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时间:2022-05-11 来源: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作者:佚名 各市交通运输局,广德市、宿松县交通运输局,厅直相关单位,省交通控股集团、省港航集团、省引江济淮集团:
为适应我省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新形势新要求,规范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根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省厅组织制定了《安徽省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试行)》,经厅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2022年5月7日
安徽省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徽省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规范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建立安全生产费用投入长效机制,保障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以及《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本省公路水运工程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行政区域内列入国家和地方交通基本建设计划的公路水运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和使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费用(下称“安全生产费用”)是指由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工程项目安全作业环境、安全施工措施和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第四条安全生产费用应当按照“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
第二章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
第五条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预算时,应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及有关规定,计列安全生产费用。
第六条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招标文件时,应当充分考虑和合理确定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标准,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标准不得低于国家和省有关规定。
安全生产费用应以招标控制价所包含的全部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公路工程量清单第100章至第900章费用之和,扣除安全生产费和机电工程设备购置费;水运工程为一般项目、单位工程和计日工项目之和,扣除安全文明施工费)为计算基数按规提取,提取标准不得低于1.5%(不含新建、改建、扩建以及拆除、加固等建设工程专项交通安全维护费),其中房建工程不得低于2.0%。
第七条对于施工环境复杂、施工工艺复杂的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单位根据工程特点、风险程度和安全生产标准的要求,适当提高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标准,在1.5%基础上浮至2%,并且应当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适用的工程项目(施工合同段)范围如下:
(一)跨长江、跨淮河的特大型桥梁工程;
(二)地质条件复杂的隧道工程或地下工程,水下隧道工程;
(三)桥隧占比高于70%的公路工程;
(四)公路改(扩)建工程;
(五)施工环境复杂、施工工艺复杂的其他公路水运工程。
第八条施工单位在工程报价时,应当单列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费用不得作为竞争性报价。
第九条安全生产费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以下范围内使用:
(一)设置、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不含按照“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支出;
(二)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
(三)开展重大风险(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测监控和整改支出;
(四)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和标准化支出;
(五)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六)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七)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
(八)安全设施以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九)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安全生产费用的具体使用范围详见附件《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范围明细表》。
第十条施工单位以下费用不在安全生产费中列支:
(一)涉路、涉航、涉铁和管线等工程项目的安全性评价费用;
(二)边通车边施工公路改扩建工程施工现场通行隔离设施费用;
(三)与安全生产有关但在合同工程量清单中已单列的其他费用;
(四)投标文件中承诺的设备进场产生的首次检验检测费;
(五)施工机械、设备的购置费、维护及保养费;
(六)施工单位为施工人员办理的团体人身意外伤害险或个人意外伤害险费用;
(七)安全事故或自然灾害发生后所产生的救援、善后等相关费用;
(八)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共同认定的其他不列入安全生产费用支出的费用。
第三章 安全生产费用的支付
第十一条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合同中明确安全生产费用的清单、计量支付方式与时限、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
第十二条安全生产费用应当据实列支,实行清单单价计量和总价包干计量相结合的方式。其中能够以具体单位数量进行计量的,应当采用清单单价计量,在合同约定的提取标准额度内据实列支。无法以具体单位数量进行计量的,可以采用总价包干计量。
第十三条 项目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和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根据实际情况编制本计量周期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报表、计量申请表和下期使用计划,经施工单位项目部安全部门负责人与项目经理签字盖章后,报送监理单位审核。
监理单位收到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报表、计量申请表和下期使用计划后,应当按合同约定时间完成审核,核实无误后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出具支付证书。
建设单位应对经监理单位审核通过的安全生产费用计量申请进行审批,同意后应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将安全生产费用支付给施工单位。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根据实际需要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因设计变更造成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费用实际投入总额与合同约定不一致的,差额部分的安全生产费用按照批复变更金额和规定提取比例同时调整。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费用实际支出超过合同约定安全生产费用总额的,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应依据合同约定处理。合同未约定的,超出部分由施工单位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
第十六条能够重复使用的安全生产设施、设备,应当按照摊销后的使用费用计列,具体费用依据合同约定确定。合同未约定的,由建设、监理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或者扣除残值后计列。
第十七条总包单位依法将部分工程分包给分包单位施
工的,总包单位应当将安全生产费用按比例支付分包单位,不得拖欠并监督使用,分包单位不再重复提取。分包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和措施投入不足的应由总承包单位负责配足。安全生产费用不得转嫁由劳务分包队伍承担。
第十八条工程交工验收后,安全生产费用实际投入总额少于工程量清单中安全生产费用总额的,经监理单位核实后,未计量部分(除变更费用外)原则上不再支付。
第四章 安全生产费用使用管理
第十九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生产费用管理、计取和使用的程序、职责以及权限,编制项目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保证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投入。对于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应当专项核算,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不得挤占、挪用。
第二十条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情况进行监理,发现施工现场存在事故隐患或者未按现场实际情况落实安全生产费用的,应当要求其改正,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并有权拒绝工程款的计量支付审核。
