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消费环境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答记者问
时间:2025-10-28 来源: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近日,经国务院同意,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联合印发《优化消费环境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部署各地区、各部门全面优化消费环境,切实提振消费信心和预期,激发消费市场活力,提升人民生活品质。五部门有关司局负责同志就《行动方案》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题1:请问开展优化消费环境三年行动的背景是什么?主要是为了解决哪些问题?
答: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优化消费环境。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使居民有稳定收入能消费、没有后顾之忧敢消费、消费环境优获得感强愿消费。2024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着力提振内需特别是居民消费需求。李强总理在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优化消费环境,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近年来,市场监管总局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动出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不断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创新消费纠纷解决机制,加强消费教育引导宣传,加大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力度,全国消费环境持续改善。
同时,随着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增长、新一轮科技和产业革命加速演进,我国消费环境建设仍有不少薄弱环节,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保障高品质生活、实施高效能治理方面还有提升空间。一是消费者权益保护体制机制有待完善。跨行业领域的新业态新消费越来越多,存在部门职责不清、衔接不畅问题,容易导致标准规则滞后、监管维权空白,既会损害消费者权益,也会制约新质生产力自身发展。二是关系群众衣食住行的消费痛点亟待破解。传统的产品质量安全、市场秩序问题仍未解决,一些服务行业诚信水平不高,重大消费侵权事件不时发生,制约了消费意愿,降低了消费信心。三是消费者维权难现象仍然较为普遍。全国消费纠纷数量持续较快增长并处于历史高位,消费纠纷源头化解不足,给基层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带来更大挑战。如何优化消费环境,成为新时代新征程的“必答题”,各方面迫切希望完善顶层设计,推动消费环境系统治理。
对此,市场监管总局会同有关部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组织专题座谈研讨,反复征求各方意见,充分吸收地方实践经验,起草形成了《行动方案》,经国务院批准印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力争通过三年时间,使供给质量不高、市场秩序失范、维权效能不足等问题得到系统治理,商品服务质量显著提高,消费风险明显降低,消费纠纷源头治理效果显著,经营者诚信意识普遍增强,消费便利度、舒适度、满意度大幅提升,全国消费环境明显优化。
问题2:《行动方案》是首个经国务院批准的消费环境建设文件,请问总体思路是什么?
答:《行动方案》是首个经国务院批准、针对消费环境建设的政策文件,以消费供给提质、消费秩序优化、消费维权提效、消费环境共治、消费环境引领五大行动为牵引,进一步完善质量标准、信用约束、综合治理、消费维权等制度,构建“优化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扩大消费需求”良性循环,全面营造放心的消费环境。具体来说,有以下三点基本思路:
一是坚持系统集成,充分发挥政策组合效应。前期,各地区、各部门围绕优化消费环境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并取得积极成效,但多以特定领域促消费、特定行业治理、特定问题执法为主,较为单一零散,社会公众感知度不高,统筹协同不足,政策的整体效果尚未完全释放。为此,《行动方案》首次系统集成各个消费环节、各个行业领域,各个政府部门的各类政策措施,统筹宏观机制和微观措施、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正向激励和负面约束、源头预防和末端治理,建立消费环境建设四梁八柱,实现“1+N”叠加效应。例如,对服务消费集成了保障场所安全、健全服务标准、实施“信用+”工程、完善合同示范文本、优质服务认证、服务质量监测、建立消费者评价机制、查处霸王条款等政策工具箱。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积极回应社会普遍关切。消费环境建设涉及各行各业和千家万户,点多面广、头绪繁多,必须在整体推进的同时寻求重点突破。《行动方案》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非法添加、以假充真、以次充好、计量作弊、价格欺诈、虚假宣传等市场重点问题,网购、电信、装修、维修、家政、托育、养老、美容美发、文化旅游、公用事业等民生重点行业,集中同向发力,放大治理效果。例如,对信息不对称问题,既要清除商业混淆、刷单炒信、流量造假、违法广告等虚假信息,又要公示消费投诉、行政执法、企业信用等真实信息,“一加一减”让消费环境更透明。
三是坚持标本兼治,建立消费环境建设长效机制。《行动方案》既是一次行动部署,也是一份消费环境建设纲要,有效兼顾了“当下治”与“长久立”,推动消费环境持续优化。例如,方案要求制定消费环境指数及评价规范,探索开展全域消费环境监测评价,动态反映各地区、各行业的消费环境,有针对性地补短板强弱项;完善消费领域信用体系,健全消费领域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引导诚信经营的市场预期;建立消费投诉举报大数据分析治理机制,提高监管执法前瞻性,从接诉即办转向未诉先办。
问题3:优化消费环境涉及众多部门和各行各业,请问如何建立消费环境共同治理体系?
