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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客运站服务新规:强化基础服务,拓展多元功能

时间:2025-09-17     来源: 交通内参编辑部     作者:

客运站作为道路旅客运输的重要节点,其服务与管理水平直接关系到广大旅客的出行体验。为保障旅客权益、提升服务质量,我国《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七十七条对客运站经营者提出了明确且细致的要求。

根据该条规定,客运站经营者应当合理设置旅客购票、候车、乘车指引、行李寄存和托运以及公共卫生等一系列基础服务设施。在此基础上,还应依法为军人、消防救援人员等提供优先购票和乘车的便利,并建立健全针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旅客的服务保障机制,努力为所有旅客提供安全、便捷、优质的出行服务。同时,客运站应加强宣传引导,保持站内环境整洁卫生,营造舒适文明的候乘氛围。

政策解读

除基本服务功能外,客运站经营者可在不改变主体服务定位的前提下,根据实际客流状况和市场需求,积极拓展服务范围,例如发展旅游集散、邮政代办、物流配送等多元化业务,充分发挥场地和资源优势,增强服务能力。

需要强调的是,客运站在开展上述延伸经营活动时,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确保所有服务项目合法合规、有序运行。

综上所述,该规定不仅明确了客运站的基础服务职责,也为其创新经营提供了政策支持,旨在推动客运站实现更高水平的可持续发展,最终为旅客创造更加人性化、多元化的出行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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