第二十一条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费用监督检查制度,至少每季度应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二条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和计量支付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十三条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开展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监管时,应认真审查招标文件中安全生产费用清单、投标报价、计量支付规则等有关内容。
第二十四条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受理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不按规定提取、使用等情况的检举、控告和投诉,并依照相关法规、规章进行调查、处理、处罚。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养护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范围明细表
附件:
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范围明细表
费用大类 | 使用范围明细 | 计量方式 |
一、设置、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含大临设施、机械设备等“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 | ①洞口、河流、基坑、沉井、泥浆池、作业通道、作业平台临边等危险部位的安全防护、防滑设施 | 清单单价计量 |
②施工现场交叉作业防护设施,现场高压电塔、杆、光缆的围护设施 | 清单单价计量 | |
③施工作业区域安全标志、标牌、灯具等警示警告设施 | 清单单价计量 | |
④施工现场供配电设施的维修保养费用,供配电设施的周边防护设施,电器防爆设施 | 清单单价计量 | |
⑤防火、防爆、防尘、防毒、防雷、防台风、防地质灾害等设施设备 | 清单单价计量 | |
⑥隧道、地下工程施工有毒有害气体、粉尘监测与通风设备设施(不含隧道工程通风) | 清单单价计量 | |
⑦设置视频监控系统、隧道门禁系统运行维护费用 | 清单单价计量 | |
⑧其他经监理和建设单位确认的临时安全防护设施、设备费用 | 清单单价计量 | |
二、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 | ①应急照明、防汛排涝、消防、急救等常用器材(药品)、设备与设施 | 清单单价计量 |
②应急逃生器材与设备 | 清单单价计量 | |
③应急救援培训、委托专业应急救援产生的相关费用 | 据实计量 | |
④应急救援演练费用 | 可总价包干 | |
三、开展重大风险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测监控支出 | ①重大风险、重大事故隐患评估和整改支出费用 | 清单单价计量 |
②重大风险监控费用(不含施工监控费用) | 清单单价计量 | |
四、安全生产检查、评价、咨询支出 | ①聘请专业机构或专家开展施工安全专项风险评估报告的编制、审查、评审等相关费用 | 据实计量 |
②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论证等相关费用 | 据实计量或总价包干 | |
③聘请专业机构或专家开展其他与施工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有关的咨询、审查、评估(价)或论证支出,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 | 据实计量 | |
④聘请专业机构或专家对项目施工安全进行检查所支付的相关费用 | 据实计量 | |
⑤为专职安全员配置的摄像机、无人机等辅助现场检查使用的器材、安全巡查专用车辆使用费用。 | 清单单价计量 | |
五、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作业防护、职业健康防护支出 | ①《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 | 清单单价计量 |
②更新补充上述劳动防护用品 | 清单单价计量 | |
六、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及考核奖励支出 | ①制作安全宣传标语、条幅、图片、视频等宣传资料所发生的费用 | 清单单价计量 |
②安全教育培训体验馆、警示馆、一线工人业余学校等场地建设费用 | 清单单价计量 | |
③安全报纸、杂志订阅或安全书籍购置费 | 清单单价计量 | |
④安全知识竞赛、技能竞赛、安全专题会议等活动费用 | 可总价包干 | |
⑤安全经验交流、现场观摩、安全生产考核奖励等费用 | 据实计量或总价包干 | |
⑥委托第三方或者邀请专家开展的安全教育培训费用 | 可总价包干 | |
⑦项目管理人员安全生产专业培训、作业人员安全及特种(专项)作业安全教育培训费用 | 据实计量 | |
⑧参加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受其委托的专业培训机构组织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费用 | 可总价包干 | |
七、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 | ①风险监测预警设施、智能化安全防护防控设施、逃生避险设施等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安全新技术与新装备 | 清单单价计量 |
②其他安全生产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研究和推广应用费用 | 清单单价计量 | |
八、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 ①支架用钢管、贝雷片及其零配件等材料或产品的进场检验检测费用 | 清单单价计量 |
②施工中使用的施工机械、设施、机具以及安全防护用品、用具和配件的检测检验费用 | 清单单价计量 | |
③起重机械、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检验检测费用,防雷设施检测费用 | 清单单价计量 | |
④翻模、滑(爬)模、施工挂(吊)篮、移动模架等设施的检验检测费用 | 清单单价计量 | |
九、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 ①施工现场为保障交通安全而聘请协管人员产生的费用 | 清单单价计量 |
②招投标时不可预见的,在施工过程中经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认可,可在安全生产费中列支的其它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费用 | 清单单价计量 |
注:1.采用清单单价计量、据实计量的费用项目应当随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报表一并提供相应凭证,发票、实际使用记录、签认单等形式均应认定为有效凭证;
2.安全生产辅助费(安全设施、设备、物品的运输、保管、保养以及与安全生产费用相关的企业管理费、规费和税金等)已含在清单单价中,不再另行单独计取。
正文下载: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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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特约编辑岗位可以对外进行有偿服务业务,按规定收费,详见《全国统一网络业务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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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通过提供舆情监测、危机公关、不良稿件及信息处理等服务,收取网络舆情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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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交通调研员等各类兼职人员,我单位不提供薪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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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交通运输相关的政策法规、执法司法、焦点问题、学术理论等方面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维权援助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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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舆情监测员主要工作是有效应用政务、行业双百网站群和分析工具,对网络舆情进行有效监测、监控、公关、管理、分析应对和进行有效的舆情管理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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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最好是提供蓝底一寸证件照电子版照片,提供电子版是为了制作工作证件用,纸质扫描后不是很清晰,做证件照效果不好,如果实在不能提供就寄纸质版的,我们扫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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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交通运输信息员的主要工作是采集、编发各类交通运输领域的资讯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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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交通调研员主要负责调查、研究和分析交通法律问题,收集相关数据和信息,并提出建议和意见;而市场监督员主要负责监督和检查行政机关和其工作人员是否遵守法律和法规,发现违法行为并采取相应的监督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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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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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很抱歉现在网站上还无法提供所有证件模板的查询服务,这是官网待完善的内容之一。