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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委员会关于九届区党委第十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2-04-29     来源: 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作者:佚名

  根据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2021年3月22日至4月30日,九届自治区党委第十轮巡视对交通运输厅党委开展了常规巡视。2021年6月8日,自治区党委第二巡视组向交通运输厅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调度,确保扎实推进

  交通运输厅党委高度重视巡视整改工作,始终把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认真履行巡视整改政治责任、主体责任,坚持立行立改、举一反三,全面整改、标本兼治,始终把整改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组织好、落实好,扎扎实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开展巡视工作不仅是查找问题,更是通过查找问题推动问题整改、改进提升工作的重大意义,始终保持做好巡视整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性,特别是针对近年来交通运输厅系统接连发生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交通运输厅党委更加重视此次巡视整改工作,始终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实抓好,作为深化以案促改工作、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的重要抓手,认真组织深入推进整改落实。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2021年6月8日,自治区党委第二巡视组向交通运输厅党委反馈巡视意见后,立即成立以厅党委书记为组长的厅党委巡视整改领导小组,设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制定《区交通运输厅党委关于区党委第二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6月21日,召开党委会传达学习吴英杰书记、王卫东常委、时任区党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陈永奇关于九届区党委第十轮巡视反馈有关重要讲话精神,研究审议通过《整改方案》,并按规定征求区纪委监委、区党委组织部、区党委宣传部和驻厅纪检监察组意见。6月29日,根据区党委巡视办、区纪委监委要求印发《整改方案》。7月28日,按照区纪委监委反馈的审核意见对《整改方案》进一步作了修改完善,并制定任务清单正式印发。《整改方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整改任务分解到分管厅领导和责任部门和责任单位,把各项具体工作落实到各个职能部门,明确了责任部门、责任人和整改时限。

  三是做好结合文章。按照做好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要求,坚持全面结合、统筹安排、系统治理,坚持立行立改、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把整改工作与党史学习教育、“政治标准要更高,党性要求要更严,组织纪律性要更强”专题教育,中央巡视整改结合起来,与历年巡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厅党委“从严治党85条”、年初厅党委民主生活会查找问题整改结合起来,做到了“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从严治党和业务建设相结合。

  四是强化工作调度。7月29日,厅党委召开专题会议对厅系统巡视整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同步将6月29日执行的半月一调度制度调整为周调度,加大了调度力度和频率,先后共开展了8次调度。期间,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机关纪委按照“四不两直”方式就整改工作进行2次督导检查。经请示区党委巡视办同意后,厅党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于8月16日召开,厅党委和党委班子成员围绕巡视反馈四个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会上达娃欧珠同志还专门就巡视整改中的9个重点问题进行了着重安排部署。8月25日,厅党委再次安排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巡视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就做好下一步整改工作进行督导落实。巡视反馈以来,先后召开5次会议就巡视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达娃欧珠同志多次就有关重点问题与班子成员进行深入沟通,交换意见,安排有关处室聚焦问题、强化整改。

  二、围绕反馈问题,坚持举一反三,务求整改实效

  针对巡视反馈的4个方面33个问题,厅党委共制定整改措施160条,截至目前,已整改问题26个,整改率为79%;落实整改措施154条,落实率89%。建立完善规章制度37项,追缴违规发放资金20.77111万元。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和自治区党委重要部署,履行行业职能

  1.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

  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制定印发了《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1年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把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2021年,举办专题培训班23期3300余人次;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召开厅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17次,邀请专家专题辅导1次,厅班子成员开展专题研讨2次;围绕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在藏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厅班子成员开展专题研讨8次,召开座谈会1次,厅系统各级党组织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会314场次。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开展应知应会政治理论闭卷考试,有效检验了党员干部对基本政治理论知识的掌握、理解与运用。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治标准要更高、党性要求要更严、组织纪律性要更强”专题教育,教育对象扩大到厅系统副科级以上干部以及项目建设、财务管理等重点岗位的干部。厅系统各级党组织开展学习607次,参学14551人次;研讨260场次,参与交流研讨4514人次;专题讲党课247场次,邀请专家授课13场次;举办专题培训班8期524人次;组织开展“学习党章、向党章宣誓”活动181次4161人次;组织开展“学习宪法、向宪法宣誓”活动4次180人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307次;观看党史题材影片393场次,观影人数8571人次;参观红色教育基地83次;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撰写调研报告29份;制定出台规章制度162项。