答:当前消费环境建设体制机制尚未理顺、各方合力尚未形成。《行动方案》的一大着力点是推动建立政府牵头、部门协同、企业主责、社会共治的消费环境建设体系,进一步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体制机制。
一是推动政府牵头,加强统筹协调。优质的消费环境和营商环境、生态环境一样,都是一个地方乃至一个国家宜居宜业的基本公共产品,也是当前提振消费的重要支撑。《行动方案》明确地方各级政府要切实扛起优化消费环境的主体责任和属地责任,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保障,把消费环境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推动地方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协调机制,加强督促指导。
二是强化部门协同,形成监管合力。推动各主管部门落实行业监管职责,按照“谁监管谁维权”原则,把推动发展和规范秩序紧密结合,把促进消费和维护权益紧密结合,通过完善行业规则标准、加强行业日常监管、化解行业消费风险、提升行业信用水平,切实优化本行业领域消费环境。市场监管部门将积极发挥牵头作用,履行综合监管职责,与行业主管部门高效联动、优势互补。
三是落实企业主责,促进源头治理。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服务、场所、信息等构成了消费环境的基础,广大经营者是建设消费环境的主力军。我们将引导经营者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合规体系,完善首问和先行赔付制度,落实安全保障、质量担保和售后服务责任,强化平台对入驻经营者的身份信息核验和定期更新,从源头预防消费侵权问题;鼓励经营者主动公开并履行优于法律规定的承诺,改善消费体验。
四是完善社会共治,强化监督引导。我们将推动行业发起重点行业放心消费倡议,制定实施行业自律公约和放心消费标准;支持消协组织加强消费提示警示、比较试验、消费调查、消费评议、公益诉讼等工作;强化社会监督,开展消费教育“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活动,建设消费教育基地,拓展消费投诉公示,支持新闻媒体监督,提高消费者依法维权能力。
问题4:优化消费环境离不开坚实物质基础,请问工业和信息化部下一步在提升实物消费质量、促进消费产业升级方面有哪些考虑?
答:消费品工业涵盖人民衣食住行、教育康养、文旅医疗等方方面面,是我国传统优势产业和重要民生产业。近年来,工业和信息化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实施消费品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三品”战略,优质供给不断扩大,产业基础更加坚实,国际竞争力显著增强。下一步,工业和信息化部将贯彻落实《行动方案》,深入实施消费品“三品”战略,推动供给提质与消费扩量有效结合,促进消费产业升级,进一步提升百姓的消费体验。
一是增强供需适配性。加力扩围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制定增强消费品供需适配性助力扩大消费行动方案。加快中国消费名品方阵建设,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培育千件优质品牌,打造一批国际一流消费品企业。开展视听电子技术、产品和服务友好体系建设,助力青少年近视防控、听力保护,便利老年人使用相关产品和服务。面向大众消费与行业领域的需求定位,全面提升虚拟现实关键器件、终端外设、业务运营平台等产业化供给能力。
二是推进标准提升。实施标准升级引领行动,加快制定一批消费品领域质量品牌、数字化转型、绿色低碳相关标准,推动标准体系优化、标准质量升级。制定老年用品、智能家居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用5年时间制定50项以上重点行业标准,引领产业升级发展。聚焦儿童用品、儿童手表、电动自行车等领域研制一批强制性国家标准,保障产业本质安全,增强消费者信任度和认可度。
三是推动产业升级。制定纺织、轻工等重点行业的数字化转型实施方案,遴选推广一批“数字三品”应用场景典型案例,培育壮大消费新业态、新场景、新模式。培育一批千亿级轻工纺织产业集群,支持地方创建一批传统优势食品产区和地方特色食品产业,为消费提质提供强大物质基础。持续推动人工智能终端全产业链整体升级,推动视听电子产业高质量发展,推进虚拟现实与行业融合应用。加快推进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推动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健康及养老领域的集成创新和融合应用。
四是促进绿色消费。深入开展绿色建材下乡活动,加快完善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制度,进一步扩大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应用范围,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制定绿色建材产品推荐目录,积极推动绿色建材产品升级,为消费者提供更加节能、安全、便利、舒适的高品质建材。
问题5:服务消费已成为我国居民消费增长最快、热点最多、潜力最大的领域,请问商务部下一步在促进服务消费扩容升级、优化服务消费环境方面有哪些考虑?
