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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组织2025年度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比对试验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5-09-24     来源: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作者:佚名

  粤交质管字〔2025〕164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组织2025年度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比对试验活动的通知

  省交通运输建设工程质量事务中心,各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

  为验证我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技术能力,提高质量检测机构的管理水平,推动全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行业高质量发展,助力加快建设交通强省,根据《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23年第9号)要求,我厅定于9月至11月组织开展全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比对试验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广东省辖区内取得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资质证书且业务范围包括本次比对试验项目和参数的检测机构(以下简称参比检测机构)。全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名单(截至2025年7月1日)见附件1。

  二、比对试验内容及方法

  (一)比对试验项目:沥青,比对参数:针入度、软化点(环球法)。

  (二)试验方法:《公路工程沥青及沥青混合料试验规程》(JTG 3410-2025)。

  三、组织形式

  本次比对活动由我厅组织,委托省交通运输建设工程质量事务中心(以下简称质量中心)具体实施并统一提供比对试验样品。

  四、时间安排

  (一)9月19日前完成报名工作。参比检测机构按附件2要求填写报名表,并将报名表以word版和盖章扫描件两种形式同时发送至指定邮箱;同时,报名表原件邮寄至质量中心。

  (二)9月26日前完成样品邮寄工作。质量中心通过快递方式将比对试验样品及作业指导书分发至各参比检测机构,并通过电子邮件将作业指导书电子版发送至各参比检测机构邮箱。各参比检测机构收到样品和比对试验资料后,需认真核查样品状态,及时填写样品接收状态确认表,并将其扫描后发送至指定邮箱。

  (三)11月3日前完成比对试验结果及资料收集工作。各参比检测机构应严格按照作业指导书要求,按时将比对试验结果及所需资料等邮寄至质量中心。

  (四)12月10日前,质量中心完成比对数据的统计分析工作,并将有关情况汇总后报厅。

  五、有关要求

  (一)符合比对试验活动要求的检测机构必须参加本次活动。因特殊原因无法参加的机构,应在9月19日前向质量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由我厅进行审核确认。

  (二)各参比检测机构应安排专人负责本次比对试验活动,并组织有关人员对活动通知、作业指导书、试验标准规范等相关内容进行认真学习,按要求做好组织管理和保障工作,确保本次活动顺利开展。

  (三)比对试验是检测机构资质许可、延续审批、信用评价及监督检查核查的重要内容,各参比检测机构应及时、如实报送试验结果及报告,严禁在比对试验过程中出现串通数据、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邓大鹏(广东省交通运输厅),电话:020-83701329;吴小恋(广东省交通运输建设工程质量事务中心),电话:020-36605268、020-36607628,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陈田丛云路399号,邮编:510420,电子邮箱:zlzx_jsb@gd.gov.cn。

  附件:1.广东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名单

  2.2025年广东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比对试验活动报名表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5年9月12日


原文链接:https://td.gd.gov.cn/zcwj_n/tzgg/content/post_47726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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