  二是严格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好《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修订完善了交通运输厅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坚持每年年初及时研究制定交通运输厅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合理安排年度学习次数、时间,丰富学习内容,灵活选用形式,及时印发并严格执行。积极发挥厅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龙头”示范带动作用,厅党委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17次。建立了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督导制度,进一步加强厅党委理论中心组、厅属单位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情况督导检查。

  三是服务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结合交通运输工作实际,以更有力的举措推进建设更多的“四好农村路”,同时要求各市(地)、县(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积极与当地乡村振兴部门沟通衔接,推动将“四好农村路”建设纳入乡村振兴规划。印发实施《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四好农村路”发展的实施意见》《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修订完成《西藏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办法》;起草完成《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的实施意见》;研究编制《“十四五”期间公路养护管理制度办法、地方标准修编工作计划方案》等制度。按照2021年交通运输部下达农村公路车购税建设资金情况,对全区进行了分配下达。加大对农村公路项目建设监督管理力度,定期不定期开展项目监督检查工作,督促工程施工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技术规范等组织实施,监理单位履行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把好工程质量、评定、检测和交(竣)工验收关。持续推动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推进路政管理和执法工作,督促各市(地)、县(区)切实履行好农村公路路政巡查、公路确权、路政执法等工作。制定《西藏自治区2021年乡镇和建制村通客车工作方案》,2021年计划23个乡镇和175个建制村通客车任务全部完成;根据《西藏自治区农村客运补贴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完成2020年度区级农村客运补贴和2019年农村客运购置新车区级补贴审核拨付工作。积极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集中解决全区现有55个建制村的“最后一公里”问题,按照《全区农村公路“最后一公里”行政村连接线项目实施方案》要求,积极筹措建设资金。截至目前,55个农村公路“最后一公里”行政村连接线项目,已完工47个,8个基本完工。举办农村公路施工养护培训班2期,培训农牧民群众218名。

  2.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进一步发挥

  一是加强对交通运输事业系统谋划。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加强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交通运输相关业务知识的学习,从坚定政治立场等7个方面加强厅党委班子建设,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三更”专题教育,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进一步增强厅党委领导业务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修订《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党委工作规则》《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工作规则》,将交通运输事业发展战略、发展规划、重要专项规划、重大部署等重大事项纳入“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事项,规范民主决策程序并严格执行。《西藏自治区“十四五”时期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经多次征求相关单位意见,规划文本部分已基本形成完善成果。举办1期“十四五”规划学习研讨班,对厅系统副处级以上干部进行集中封闭培训,通过培训和研讨交流提升战略规划意识,为全面推进“十四五”规划实施奠定了思想基础。

  二是加快理顺大交通建设体制机制。研究明确了负责联系铁路、民航工作职责的厅领导,并严格按照分工全面加强与自治区发改委、民航西藏区局的沟通协调,推动大交通网络构建,加快交通事业发展,同时完善下发《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树立大交通理念,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安排,履行行业职责,会同自治区发改委、民航西藏区局、区邮政管理局等单位联合编制《西藏自治区综合交通运输“十四五”发展规划》《西藏自治区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2021-2050年)》。进一步加强与民航西藏区局工作衔接,积极推进隆子机场占用国道219线改线工程建设,结合民航西藏区局工作进度适时配合开展隆子、定日、普兰机场进出场道路前期工作。 

  三是突出工程项目建设环保要求落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按照“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业务必须管环保、管生产经营必须管环保”的工作要求,持续实施美丽公路创建工作。严格执行《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制度》《西藏自治区公路建设生态环境保护技术指南》等规章制度,推进《西藏自治区绿色交通发展规划(2018-2025年)》落地见效。编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法人严格按照环保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实施阶段环境保护制度,并组织各参建单位认真学习将要求落到实处。项目建设完成后,严格按照环保、设计图纸要求实施环保恢复工程,并组织相关单位进行环保专项验收,对环保专项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组织项目竣工验收。制定出台《关于西藏自治区重点公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管理职责分工的规定》和《关于严格执行公路建设项目程序的通知》等,进一步建立完善项目前置手续办理。成立区交通运输厅解决用地手续遗留问题和推进前置手续办理工作领导小组,积极协调推进解决公路项目用地手续遗留问题。针对那曲马跃乡至省道三八二大桥改建工程生态环境问题对项目负责人进行了诫勉谈话处理,其已作出深刻检讨,同时对生态环境进行了恢复。经相关单位组织验收,已取得环评批复。

