时间、纵向回缩率、简支梁冲击、透光率、断裂伸长率、卫生要求(铅、镉、高锰酸钾消耗量)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发现的质量问题是平均外径、灰分、熔融温度、氧化诱导时间、静液压强度(95℃,165h)等项目不合格。
(四十五)防水涂料。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T 19250-2013《聚氨酯防水涂料》、GB/T 23445-2009《聚合物水泥防水涂料》、JC/T 408-2005《水乳型沥青防水涂料》、JC/T 864-2023《聚合物乳液建筑防水涂料》、JC 1066-2008《建筑防水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固体含量、拉伸强度、低温弯折、不透水性、甲醛含量、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发现的质量问题是固体含量项目不合格。
(四十六)人造板。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T 15102-2017《浸渍胶膜纸饰面纤维板和刨花板》、GB/T 34722-2017《浸渍胶膜纸饰面胶合板和细木工板》、GB 18580-2017《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GB/T 39600-2021《人造板及其制品甲醛释放量分级》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含水率、2h吸水厚度膨胀率、静曲强度、弹性模量、表面胶合强度、内胶合强度、表面耐磨、浸渍剥离、甲醛释放量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发现的质量问题是浸渍剥离、2h吸水厚度膨胀率、甲醛释放量等项目不合格。
(四十七)塑料建筑型材。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T 8814-2017《门、窗用未增塑聚氯乙烯(PVC-U)型材》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加热后尺寸变化率、加热后状态、落锤冲击、维卡软化温度、弯曲弹性模量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有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
(四十八)内外墙涂料。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 18582-2020《建筑用墙面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T 9755-2024《合成树脂乳液墙面涂料》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VOC含量、甲醛含量、苯系物总和含量、总铅(Pb)含量、可溶性重金属含量、烷基酚聚氧乙烯醚总和含量、低温稳定性、对比率(白色和浅色)、耐碱性、耐洗刷性(2000次)、耐水性、耐沾污性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发现的质量问题是对比率(白色和浅色)、耐洗刷性(2000次)等项目不合格。
(四十九)油漆。本次监督抽查依据HG/T 3668-2020《富锌底漆》、GB/T 25251-2010《醇酸树脂涂料》、GB/T 27806-2011《环氧沥青防腐涂料》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在容器中状态、不挥发物含量、不挥发物中金属锌含量、弯曲试验、耐冲击性、耐盐水性、耐盐雾性、附着力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有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
(五十)混凝土输水管。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T 11836-2023《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排水管》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外压荷载、保护层厚度、外观质量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有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
(五十一)水泥。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 175-2023《通用硅酸盐水泥》、GB/T 3183-2017《砌筑水泥》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烧失量、三氧化硫、氧化镁、氯离子、安定性、水泥中水溶性铬(Ⅵ)、放射性核素限量、细度(45μm方孔筛筛余)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发现的质量问题是细度(45μm方孔筛筛余)项目不合格。
(五十二)铝合金建筑型材。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T 5237.2-2017《铝合金建筑型材 第2部分:阳极氧化型材》、GB/T 5237.4-2017《铝合金建筑型材 第4部分:喷粉型材》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壁厚尺寸、化学成分、力学性能、膜层性能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有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
(五十三)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 2811-2019《头部防护 安全帽》、GB 21148-2020《足部防护 安全鞋》、GB 12014-2019《防护服装 防静电服》、GB 8965.1-2020《防护服装 阻燃服》、GB 24539-2021《防护服装 化学防护服》、GB 2626-2019《呼吸防护 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佩戴高度、垂直间距、冲击吸收性能(高温、低温、浸水)、耐穿刺性能(高温、低温、浸水)、电绝缘性能、侧向刚性、耐低温性能、成鞋防静电性能、鞋帮撕裂性能、鞋帮拉伸性能、外底耐折性、面料点对点电阻、面料断裂强力、面料外观质量、服装结构及款式、服装缝制、服装防静电性能、服装附件、面料阻燃性、面料撕破强力、面料热稳定性、附件、辅料与衬布、穿透时间、耐液体静压力、接缝强力、外观检查、过滤效率、吸气阻力、呼气阻力、呼气阀气密性、呼气阀保护装置、死腔、头带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发现的质量问题是安全帽产品的冲击吸收性能项目不合格。
(五十四)危险化学品工业气体。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 6819-2004《溶解乙炔》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乙炔的体积分数、磷化氢、硫化氢试验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有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
(五十五)危险化学品化学试剂。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T 622-2006《化学试剂 盐酸》、GB/T 626-2006《化学试剂 硝酸》、GB/T 625-2024《化学试剂 硫酸》、GB/T 631-2007《化学试剂 氨水》、GB/T 629-1997《化学试剂 氢氧化钠》、GB/T 678-2023《化学试剂 乙醇(无水乙醇)》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盐酸含量(HCl)、游离氯、铁、砷、铜、铅、硝酸含量(HNO3)、色度、氯化物、硫酸、硝酸盐、铵盐、氨含量、碳酸盐、钠、钾、氢氧化钠含量、总氮量、乙醇、密度、蒸发残渣、水分、甲醇、异丙醇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发现的质量问题是硝酸含量(HNO3)、甲醇等项目不合格。
(五十六)危险化学品氯碱。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T 19106-2013《次氯酸钠》、GB/T 320-2006《工业用合成盐酸》、GB/T 209-2018《工业用氢氧化钠》、HG/T 3783-2021《副产盐酸》、HG/T 2778-2020《高纯盐酸》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有效氯、游离碱、总酸度、铁、灼烧残渣、砷、重金属、浊度、钙、镁、蒸发残渣、氢氧化钠、碳酸钠、氯化钠、三氧化二铁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有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
(五十七)危险化学品无机产品。本次监督抽查依据QB/T 2021-2022《工业溴》、GB/T 534-2024《工业硫酸》、GB/T 2449.1-2021《工业硫磺 第1部分:固体产品》、GB/T 2449.2-2015《工业硫磺 第2部分:液体产品》、GB/T 337.2-2014《工业硝酸 稀硝酸》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溴、氯、不挥发物、硫酸、汞、砷、铅、外观、硫、灰分、酸度、水分、有机物、铁、硫化氢和多硫化氢、硝酸、亚硝酸、灼烧残渣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发现的质量问题是硫酸项目不合格。
(五十八)危险化学品有机产品。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T 9009-2011《工业用甲醛溶液》、GB/T 6699-2015《焦化萘》、YB/T 5022-2016《粗苯》、GB/T 3407-2019《石油混合二甲苯》、GB/T 13098-2006《工业用环氧乙烷》、GB/T 3915-2021《工业用苯乙烯》、GB/T 1926.1-2009《工业糠醛》、GB/T 3405-2011《石油苯》、GB/T 3728-2023《工业用乙酸乙酯》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外观、密度、甲醛、酸、铁、结晶点、不挥发物、灰分、馏程、水分、三苯的含量、颜色、酸洗比色、总硫含量、蒸发残余物、铜片腐蚀、中性试验、环氧乙烷、水、二氧化碳、色度、纯度、总醛、乙苯、糠醛含量、酸度、折光率、甲苯、非芳烃、乙酸乙酯、乙醇、蒸发残渣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有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
附件:1.2025年辽宁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企业名单
2.2025年辽宁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连续不合格企业名单
3.2025年辽宁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拒检企业名单
4.2025年辽宁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未发现不合格项目企业名单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0月9日
