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解读

客运经营申请全攻略:如何20天内快速拿证?

时间:2025-05-30     来源: 交通内参编辑部     作者:

道路运输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和便捷。为规范客运经营行为,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对客运经营的申请程序作出了明确规定,为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法行政提供了重要依据。

根据条例规定,申请从事客运经营的市场主体应当首先依法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相关登记手续,随后按照经营区域范围向相应层级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具体而言,从事县级行政区域内和毗邻县行政区域间客运经营的,应向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申请;从事省际、市际、县际(除毗邻县外)客运经营的,应向设区的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申请;在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则向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政策解读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受理申请后,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并作出许可决定。对符合条件的企业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为投入运营的车辆配发车辆营运证;对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对于跨省、市的客运经营申请,受理部门需与运输线路目的地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协商一致后方可作出许可决定。若协商未果,则需报请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协调决定。同样,设区的市内毗邻县客运经营申请出现争议时,也需报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裁决。

这些规定充分体现了依法行政、分级管理的原则,既确保了审批程序的规范性,又兼顾了不同区域间的协调配合。通过明确审批权限和时限要求,不仅提高了行政效率,也为客运经营者提供了清晰的办事指引。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严格执行条例规定,把好客运市场准入关,共同促进道路运输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便捷、高效的运输服务。

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资讯发布中心 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调研中心 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舆情监测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