  3.改革力度进一步加大

  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按照“应放尽放”原则,起草《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农村公路建设事权下放有关事宜的请示》,各(市)地和县(区)负责农村公路项目审批、招标、建设管理、工程交竣工验收等,交通运输厅负责农村公路建设规划(计划)、确定技术标准,对项目实施行业监管(资金、质量、进度、较大以上设计变更、安全生产)等工作,目前正在修改完善。以2018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的交通运输厅权责清单为基础,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国务院文件以及交通运输厅、执法总队“三定”方案等开展了2020年度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制定印发《西藏自治区重点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单项工程费用变化500万元以下的一般设计变更权限下放到项目法人单位,明确设计变更原则、程序、审批和管理责任。制定印发《厅属单位、机关各处室(中心)职能职责事项(试行)》,明晰各部门职能职责。交通运输厅41项政务服务事项全部接入自治区“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针对“公路超限运输许可”“公路超限运输咨询”事项,选派人员进驻拉萨三级政务服务大厅进行受理。

  二是行政执法改革进一步理顺。优化调整厅属单位、机关处室(中心)职能职责事项,明确运管局、交通运输处的职责界限,明确含高等级公路涉路施工许可及大件运输等许可审批权限责任主体,进一步明确交通综合执法职责权限划分。同时,制定印发《推进实施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开展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提升依法执政能力和为民服务水平。

  4.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意识进一步增强

  一是高度重视信访维稳工作。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压实信访稳定主体责任若干规定》《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强化〈关于进一步压实我区公路建设领域信访稳定工作主体责任的若干意见〉执行力的通知》,明确项目业主(代建单位)、施工单位责任,惩戒措施。成立信访工作专班,制定双拖欠隐患排查、动态分析、预警预防机制及应急处置预案,进一步压实项目业主、施工企业等责任。建立通报调度机制,分别在网上通报公路建设领域“双拖欠”问题信访情况,对信访问题频发、处理态度消极以及造成越级、群体性上访的施工单位给予相应的处罚措施。向参与西藏公路建设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发布《公开信》,对不履约、不服从管理的参建单位,采取一律降低信用等级、一律纳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一律禁入西藏交通建设市场、一律抄告涉事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四个一律”的管理措施。积极筹措资金全力保障农民工工资。建立并完善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全区公路交通建设项目基本实现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全覆盖。2021年,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1049件,已化解978件。

  二是意识形态工作扎实有效。调整充实厅党委意识形态领导小组。召开交通运输厅意识形态专题党委(扩大)会议,认真学习《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西藏自治区贯彻〈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实施细则》,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主线,把维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作为第一政治任务,并从加强反分裂斗争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马克思主义“五观”“两论”的教育、努力淡化宗教消极影响、加强行业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研究部署了意识形态工作,把意识形态工作始终贯穿到交通运输系统“建管养运”等各项工作中。在建党100周年、西藏和平解放70周年之际,厅系统开展了民族团结模范集体、民族团结模范家庭、民族团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充分发挥“两路”精神纪念馆和林芝分馆教育基地作用,大力宣传和弘扬“两路”精神。2021年,先后接待自治区党委班子领导及80家单位2000余名党员。

  (二)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1.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一是切实加大管党治党力度。认真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修订完善《交通运输厅党委工作规则》并严格执行。对党委班子分工进行全面调整,并明确从严治党和业务工作“一岗双责”。制定厅党委“从严治党85条”,从政治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综合施策、系统治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取得良好成效。召开交通运输厅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电视电话会议,突出问题导向,从3个方面安排部署了2021年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压实责任。定期研究从严治党工作,每年至少听取1次厅属单位党委从严治党工作情况报告,每半年至少听取1次厅属单位党委、机关处室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全面掌握厅系统党员干部思想动态和工作、生活状况。加强警示教育,不断营造不敢腐的氛围,集中收看了王锦河、庹江春、陆久全庭审视频剪辑,通报了《扎西江措忏悔录(节选)》,组织县处级干部参加驻厅纪检监察组廉政警示教育大会,有效警示党员领导干部以案为戒,汲取教训。2021年开展警示教育244次,参加人员6254人次。

