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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索赔必看!起诉对方必备的7类材料,少一样都可能败诉!

时间:2025-04-29     来源: 交通内参编辑部     作者:

在交通事故中,若协商无果,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是受害方的合法选择。起诉对方需要准备充分的材料,以确保诉讼顺利进行。以下是起诉交通事故责任方所需的具体材料清单及其作用说明。

一、基础诉讼文件

民事起诉状:这是启动诉讼程序的关键文件,需向人民法院提交原件,并根据被告人数提供相应副本。起诉状应明确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并符合法律格式要求。

交通事故认定书:由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是核心证据,能够清晰反映事故经过及责任划分,对法院判定赔偿责任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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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身份及损失证明

身份证明材料:原告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个人)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单位),以证明诉讼主体资格。

医疗及误工损失证据:

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票据、病历、诊断证明等;

误工时间证明及工作单位提供的收入证明(如工资条、劳动合同等);

交通费正式票据(如出租车票、公共交通凭证等)。

户籍及居住证明:

受害人及近亲属的户籍证明;

若农村户口受害人在城镇长期居住,需提供居住满一年以上且有固定收入的证明(如暂住证、租房合同、银行流水等),以便按城镇标准计算赔偿。

三、特殊情况补充材料

伤残或劳动能力丧失证明:若事故导致伤残或丧失劳动能力,需提供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伤残等级鉴定报告。

被扶养人证明:如需索赔被扶养人生活费,应提交亲属关系证明(如户口簿、出生证)及扶养人无劳动能力或未成年等证明材料。

准备齐全的诉讼材料是赢得交通事故赔偿案件的重要前提。建议受害方在起诉前咨询专业律师,确保材料完整、有效,避免因证据不足影响判决结果。通过法律途径维权不仅能保障自身合法权益,也能促进交通事故纠纷的公正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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