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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运经营必看!这些变更不注意可能被取消资格

时间:2025-08-15     来源: 交通内参编辑部     作者:

道路旅客运输行业在实际经营过程中,经常会出现需要变更许可事项的情况。为帮助经营者规范办理相关手续,现就经营许可变更的具体要求进行说明。

客运经营者和客运站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如需变更许可事项,必须向原发证机关提出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其中班车客运经营者变更起讫地客运站点或途经路线的,需要重新办理备案手续。而对于客运班线的经营主体、起讫地、日发班次下限的变更,以及客运站经营主体和站址的变更,则需要按照重新许可的程序办理。

当客运班线许可事项或备案事项发生变更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及时换发新的《道路客运班线经营信息表》,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政策解读

需要注意的是,经营者在取得全部经营许可证件后,如果无正当理由超过180天未投入运营,或者运营后连续停运超过180天的,将被视为自动终止经营资格。这一规定旨在促进道路运输资源的合理利用,避免出现"占证不用"的情况。

这些规定对规范道路客运市场具有重要意义。一方面明确了各类变更的处理标准,为经营者提供了清晰的操作指引;另一方面通过经营持续性要求,保障了行业资源的有效配置。

建议相关经营者在办理变更手续时,要注意区分变更类型,提前准备相应材料,保持与主管部门的沟通。同时要合理安排运营计划,避免因停运时间过长导致经营资格自动终止的情况发生。通过规范管理,既保障经营者权益,又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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