原文链接:https://scjg.ln.gov.cn/scjdglj/fw/wyk/tbtg/cpzlaqjg/2025100909173733326/index.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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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没有省中心,只设地市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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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共有四种,分别是: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资讯发布中心、《交通内参》编辑部、《交通舆情网》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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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不属于社团机构,网站中心是网站的名称,工信部批的网站名称带中心,不是社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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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填写调研车牌《申请表》,并提供车辆的行驶证和驾驶证复印件,车辆所有人的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费用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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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发布的文章需要经过审核才可以在网站栏目里正常查看,因周六属于休息日,可能无法及时审核,需工作日上班审核后才可以查看。另外需确认您上传的文章是什么类型的,负面文章不可以发布,文章上传格式或栏目不正确也不会正常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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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在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官网上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的栏目可以打开查看具体的网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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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共有3种。分别是: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调研中心、《交通内参》编辑部、《交通舆情网》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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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宣传推广党和国家交通运输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及交通运输项目;发布政务公开信息及政府交通运输资讯;积极采集发布各类交通领域的政策法规、行业信息、各地动态等各方面信息资讯,涉及法制、社会、民生、执法等相关资讯均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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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不是项目官网,项目官网是项目门户网,核心网站是项目的功能性网站。交通安全调研网不是政讯通·全国交通项目的项目官网,是这个项目其中的一个核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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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的,咱们的专兼职人员属于公益性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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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属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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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平台由4个官网和政务、行业独立域名网站各100个组成,共204个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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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交通运输相关的政策法规、执法司法、焦点问题、学术理论等方面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维权援助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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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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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是一个联合机构,由多个企事业单位组成,不隶属于任何一个国家机关,以独立法人身份开展相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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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相关表格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可以直接在4个项目官网任一网站下载,进入官网点击“申请加入”栏目,选择“交通调研员”,打开页面里蓝色字体点击下载即可。具体填写要求参照《登记表填写规定》。 (如:http://jtdyzx.org.cn/show-121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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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正规网站(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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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百网站群包含核心网站,核心网站为政讯通专兼职工作人员提供特殊业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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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需要领取介绍信的,如果所在市的地市级中心没有成立,可以从总部申请,一事一信,总部开具好了之后寄给相应人员。同时,向总部申请介绍信的时候,需在网站上申报相应的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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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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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上传选题被退回有几种情况: (1)重复选题,后者不予审批; (2)选题上传内容格式错误或上传内容不全; (3)选题内容超出调研员工作区域范围; (4)选题内容超出调研员职权范围; (5)选题详情内容未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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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从北京总部、各地市中心、推荐人、推荐单位处获取纸质表格; 2.进入任一官网→点击“申请加入”栏目→找到对应岗位→下载表格; 3.进入任一公众号→点击“用户中心”栏目→找到申请资料→下载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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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完成北京总部指定的国家重大课题和社会公共选题任务; (2)开展资讯采编、课题调研和法制宣传活动; (3)运用一体化应用平台开展服务的各项公益性、有偿性服务; (4)运用好互联网媒体平台的积极功能,为百姓维权提供合规渠道,监督政府等职能部门的行政不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正义,响应国家倡导的构建和谐社会的号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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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网上申报,在总部网站上用本人户名和密码登录发布选题; (2)发送短信息 至总部指定号码,选题申报内容必须具体准确,调研时间、调研人员姓名、涉案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或各类组织的名称、调研事件及调研选题来源。 