现在查询可以采用加微信(ZXT-qgjtfzdyzx),发您需要了解的证件样子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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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在所有岗位中,权限最高,业务范围最广,也是综合能力要求最高的岗位。调研员可以依法依规,针对个案进行调研,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有权申请向全国各级党政机关及涉事企事业单位发送调研函,协查函,函件由北京总部代发,前提是调研选题经查事实清晰、证据充分,总部予以立案。调研员可对外提供互联网全业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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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对不起!我们不提供您需要的查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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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我们不是政府部门,我们单位是全国性综合法律服务平台,可以提供相关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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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宣传推广党和国家交通运输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及交通运输项目;发布政务公开信息及政府交通运输资讯;积极采集发布各类交通领域的政策法规、行业信息、各地动态等各方面信息资讯,涉及法制、社会、民生、执法等相关资讯均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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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在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官网上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的栏目可以打开查看具体的网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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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任何人员,不可以将负面文章的直接发布,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在经过单位调研核实,且相关资料和手续齐全,并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的前提下,才可以发布。文章发布是由总部安排编辑人员发布,调研员不能直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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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平台由4个官网和政务、行业独立域名网站各100个组成,共204个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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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意从事交通运输公益性工作,熟悉国家交通运输相关政策法规与交通领域工作,五年内无违法犯罪记录;熟悉基本的网络操作,能合理运用互联网信息网络平台的各类资源;了解、关注交通运输行业,年龄在25-65周岁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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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意从事交通运输公益性工作,熟悉我国交通运输相关法律法规、司法政策,五年内无违法犯罪记录;熟悉调研工作,熟悉网络基本操作,年龄在25-65之间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有过执法或者公检法行业相关从业经验者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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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4个不同的项目官网承担不同的网站功能,对应着4个业务板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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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百网站群包含核心网站,核心网站为政讯通专兼职工作人员提供特殊业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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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项目主要是发展行业资讯细分类网站,做的是行业市场细分和话语权平台,以网站站群模式增强项目市场竞争力的同时,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尽量满足用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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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交通内参》的主管单位是北京政讯通网络传媒中心,我单位从事的是交通运输领域调研活动,不是新闻媒体,没有记者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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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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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按相关规定:如政治水平、法律法规意识、学历专业、业务水平、工作经验、工作态度、调研年限、社会责任感、工作绩效等,考评调研员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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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依据具体情况。如果您是我们的中心会员,那您发布文章是免费的。会员有相应的账号和密码,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正面宣传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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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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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去工信部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和全国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中查询,项目官网的备案号在网页的尾部有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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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调研员申请需提交:岗位登记表及承诺保证书,无违法犯罪证明(由居住地或者户籍派出所开具),身份证复印件2份、一寸蓝底免冠彩照3张(同时附电子照片1份)、个人简历1份及相关学历或岗位资质证明资料复印件。 申请材料准备齐全,邮寄至全国交通运输资讯发布中心总部,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联系邮箱:qgfzdyzx@163.com,联系 Q Q:3206414697、1224368922,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 建国门内大街26号 新闻大厦5层,邮编:10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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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需要您先按照我们单位的投诉程序操作,我们在收到您的投诉材料后根据案情情况给予您是否受理的意见。 投诉信的要求:收文单位:全国交通运输资讯发布中心;当事人身份(您是谁)、被投诉方(我要投诉谁)、按时间顺序写案件的经过,要求叙述清楚明了,现有证据内容,投诉诉求,联系方式等内容并由投诉人本人签字按手印,附上本人身份证明,如果本案申请人超过15位申请人需要有所有申请人出具的委托书。同时附上案件现有证据的复印件(合同、协议、公告、判决书等),所有上述材料寄至北京总部,我们核查后会与您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