  二是不断扎紧制度笼子。修订完善《交通运输厅党委工作规则》《交通运输厅工作规则》,严格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机制,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坚决杜绝“一言堂”“家长制”做法的反弹回潮,2021年共有5次党委会研究交通项目,实现了应上尽上。出台37项制度措施,涵盖议事规则、意识形态、项目建设管理、工程技术、信访维稳、安全生产等交通运输“建管养运”各方面工作。同时加大制度的宣传、贯彻、解读、执行力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交通运输厅系统所有交通建设招投标项目一律进入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专家抽取和开标、评标工作。完善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制度,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西藏自治区公路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十条规定(试行)》《西藏自治区涉密公路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实施细则》等规章制度。同时,从2021年12月9日开始实行电子招投标工作,在人为插手干预项目招投标方面开始发挥治本作用。完善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制度,制修订《关于加强公路项目勘察设计工作的若干规定》《关于西藏自治区重点公路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工作管理和计费标准的有关规定》《西藏边防公路工程施工标准化管理指南》《西藏自治区边防公路设计指南》等制度,切实提升用制度管项目的能力和水平。加强项目建设监督管理,制定完善《西藏自治区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巡查办法》《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审计服务管理办法(试行)》《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印发《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进一步强化项目建设监督检查、审计等工作。制定了《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实施细则》《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规定》,着力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行业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

  三是严格工程领域监管。制定印发《关于严格执行公路建设项目程序的通知》《西藏自治区重点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西藏自治区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制度,明确了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前置手续、设计变更、施工分包等具体内容。同时,制定印发《西藏自治区公路设计施工监理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加强了公路建设市场从业企业信用监管,对公路工程建设领域部分参建单位信用等级进行降级,对履约不到位的部分参建单位或公司进行网上通报。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选配项目管理人员,组建精干高效管理团队,通过廉政警示教育形成管理人员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提升项目管理人员思想境界,从而杜绝项目虚假变更、肢解变更、打包变更的情形发生。

  2.推进作风建设

  一是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查清理纠治。开展厅机关和厅属参公单位2017年至2021年5月31日底津贴补贴发放情况自查工作,经自查,我厅津贴补贴发放均为国家和自治区统一标准的津贴补贴,不存在无政策依据以各种名义发放的津贴补贴问题,不存在提高标准和私立名目变相发放问题。对厅属各预算单位自2020年4月26日以来的差旅费执行情况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同时对厅机关2018年至2020年底经费支出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对多报差旅费和超标准发放误餐补助金额进行收回。驰而不息纠治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紧盯年节假期,开展常态化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公车私用、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等突出问题。今年节假日前期,厅党委都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强调部署,纪检部门向全体干部职工发送廉洁信息30余条,并加大了明察暗访力度。

  二是杜绝特权思想。对占用下属事业单位的10台车辆全部进行了清退。对厅级领导用车依法依规进行调剂。将剔除的车辆“V8”标志恢复原状,并对当事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对违法使用的3副“套牌”及时上缴巡视组,同时对有关人员和全体驾驶员开展了教育,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修订完善《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公务车辆及驾驶员管理规定(暂行)》,进一步加强公车使用及驾驶员管理。

  三是彻底清理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积极对设立北京、成都办事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立即撤销北京、成都工作站。已将北京工作站人员调回拉萨工作。成都工作站人员和资产已全部整合到天海物业公司成都分公司。                                                                      

  (三)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

  1.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号召力进一步增强

  一是加强厅党委班子建设。严格执行厅党委会、厅长办公会、专题会工作机制以及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2021年,召开厅党委会22次,厅长办公会14次,其中研究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6次,研究“三重一大”事项20余项。从坚定政治立场、加强学习提升、加强班子团结、增强担当精神、改进工作作风、做到清正廉洁、加强党的领导等方面强化厅党委班子自身建设,把党的建设和业务建设统筹部署、同步推进,把党的领导贯穿到交通运输“建管养运”各项工作中,着力增强厅党委领导业务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厅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

