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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出台21项措施全力打通货运物流“大动脉”畅通“微循环”

时间:2022-04-29     来源: 青海省交通运输厅     作者:佚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保障物流畅通促进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切实做好货运物流保通保畅工作的通知》要求,统筹做好全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有效保障货运物流特别是民生物资和重要生产物资的运输畅通,省物流保通保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围绕8个方面制定出台21项物流保通保畅具体工作措施。

   一是全力打通交通运输“大动脉”。迅速启动区域协调和部门联动保通保畅工作机制,加强公路网运行监测调度,确保国省干线公路畅通。二是有效优化防疫通行管控。各地区根据疫情防控需要,依法依规制定防疫通行管控措施,相关信息及时统一对外发布。三是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物资运递。建立健全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制度,对跨省份进出涉疫地区运送重点物资的运输车辆办理车辆通行证,确保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物资的运递需求。四是统筹做好应急物资运转。有效利用物流园区、枢纽场站、快递园区、高速公路服务区等设施,布局设立物资中转调运站、接驳点或分拨场地,严格实行闭环管理,并及时向社会公告相关信息。五是着力强化从业人员服务。高速公路服务区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为司乘人员提供盒餐、加油、如厕、休息等服务;各地要切实做好货运物流从业人员核酸检测服务,对因疫情滞留的司乘人员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六是积极帮助企业纾困解难。各地各单位严格落实《青海省进一步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各项措施要求,助力企业渡过难关。七是精准落实疫情防控举措。各地区各部门指导交通运输企业、物流园区、公路服务区等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八是强化动态跟踪督导检查。由相关部门组成督导组,加强对全省货运物流保通保畅工作的督导检查,督促各地区各单位落实物流保通保畅工作措施,省指挥部将对疫情防控措施层层加码、“一刀切”等问题进行督促整改,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下一步,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结合省情实际,制定全省物流保通保畅工作任务清单,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举措,按照“民生要托底、货运要畅通、产业要循环”的要求,全力打通“堵点”、消除“痛点”、补齐“断点”,切实保障全省物流畅通和产业链稳定。



原文链接:http://jtyst.qinghai.gov.cn/companynews/employees/2022-04-25-1455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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