注:选题重复后者不予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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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发布于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会在多个网站上共享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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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区域您自己申请,一般是长期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者业务范围,以方便开展工作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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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需要填写调研车牌《申请表》,并提供车辆的行驶证和驾驶证复印件,车辆所有人的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费用是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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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联系的写稿组稿业务所得撰稿费或编辑费,由书写人所有。另外通过联系各类网络会员、网站开发及维护等资讯信息业务服务;舆情监测、危机公关、网络推广、不良稿件及信息处理等网络舆情服务,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维权服务、调研活动、市场调查、学术课题等法律咨询服务,联系主题活动或驻外代理机构等都有一定的提成比例。具体收入来源和提成分成比例详见制度规定的业务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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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法制调研中心官网和核心主网的人工审核时间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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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前期发布的文章都需要审核,主要审核文章内容和格式。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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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交通运输相关的政策法规、执法司法、焦点问题、学术理论等方面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维权援助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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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调研中心是依法依规开展互联网信息经营活动、法律咨询活动和正常民事代理活动,是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利,也是有义务遵守的规则。目前,中心受理的案件,90%政府都及时给予了书面或者电话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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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首先需要将电子版材料整理好发送到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调研中心官方微信上ZXT-qgjtfzdyzx。同时写一封求助信或举报信,信里的内容要包含:你是谁、你要投诉谁、按照时间线索叙述发生了什么事、提供相应的证据、和您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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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调研中心与交通运输没有关联,之所以官网上会出现交通部的窗口 ,只是为了方便业务开展过程中的查询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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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宣传推广党和国家交通运输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及交通运输项目;发布政务公开信息及政府交通运输资讯;积极采集发布各类交通领域的政策法规、行业信息、各地动态等各方面信息资讯,涉及法制、社会、民生、执法等相关资讯均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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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交通安全调研网不是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调研中心的官网,是中心其中的一个核心网站。核心网站是中心的功能性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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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资讯发布中心的双百网站是按不同的行业、不同功能分类,同一类别的网站由一个后台控制,方便操作和管理。同一类别里相同功能栏目会重复出现,特殊的网站,网站栏目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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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交通内参是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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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需要先填写《删稿申请表》将填好后发送到网站底部邮箱进行删稿申请,同时提供相应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有效证明身份的文件,并保证全部真实且合法获得,申请内容填写不完整视为无效,如是转载请提供源网站已删除的证明。中心审核后会将审核结果回复到其指定的电子邮箱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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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正规网站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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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收费,成为了我们的交通信息员,可以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正能量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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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利用行业百网站群,为企事业机关单位或其他组织、个人进行正能量宣传,发布涉及政策法规、XX动态、法制监察、监督调查、执法在线、内参纪要等方面的最新法制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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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特约编辑岗位可以对外进行有偿服务业务,按规定收费,详见《全国统一网络业务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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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通过提供舆情监测、危机公关、不良稿件及信息处理等服务,收取网络舆情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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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交通调研员等各类兼职人员,我单位不提供薪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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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交通运输相关的政策法规、执法司法、焦点问题、学术理论等方面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维权援助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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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舆情监测员主要工作是有效应用政务、行业双百网站群和分析工具,对网络舆情进行有效监测、监控、公关、管理、分析应对和进行有效的舆情管理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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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最好是提供蓝底一寸证件照电子版照片,提供电子版是为了制作工作证件用,纸质扫描后不是很清晰,做证件照效果不好,如果实在不能提供就寄纸质版的,我们扫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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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交通运输信息员的主要工作是采集、编发各类交通运输领域的资讯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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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交通调研员主要负责调查、研究和分析交通法律问题,收集相关数据和信息,并提出建议和意见;而市场监督员主要负责监督和检查行政机关和其工作人员是否遵守法律和法规,发现违法行为并采取相应的监督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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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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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很抱歉现在网站上还无法提供所有证件模板的查询服务,这是官网待完善的内容之一。