答:服务消费涵盖养老托育、餐饮家政、文化旅游、体育休闲、交通出行、通信信息等领域,一头连着民生福祉、一头连着经济发展,在扩内需、惠民生、稳就业中发挥重要作用。下一步,商务部将发挥好服务消费牵头部门作用,会同相关部门抓好《国务院关于促进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和《行动方案》落实落地,聚焦重点领域、重点人群,提升供给质量,创新多元化消费场景,优化消费环境,培育服务消费新增长点。
首先是健全政策体系。我们将牵头实施服务消费提质惠民行动,将该行动作为发挥部门合力促进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加快完善服务消费“1+N”政策措施体系,围绕家政服务消费、文化和旅游消费、数字消费、健康消费、体育消费等出台一系列政策文件,研究制定务实管用的服务消费支持政策,发挥部门合力打好政策“组合拳”。
其次是提升供给能力。对标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发挥开放平台先行先试作用,持续推动电信、教育、医疗等领域开放,引入高品质服务供给,以开放优化供给,以供给创造需求。指导地方创新多元化消费场景,发布一批最佳实践案例,促进商旅文体健融合发展。开展“服务消费季”“中华美食荟”“跟着电影品美食”等一批服务消费促进活动,激发服务消费活力。
最后是优化消费环境。我们将持续完善服务领域标准体系,发挥标准在提升服务供给质量方面的引领作用。加强家政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家政服务信用信息平台功能。修订发布《餐饮业促进和经营管理办法》,抓好制止餐饮浪费工作,营造有利于餐饮业发展的良好环境。同时配合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强化服务质量监测评价,加强消费者权益保障,引导服务企业诚信合规经营,优化服务消费体验,提振消费信心,促进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
问题6:近年来,文化和旅游市场热力十足,文旅消费潜力不断释放,请问文化和旅游部下一步在优化文旅市场环境方面有哪些考虑?
答:近年来,文旅市场繁荣发展,提升了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也为拉动整体消费上升、促进经济复苏发挥了较好的综合效用。下一步,文化和旅游部将从改善服务品质、创造消费场景、维护市场秩序等方面持续发力,为推动文化和旅游市场高质量发展夯实基础。
在改善服务品质方面,举办全国文化和旅游市场服务质量提升活动,推进旅游服务质量评价体系建设,引导各地提升服务质量。组织演出经纪人员和导游资格考试、特级导游考核,加强高等级导游和外语导游培养,实施旅游讲解服务提升工程,举办全国导游大赛,提升行业从业人员服务能力。加强标准引领,实施《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等级划分》等国家标准,擦亮星级旅游饭店、等级旅游民宿品牌。
在创造消费场景方面,支持和推动更多平台企业和文艺表演团体加入“艺播”(艺术+直播)计划,增加优质文化产品供给。制定完善沉浸式演出、网络演出、剧本娱乐等新业态包容审慎管理政策,设置政策过渡期,营造包容、稳定、可预期的政策环境,为新业态留足发展空间。推动修订演出、娱乐、互联网文化等领域政策法规,鼓励创造消费新场景,拓展消费新空间,丰富消费新体验。举办“5·19中国旅游日”等活动,开展各类宣传推广活动,推出各类文化和旅游惠民措施。
在维护市场秩序方面,推动建立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机制,强化部门监管协同。推进“互联网+监管”,完善信息化监管服务平台功能,扩大旅游电子合同应用覆盖面。严厉打击“不合理低价游”。创新内容源头管理等精准有效管理制度。深化大型演出活动管理部际协作,加强演出市场治理,严厉打击黄牛倒票炒票。加强信用体系建设,指导督促各地依法开展失信主体认定和管理,增强信用监管的震慑力。
总之,我们将积极推动文旅产品和业态迭代升级,有力维护市场秩序,为广大群众提供高品质的文旅体验,努力营造暖心、舒心、放心的消费环境。
问题7:当前,消费市场秩序还存在一些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乱象,请问市场监管总局下一步将如何营造公平公正市场秩序、治理消费侵权突出问题?
