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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行须知:拒绝配合安检、无证乘车,司机有权说“不”

时间:2025-09-05     来源: 交通内参编辑部     作者:

为保障道路旅客运输安全,维护客运秩序,根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旅客应当遵守以下乘车要求:

首先,旅客须持有效客票乘车,并积极配合车站及驾驶员进行行李物品的安全检查。同时,乘车过程中应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自觉遵守秩序,做到文明礼貌,共同营造良好的出行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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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旅客严禁携带违禁物品上车,也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驾驶员安全驾驶,确保行车过程平稳有序。对于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客运班线及客运站,旅客还需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并配合工作人员进行查验。客运站经营者应在旅客乘车前,核验客票记载身份信息与旅客本人及所持证件的一致性,并做好相关记录。

若旅客拒绝配合行李安检、坚持携带违禁物品,或在实名制班线中拒绝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或出现“票、人、证”信息不一致的情况,班车客运经营者及客运站经营者有权拒绝其乘车。

遵守乘车规定不仅是对自身安全的负责,也是对社会公共安全的维护。请广大旅客自觉配合运输管理,共同助力平安出行、高效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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