现在查询可以采用加微信(ZXT-qgjtfzdyzx),发您需要了解的证件样子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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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在所有岗位中,权限最高,业务范围最广,也是综合能力要求最高的岗位。调研员可以依法依规,针对个案进行调研,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有权申请向全国各级党政机关及涉事企事业单位发送调研函,协查函,函件由北京总部代发,前提是调研选题经查事实清晰、证据充分,总部予以立案。调研员可对外提供互联网全业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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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对不起!我们不提供您需要的查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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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我们不是政府部门,我们单位是全国性综合法律服务平台,可以提供相关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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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宣传推广党和国家交通运输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及交通运输项目;发布政务公开信息及政府交通运输资讯;积极采集发布各类交通领域的政策法规、行业信息、各地动态等各方面信息资讯,涉及法制、社会、民生、执法等相关资讯均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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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在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官网上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的栏目可以打开查看具体的网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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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任何人员,不可以将负面文章的直接发布,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在经过单位调研核实,且相关资料和手续齐全,并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的前提下,才可以发布。文章发布是由总部安排编辑人员发布,调研员不能直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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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平台由4个官网和政务、行业独立域名网站各100个组成,共204个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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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意从事交通运输公益性工作,熟悉国家交通运输相关政策法规与交通领域工作,五年内无违法犯罪记录;熟悉基本的网络操作,能合理运用互联网信息网络平台的各类资源;了解、关注交通运输行业,年龄在25-65周岁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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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意从事交通运输公益性工作,熟悉我国交通运输相关法律法规、司法政策,五年内无违法犯罪记录;熟悉调研工作,熟悉网络基本操作,年龄在25-65之间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有过执法或者公检法行业相关从业经验者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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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4个不同的项目官网承担不同的网站功能,对应着4个业务板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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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百网站群包含核心网站,核心网站为政讯通专兼职工作人员提供特殊业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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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项目主要是发展行业资讯细分类网站,做的是行业市场细分和话语权平台,以网站站群模式增强项目市场竞争力的同时,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尽量满足用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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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交通内参》的主管单位是北京政讯通网络传媒中心,我单位从事的是交通运输领域调研活动,不是新闻媒体,没有记者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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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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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按相关规定:如政治水平、法律法规意识、学历专业、业务水平、工作经验、工作态度、调研年限、社会责任感、工作绩效等,考评调研员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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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依据具体情况。如果您是我们的中心会员,那您发布文章是免费的。会员有相应的账号和密码,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正面宣传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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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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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去工信部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和全国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中查询,项目官网的备案号在网页的尾部有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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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调研员申请需提交:岗位登记表及承诺保证书,无违法犯罪证明(由居住地或者户籍派出所开具),身份证复印件2份、一寸蓝底免冠彩照3张(同时附电子照片1份)、个人简历1份及相关学历或岗位资质证明资料复印件。 申请材料准备齐全,邮寄至全国交通运输资讯发布中心总部,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联系邮箱:qgfzdyzx@163.com,联系 Q Q:3206414697、1224368922,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 建国门内大街26号 新闻大厦5层,邮编:10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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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需要您先按照我们单位的投诉程序操作,我们在收到您的投诉材料后根据案情情况给予您是否受理的意见。 投诉信的要求:收文单位:全国交通运输资讯发布中心;当事人身份(您是谁)、被投诉方(我要投诉谁)、按时间顺序写案件的经过,要求叙述清楚明了,现有证据内容,投诉诉求,联系方式等内容并由投诉人本人签字按手印,附上本人身份证明,如果本案申请人超过15位申请人需要有所有申请人出具的委托书。同时附上案件现有证据的复印件(合同、协议、公告、判决书等),所有上述材料寄至北京总部,我们核查后会与您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