答:良好市场秩序既包括公平竞争,也包括公平交易,是消费者和经营者共同的生命线,是市场运行和消费增长的前提和基础。市场监管总局将以实施《行动方案》为契机,把消费者优先导向深入贯穿到市场监管全过程各领域,在制定法律标准、出台政策措施、开展监管执法等各项工作中,做到人民有所呼、监管有所应,擦亮监管为民品牌。
一是切实破解消费领域痛点问题。深入开展“守护消费”铁拳行动,聚焦食品非法添加、侵权假冒、消费欺诈、缺斤短两等社会反映强烈问题,集中力量、压茬推进。以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为主线,重点查处售后推诿、虚假承诺、霸王条款、强制搭售等问题。全面整合制定统一的消费品“三包”制度,加大缺陷汽车和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力度。加强服务消费领域的合同示范文本制定、质量监测、标准制修订和认证制度建设,严厉打击检验检测违法行为。
二是切实规范平台经济市场秩序。制定《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监督管理办法》,依法查处平台规则领域违法行为,整治利用规则破坏公平竞争、侵害平台内商家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现象,促进平台规则公平透明。严厉打击网售假冒伪劣商品,加大网售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强化与主要电商平台的CCC认证证书联网核查,压实平台责任、强化源头治理。制定《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加强对直播平台、主播和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等关键主体监管,查处直播电商领域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开展直播电商领域产品质量、食品安全专项抽查抽检,净化行业生态。
三是切实治理市场失序突出问题。着力规范新能源汽车、光伏、锂电池等“新三样”市场秩序,严厉打击恶意比价、虚假宣传、互黑互踩等市场乱象。加强对能源、医药、教育、旅游等重点领域价格监管,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行为、妥善应对价格突发事件。聚焦医药、公用事业、建材、民爆等重点领域,坚决整治不公平高价、限定交易等问题。推动恢复设立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行政许可,加强重点民生领域计量器具市场秩序的综合治理。推进殡葬领域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打击传销专项执法行动、直销行业挂靠行为排查整治“回头看”、机动车检验及生态环境监测专项整治等。
问题8:消费者经常反映维权难、维权慢甚至不知道该找谁,请问《行动方案》在完善消费维权机制、提高消费维权效能方面是如何安排的?
答:发生消费纠纷怎么办,是每一个消费者关心的问题,也直接关系到能不能“敢消费”“愿消费”。《行动方案》致力于减少消费者后顾之忧,在完善消费纠纷化解体系、提高消费纠纷解决效能方面,主要做了三方面制度创新。
一是突出源头和解。与经营者和解是对消费者最便捷、对全社会最经济的方式。我们将推动平台型、总部型、连锁型等大型企业健全消费纠纷解决体系,加入消费纠纷在线解决机制,探索“一键和解”等新模式。加强基层消费维权服务站点建设,扩大消费维权“进商场、进超市、进市场、进企业、进景区”的覆盖面,方便消费者第一时间就近维权。鼓励实体店承诺无理由退换货,到2027年动态发展承诺单位150万家,探索统一便捷的异地异店退换货服务。
二是加强行政调解。行政部门承担了大量消费纠纷调解工作,是消费者使用最多的渠道之一。《行动方案》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专门提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消费维权能力建设,依法畅通投诉渠道,完善处理流程,高效处置各自行业领域的消费投诉,提升消费者维权体验。同时,强化消费维权与行政执法衔接,加大“诉转案”力度,从根源上解决消费投诉多发易发的共性问题。
三是推动多元化解。支持消费领域集体诉讼、公益诉讼、小额诉讼,总结推广“诉调对接”做法和“共享法庭”模式,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将消费维权纳入基层治理体系,形成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优势互补、有机衔接的调解工作格局。支持引入第三方力量开展委托调解,发挥社区、志愿者、律师、市场开办方、电商平台等作用,壮大消费维权队伍。
此外,预防是最好的救济。我们将锚定“源头减量”目标,加强对重点企业和区域等“关键少数”的综合治理,打通“消费纠纷处置、事前事中规范、投诉举报减量”监管闭环,集成放心消费承诺、消费投诉公示、消费维权服务站、消费纠纷在线解决、线下无理由退货等“一站式解决方案”,让更多消费纠纷化解在源头,减轻消费者负担和企业合规成本。
问题9:优化消费环境需要消费者和经营者相向而行、同向发力,请问《行动方案》如何增强广大经营者的获得感,带动引领更多经营者积极参与进来?
