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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交通运输厅审计服务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时间:2022-04-29     来源: 青海省交通运输厅     作者:佚名

青海省交通运输厅审计服务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青海省交通运输厅审计服务项目

  1.2采购人:青海省交通运输厅。

  1.3采购代理机构:青海省路达交通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对青海省格尔木公路总段、青海省海东公路路政执法支队、青海省海西高等级公路路政执法支队、青海省格尔木高等级公路路政政支队、青海省交通工程技术服务中心、青海省路网中心共6家单位(含下属单位)实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1.6成交供应商数量及份额:一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对上述6家单位的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并对下属单位进行抽查审计。审计内容主要包括: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经济方针政策、省委省政府和厅党组决策部署,履行本单位有关职责,推动本单位事业科学发展情况;2.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情况;3.有关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4.重大经济决策情况;5.本单位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6.国有资产的采购、管理、使用和处置情况;7.重要项目的投资、建设和管理情况;8.有关财务管理、业务管理、内部审计等内部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以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情况;9..对下属单位有关经济活动的管理和监督情况;10.履行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以及本人遵守有关廉洁从政规定情况;11.对以往审计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12.其他需要关注的事项。

  审计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预算法》、《政府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青海省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青海省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重点事项和重点风险提示手册》、《青海省领导干部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重点事项及重点风险提示手册》、《青海省交通运输厅厅属单位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和《青海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内部审计项目的通知》(青交办〔2022〕36号)进行。

  

  审计对象

  审计时间范围

  青海省格尔木公路总段(离任)

  2019年11月至2021年10月

  青海省海东公路路政执法支队(离任)

  2015年4月至2021年10月

  青海省海西等高级公路路政执法支队(离任)

  2018年9月至2021年10月

  青海省格尔木高等级公路路政执法支队(离任)

  2018年9月至2021年10月

  青海省交通工程技术服务中心(任中)

  2019年8月至2022年4月

  青海省路网运行监测与应急处置中心(任中)

  2020年9月至2022年4月

  2.2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按采购人要求开展工作,至审计服务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完成止。

  2.3服务地点:青海省境内。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满足国家现行行业规范、业务员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拟参与本次询比的供应商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省级财政部门审批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

  (2)财务要求:2020年或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业绩要求:近三年内(2019年4月1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独立完成过3个单项合同金额在20万元及以上的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4)信誉要求: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人员需求:本项目需要6名以上专业人员,其中:项目负责人1名,近三年内(2019年4月1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独立完成过3个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注册会计师1名,须持注册会计师证书;具有中级及以上会计职称的会计师至少2名;具有相关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工程师至少2名。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3.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2年4月28日至2022年5月5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请将购买询比采购文件费汇入以下账户,并将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及采购文件购买缴费证明扫描后发送至电子邮箱(qhsjkjt_sldzbgs@163.com);采购代理机构收到邮件后将PDF版电子询比文件发至供应商邮箱,在邮件中须标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联系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确认。

  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确认电话:0971-4562129

  账户名称:青海省路达交通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银 行:青海银行五四大街支行

  银行账号:400059844912011

  转账方式:公对公转账

  4.2询比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9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朝阳西路23号6号楼6303室。

  疫情期间若供应商以邮寄方式递交文件的,务必于2022年5月9日上午9时30分前将响应文件邮寄至青海省路达交通建设招标有限公司(地址:青海省西宁市朝阳西路23号6号楼6108室,收件人:余先生,收件人联系方式: 15500773560)并注明邮寄标志、地点、时间、联系方式等。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响应文件邮寄过程中的一切不确定因素(邮寄过程中造成响应文件的丢失、损坏、未在递交截止时间寄到文件等),确保邮寄送达的响应文件密封完好,邮寄过程中造成一切不良后果、邮寄费用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6.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采购公告发布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8.评审方法

  本次询比采购采用综合评分法。

9.联系方式

  采购人:青海省交通运输厅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大街72号

  邮 编:810000

  联系人:白先生

  电 话:0971-6186605

  传 真:0971-6155542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省路达交通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朝阳西路23号

  邮 编:810008

  联系人:余小东

  电 话:0971-4562121

  

  2022年4月27日



原文链接:http://jtyst.qinghai.gov.cn/companynews/zbgg/2022-04-28-1456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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