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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214西宁至澜沧公路河卡山南至姜路岭垭口段、巴颜喀拉山至雁口山段路面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时间:2022-04-29     来源: 青海省交通运输厅     作者:佚名

  项目名称

  G214西宁至澜沧公路河卡山南至姜路岭垭口段、巴颜喀拉山至雁口山段路面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招标

  招标人名称

  青海省公路局

  招标代理机构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安全评价报告、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编制、施工图勘察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及预算文件编制并编制招标图纸等工作。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类型

  服务招标

  所属地区

  青海省境内

  开标时间

  2022年1月18日09时00分

  公示期限

  2022年1月20日----2022年1月24日

  XLSJ-1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

  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建达道桥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费率

  勘察设计费(含可行性研究费)为预算批复中建安费的1.98%;设计审查费为预算批复中建安费的0.0611%。

  勘察设计服务期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1975天,详见合同条款6.1.1。

  质量目标

  不发生因勘察设计原因引起的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事故,符合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技术规范。

  安全目标

  不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人员零伤亡。

  企业业绩

  1、油砂山叉口至茫崖石棉矿(青新界)二级公路工程勘察设计。

  资质、信誉

  符合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

  项目负责人

  姓名

  毛洪强

  相关证件名称及编号

  正高级工程师

  (08)ZG9340238

  个人业绩

  1、S11 芜湖至黄山高速公路勘察设计;

  2、宁芜国家高速公路皖苏省界至芜湖东枢纽段改扩建工程勘察设计 NWWX-1标段。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洪春林

  相关证件名称及编号

  正高级工程师

  ZG(11)93414612

  个人业绩

  1、油砂山叉口至茫崖石棉矿(青新界)二级公路工程勘察设计。

  第二中标候选人

  青海省交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青海岩土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

  投标费率

  勘察设计费(含可行性研究费)为预算批复中建安费的1.86%;设计审查费为预算批复中建安费的0.0600%。

  勘察设计服务期

  勘察设计周期150日历天,设计服务期5年。具体满足专用合同条款6.1.1。

  质量目标

  不发生因勘察设计原因引起的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事故,符合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技术规范。

  安全目标

  不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人员零伤亡。

  企业业绩

  1、S312玛多至色吾沟公路改建工程MS-SJ3标段勘察设计(2019.10~2020.09多年冻土段滑坡治理变更设计);

  2、省道218线河南至鄂尔哈斯桥(青甘界)公路改扩建工程;

  3、省道220建设桥至下红科(青川界)段公路改建工程;

  4、省道220建设桥至下红科(青川界)段公路改建地质勘察;

  5、G6高速公路格尔木至那曲段工程 DK-2 合同段工程地质勘察劳务合作协议。

  资质、信誉

  符合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

  项目负责人

  姓名

  吴元恩

  相关证件名称及编号

  副高级工程师963011507852

  个人业绩

  1、S312玛多至色吾沟公路改建工程MS-SJ3标段勘察设计(2019.10~2020.09多年冻土段滑坡治理变更设计);

  2、省道 218 线河南至鄂尔哈斯桥(青甘界)公路改扩建工程施工图设计。

  技术负责人

  姓名

  张万庭

  相关证件名称及编号

  副高级工程师963011507851

  个人业绩

  1、S312玛多至色吾沟公路改建工程MS-SJ3标段勘察设计(2019.10~2020.09多年冻土段滑坡治理变更设计);

  2、省道 218 线河南至鄂尔哈斯桥(青甘界)公路改扩建工程施工图设计。

  被否决投标人名称及否决原因

  青海省育才公路勘察设计有限公司:未递交投标保证金,不满足评标办法2.1.1 2.1.3项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中第(3)条“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的要求。

  其他投标人

  无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招 标 人:青海省公路局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大街72-6号

  邮 编:810001

  联 系 人:荔继华

  电 话:0971-6187714

  监督单位

  名称:青海省公路局纪律检查委员会

  监督电话:0971-6187902

  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逾期不予受理。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应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单位投诉,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



原文链接:http://jtyst.qinghai.gov.cn/companynews/zbgs/2022-01-19-1440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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