答:从国际比较经验和实地调研情况来看,消费环境是政府监管出来的,更是市场发展出来的,一个好的消费环境背后一定有一个活跃健康的消费市场。激发消费市场活力和内在动力,优化竞争生态和营商环境,这是改善消费环境的长久之计。《行动方案》不仅强调问题治理和负面约束,更注重探索激励机制,发挥市场配置资源作用,让市场来选择,让消费者来投票,让经营者从“要我变好”向“我要变好”转变,形成需求牵引供给、供给创造需求的良性循环。
《行动方案》提出实施消费环境引领行动,支持优质的商家和品牌、商品和服务、产业和区域脱颖而出,在国家大力提振消费的过程中赢得自身更大发展,进而提高消费供给侧整体质量、引领广大经营者比学赶超、带动消费环境整体好转。突出创新引领,鼓励各地区、各部门积极创新信用激励、金融赋能、流量扶持等市场化激励,积极完善标准引领、质量支撑、数字改革等基础设施,积极融入提振消费、产业升级、区域战略、对外开放等政策,不断增强经营者获得感,让更多经营者参与进来。突出标杆带动,以“安全放心、质量放心、价格放心、服务放心、维权放心”自我承诺和“示范带动、对标提升、监测评价、动态管理”机制为牵引,培育放心消费商店、网店、直播间、餐饮店、工厂等单位,发展放心消费市场、商圈、景区等集聚区,发挥提振消费和优化环境的双重集聚效应。突出利企惠企,积极创造更多消费场景,探索跨境电商、跨境旅游等国际合作,打通入境人员消费堵点,进一步激发海内外消费需求;开展地方保护、市场分割突出问题整治,促进全国消费市场高效畅通和规模拓展。
消费环境没有最优、只有更优。三年行动只是开始,消费环境建设将是一项长期工程。我们欢迎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和参与,久久为功,共同营造国际一流消费环境。
相关链接:一图读懂 | 优化消费环境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
原文链接:https://scjg.hebei.gov.cn/info/11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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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不属于社团机构,网站中心是网站的名称,工信部批的网站名称带中心,不是社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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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填写调研车牌《申请表》,并提供车辆的行驶证和驾驶证复印件,车辆所有人的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费用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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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发布的文章需要经过审核才可以在网站栏目里正常查看,因周六属于休息日,可能无法及时审核,需工作日上班审核后才可以查看。另外需确认您上传的文章是什么类型的,负面文章不可以发布,文章上传格式或栏目不正确也不会正常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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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在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官网上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的栏目可以打开查看具体的网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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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共有3种。分别是: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调研中心、《交通内参》编辑部、《交通舆情网》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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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宣传推广党和国家交通运输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及交通运输项目;发布政务公开信息及政府交通运输资讯;积极采集发布各类交通领域的政策法规、行业信息、各地动态等各方面信息资讯,涉及法制、社会、民生、执法等相关资讯均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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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不是项目官网,项目官网是项目门户网,核心网站是项目的功能性网站。交通安全调研网不是政讯通·全国交通项目的项目官网,是这个项目其中的一个核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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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的,咱们的专兼职人员属于公益性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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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属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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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平台由4个官网和政务、行业独立域名网站各100个组成,共204个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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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交通运输相关的政策法规、执法司法、焦点问题、学术理论等方面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维权援助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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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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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是一个联合机构,由多个企事业单位组成,不隶属于任何一个国家机关,以独立法人身份开展相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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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相关表格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可以直接在4个项目官网任一网站下载,进入官网点击“申请加入”栏目,选择“交通调研员”,打开页面里蓝色字体点击下载即可。具体填写要求参照《登记表填写规定》。 (如:http://jtdyzx.org.cn/show-121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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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正规网站(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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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百网站群包含核心网站,核心网站为政讯通专兼职工作人员提供特殊业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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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需要领取介绍信的,如果所在市的地市级中心没有成立,可以从总部申请,一事一信,总部开具好了之后寄给相应人员。同时,向总部申请介绍信的时候,需在网站上申报相应的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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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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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上传选题被退回有几种情况: (1)重复选题,后者不予审批; (2)选题上传内容格式错误或上传内容不全; (3)选题内容超出调研员工作区域范围; (4)选题内容超出调研员职权范围; (5)选题详情内容未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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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从北京总部、各地市中心、推荐人、推荐单位处获取纸质表格; 2.进入任一官网→点击“申请加入”栏目→找到对应岗位→下载表格; 3.进入任一公众号→点击“用户中心”栏目→找到申请资料→下载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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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完成北京总部指定的国家重大课题和社会公共选题任务; (2)开展资讯采编、课题调研和法制宣传活动; (3)运用一体化应用平台开展服务的各项公益性、有偿性服务; (4)运用好互联网媒体平台的积极功能,为百姓维权提供合规渠道,监督政府等职能部门的行政不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正义,响应国家倡导的构建和谐社会的号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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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网上申报,在总部网站上用本人户名和密码登录发布选题; (2)发送短信息 至总部指定号码,选题申报内容必须具体准确,调研时间、调研人员姓名、涉案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或各类组织的名称、调研事件及调研选题来源。 