  二是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严格遵守《交通运输厅党委工作规则》,坚决杜绝用人方面“一句话”、决策方面“一言堂”、项目方面“一把抓”等问题。本着国有资产不流失、不浪费的原则,将违规购买的价值122万元丰田“V8”越野车调配至阿里等条件最为艰苦的项目建设一线使用。针对新建停车场事宜,根据2021年第14次党委会议要求,已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新建停车场项目进行造价审核,按照造价审核结果做好后续工作,并要求有关部门进一步规范相关规章制度,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三是提升民主生活会质量。认真开展“三更”专题学习教育,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增强班子成员党的观念、提高党性修养,提升参与党的政治生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2021年厅党委共召开3次民主生活会,新一届厅党委以敢于揭丑亮短,刀刃向内的勇气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提升了厅党委班子党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号召力。会上,所有参会人员通过填写测评表的方式,对会议召开质量进行了测评,经统计,对厅党委班子的满意度均为100%。同时,加强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填报工作,强化“两项法规”学习教育,坚持每年进行一次填报集中培训,严格落实个人有关事项随机抽查制度,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不按规定填报的领导干部进行严肃处理。

  2.干部人才队伍建设质量进一步提升

  一是严把选人用人关口。认真学习《西藏自治区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分析研判和动议工作办法(试行)》等五个办法,严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抓好分析研判和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5个配套办法执行,改进干部考察方式方法,扩大谈话范围,拓展考察深度,留足考察时间,考准考实干部作风表现、廉洁自律情况。加强干部监督,把功夫下在平时,加强分析研判,特别是对重要岗位重点研判、重点分析,对重要情况、敏感信息及时掌握、跟进了解,用好巡视、审计等成果,加强巡视监督和组织监督贯通融合,全方位掌握干部廉洁自律等情况。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纪律要求、落实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制度、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凡提四必”“双签字”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前移审核关口,做到动议即审、该核早核,对“带病提拔”选任过程进行追责问责,防止用人失察失误。按照“带病提拔”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过程倒查工作要求,对庹江春人事档案、干部选拔任用纪实材料进行了查核。

  二是规范干部选拔程序。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西藏自治区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分析研判和动议工作办法(试行)》等系列关于干部工作的重要指导性文件和规定纳入各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党委会、党支部以及各级政工人事部门学习内容。截至目前,厅系统各级党委共组织专题学习8次,各级政工人事部门组织专题业务学习20余次,开展专题座谈研讨3次。针对2020年1月批次无干部任前专项审核表,2018年4月批次干部任前审核表无本人和负责人签字,纪检监察组反馈的廉政意见无“双签字”,已严格按照要求补充完善。针对2020年1月批次未征求信访举报意见,已补充征求信访举报意见。已对部门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并向厅党委作了书面检讨。

  三是严格干部管理。严格借调人员管理,废止《区交通运输厅机关借用人员管理办法》,为确保厅机关工作的稳定性和延续性,正分批分期开展清退工作。严格执行干部回避制度,认真组织学习《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回避规定》《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回避规定》,进一步熟悉政策、掌握要求;对厅系统违反任职回避情形人员情况进行再次摸底核实,将违反《公务员回避规定》《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回避规定》的人员结合干部队伍建设情况和厅属事业单位改革情况适时进行调整;严把“入口关”,在今后干部聘任、录用及调动工作中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严格审查人事档案,杜绝新增类似问题。杜绝管理干部“宽、松、软”,按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的规定的通知》,结合《干部“泡病号”专项整治方案》安排部署,对长期请病假人员应退缴的工资进行了核算,并已退缴至单位指定账户。同时,深入开展干部“泡病号”专项整治,对重点整治的“四类问题”以及巡视特别指出的长期病假问题进行严肃查处,并以此为契机加强干部管理,形成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请销假管理,完善干部请销假程序,对确因身体原因无法正常上班的,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并严格执行相关政策;进一步加强干部日常管理,积极推进落实《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西藏自治区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试行)》,强化“日考勤、月小结、季考核”等措施落实,全面提升干部日常管理。