注:选题重复后者不予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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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发布于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会在多个网站上共享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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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区域您自己申请,一般是长期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者业务范围,以方便开展工作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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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需要填写调研车牌《申请表》,并提供车辆的行驶证和驾驶证复印件,车辆所有人的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费用是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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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联系的写稿组稿业务所得撰稿费或编辑费,由书写人所有。另外通过联系各类网络会员、网站开发及维护等资讯信息业务服务;舆情监测、危机公关、网络推广、不良稿件及信息处理等网络舆情服务,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维权服务、调研活动、市场调查、学术课题等法律咨询服务,联系主题活动或驻外代理机构等都有一定的提成比例。具体收入来源和提成分成比例详见制度规定的业务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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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法制调研中心官网和核心主网的人工审核时间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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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前期发布的文章都需要审核,主要审核文章内容和格式。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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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交通运输相关的政策法规、执法司法、焦点问题、学术理论等方面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维权援助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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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调研中心是依法依规开展互联网信息经营活动、法律咨询活动和正常民事代理活动,是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利,也是有义务遵守的规则。目前,中心受理的案件,90%政府都及时给予了书面或者电话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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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首先需要将电子版材料整理好发送到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调研中心官方微信上ZXT-qgjtfzdyzx。同时写一封求助信或举报信,信里的内容要包含:你是谁、你要投诉谁、按照时间线索叙述发生了什么事、提供相应的证据、和您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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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调研中心与交通运输没有关联,之所以官网上会出现交通部的窗口 ,只是为了方便业务开展过程中的查询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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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宣传推广党和国家交通运输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及交通运输项目;发布政务公开信息及政府交通运输资讯;积极采集发布各类交通领域的政策法规、行业信息、各地动态等各方面信息资讯,涉及法制、社会、民生、执法等相关资讯均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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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交通安全调研网不是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调研中心的官网,是中心其中的一个核心网站。核心网站是中心的功能性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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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资讯发布中心的双百网站是按不同的行业、不同功能分类,同一类别的网站由一个后台控制,方便操作和管理。同一类别里相同功能栏目会重复出现,特殊的网站,网站栏目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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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交通内参是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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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需要先填写《删稿申请表》将填好后发送到网站底部邮箱进行删稿申请,同时提供相应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有效证明身份的文件,并保证全部真实且合法获得,申请内容填写不完整视为无效,如是转载请提供源网站已删除的证明。中心审核后会将审核结果回复到其指定的电子邮箱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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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正规网站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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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收费,成为了我们的交通信息员,可以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正能量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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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利用行业百网站群,为企事业机关单位或其他组织、个人进行正能量宣传,发布涉及政策法规、XX动态、法制监察、监督调查、执法在线、内参纪要等方面的最新法制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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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特约编辑岗位可以对外进行有偿服务业务,按规定收费,详见《全国统一网络业务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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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通过提供舆情监测、危机公关、不良稿件及信息处理等服务,收取网络舆情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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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交通调研员等各类兼职人员,我单位不提供薪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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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交通运输相关的政策法规、执法司法、焦点问题、学术理论等方面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维权援助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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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舆情监测员主要工作是有效应用政务、行业双百网站群和分析工具,对网络舆情进行有效监测、监控、公关、管理、分析应对和进行有效的舆情管理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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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最好是提供蓝底一寸证件照电子版照片,提供电子版是为了制作工作证件用,纸质扫描后不是很清晰,做证件照效果不好,如果实在不能提供就寄纸质版的,我们扫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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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交通运输信息员的主要工作是采集、编发各类交通运输领域的资讯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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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交通调研员主要负责调查、研究和分析交通法律问题,收集相关数据和信息,并提出建议和意见;而市场监督员主要负责监督和检查行政机关和其工作人员是否遵守法律和法规,发现违法行为并采取相应的监督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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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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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很抱歉现在网站上还无法提供所有证件模板的查询服务,这是官网待完善的内容之一。现在查询可以采用加微信(ZXT-qgjtfzdyzx),发您需要了解的证件样子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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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在所有岗位中,权限最高,业务范围最广,也是综合能力要求最高的岗位。调研员可以依法依规,针对个案进行调研,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有权申请向全国各级党政机关及涉事企事业单位发送调研函,协查函,函件由北京总部代发,前提是调研选题经查事实清晰、证据充分,总部予以立案。调研员可对外提供互联网全业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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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对不起!我们不提供您需要的查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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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我们不是政府部门,我们单位是全国性综合法律服务平台,可以提供相关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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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宣传推广党和国家交通运输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及交通运输项目;发布政务公开信息及政府交通运输资讯;积极采集发布各类交通领域的政策法规、行业信息、各地动态等各方面信息资讯,涉及法制、社会、民生、执法等相关资讯均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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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在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官网上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的栏目可以打开查看具体的网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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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任何人员,不可以将负面文章的直接发布,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在经过单位调研核实,且相关资料和手续齐全,并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的前提下,才可以发布。文章发布是由总部安排编辑人员发布,调研员不能直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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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平台由4个官网和政务、行业独立域名网站各100个组成,共204个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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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意从事交通运输公益性工作,熟悉国家交通运输相关政策法规与交通领域工作,五年内无违法犯罪记录;熟悉基本的网络操作,能合理运用互联网信息网络平台的各类资源;了解、关注交通运输行业,年龄在25-65周岁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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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意从事交通运输公益性工作,熟悉我国交通运输相关法律法规、司法政策,五年内无违法犯罪记录;熟悉调研工作,熟悉网络基本操作,年龄在25-65之间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有过执法或者公检法行业相关从业经验者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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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4个不同的项目官网承担不同的网站功能,对应着4个业务板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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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百网站群包含核心网站,核心网站为政讯通专兼职工作人员提供特殊业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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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项目主要是发展行业资讯细分类网站,做的是行业市场细分和话语权平台,以网站站群模式增强项目市场竞争力的同时,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尽量满足用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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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交通内参》的主管单位是北京政讯通网络传媒中心,我单位从事的是交通运输领域调研活动,不是新闻媒体,没有记者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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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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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按相关规定:如政治水平、法律法规意识、学历专业、业务水平、工作经验、工作态度、调研年限、社会责任感、工作绩效等,考评调研员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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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依据具体情况。如果您是我们的中心会员,那您发布文章是免费的。会员有相应的账号和密码,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正面宣传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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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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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去工信部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和全国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中查询,项目官网的备案号在网页的尾部有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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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调研员申请需提交:岗位登记表及承诺保证书,无违法犯罪证明(由居住地或者户籍派出所开具),身份证复印件2份、一寸蓝底免冠彩照3张(同时附电子照片1份)、个人简历1份及相关学历或岗位资质证明资料复印件。 申请材料准备齐全,邮寄至全国交通运输资讯发布中心总部,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联系邮箱:qgfzdyzx@163.com,联系 Q Q:3206414697、1224368922,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 建国门内大街26号 新闻大厦5层,邮编:10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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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需要您先按照我们单位的投诉程序操作,我们在收到您的投诉材料后根据案情情况给予您是否受理的意见。 投诉信的要求:收文单位:全国交通运输资讯发布中心;当事人身份(您是谁)、被投诉方(我要投诉谁)、按时间顺序写案件的经过,要求叙述清楚明了,现有证据内容,投诉诉求,联系方式等内容并由投诉人本人签字按手印,附上本人身份证明,如果本案申请人超过15位申请人需要有所有申请人出具的委托书。同时附上案件现有证据的复印件(合同、协议、公告、判决书等),所有上述材料寄至北京总部,我们核查后会与您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