  3.机关党建和基层党建进一步夯实

  一是党建工作责任制有效落实。按照“强组织、强班子、强队伍”要求对厅系统基层党支部进行全面优化调整,优化调整后共有党总支5个、党支部130个,支委班子成员139名,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持续深化党支部标准化建设、支部建在项目上等活动,组织开展党支部书记、党务干部、纪检专干培训2期。成立交通运输行业非公经济党委,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行业非公经济组织党建工作,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印发《关于交通运输厅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工作任务提醒单》,压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责任。

  二是促进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针对巡视反馈问题,公路局山南、那曲、阿里接管组分别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规定要求,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机关临时党支部会委员,成立机关临时党支部,机关临时党支部设支部书记、支部副书记、支部委员。针对接管组养护段点多线长,养护职工分散的实际情况,在各养护段成立党小组,将党的组织建设在一线。大力实施基层党组织书记素质提升工程,先后组织各党支部书记参加了交通运输厅举办的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120余人参加培训,同时严格执行“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基本制度。组织党员集中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参观红色教育警示基地,开展演讲比赛、征文、党建知识竞赛、重温入党誓词等活动,不断激发基层组织生活的内在活力,提升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

  三是支部生活基本规范。制定《加强和改进党支部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压实基层党支部教育监督管理职责;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支部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压实教育监督管理党员,组织、宣传、凝聚、服务群众的责任;落实学习制度,创新学习形式,提升学习质量,做到学习的“人员、时间、内容、效果”四落实;压实党小组理论学习职责,每年开展学习不少于12次;各基层党组织全年开展“三会一课”1600余次;加强自学,充分利用“学习强国”等学习平台,确保学习效果。

  (四)深入整改巡视、审计反馈问题和主题教育检视问题

  1.深化审计问题整改

  针对审计指出的21项未整改到位问题,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已整改落实到位15项,其余6项正按整改计划加快整改。

  2.深化区党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

  一是针对区党委2016年巡视“回头看”1个未整改到位的问题。追回3名正式职工和2名在岗临聘人员违规发放的“五险一金”及福利费。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

  二是针对2018年脱贫攻坚专项巡视3个未整改到位问题。针对塔玛村未通客车问题,按照《交通运输部建制村通客车参考标准》《西藏自治区建制村通客车标准》再次梳理,建制村具备通客车条件的已全部通客车,塔玛村由于公路通行条件限制和暂不具备通客车条件,待具备条件后将积极督促市(地)相关部门开通客车。针对45个扶贫项目前置手续中28个项目未整改到位问题,整改工作正在抓紧进行中。针对未制定年度审计监督计划问题,已完成整改任务,并形成长效机制。

  3.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

      对照《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方案》要求,经梳理,涉及十个方面的整改任务逐条制定了整改措施,已督促完成整改,并做到长期坚持。

  4.深化项目建设管理

  为有效提高行业监管力度,纠正违规招投标、变更、转分包和未批先建等问题,2021年制定印发《关于严格执行公路建设项目程序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西藏自治区公路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十条规定(试行)》《西藏自治区重点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西藏自治区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明确了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前置手续、设计变更、施工分包等具体内容。同时,为切实规范我区公路工程建设行业信用评价工作,制定印发《西藏自治区公路设计施工监理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加强了公路建设市场从业企业信用监管,对公路工程建设领域部分参建单位信用等级进行降级,对履约不到位的部分参建单位或公司进行网上通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制度建设的通知》《关于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各项制度的通知》,对规章制度进行学习、贯彻、落实、宣传、监督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加强党纪党规、法律法规学习教育,强化管理干部廉政警示教育。按德才兼备的原则,以责任心、个人素质、业务能力进行项目人员选配,组建精干高效管理团队;通过廉政警示教育形成管理人员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使得项目管理人员思想提升,从而杜绝项目虚假变更、肢解变更、打包变更的情形发生。

  三、持续深化整改,巩固巡视成果,纵深推进从严治党

  经过集中整改,巡视反馈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巡视整改取得阶段性明显成效,但距离党中央、区党委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交通运输厅党委将继续把巡视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坚持目标不变、尺度不松,全面深入抓好整改落实。

  (一)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持续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下功夫,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交通运输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加强厅党委和厅属各单位党委班子以及厅系统交通运输队伍政治建设,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坚持问题导向,扎实做好巡视整改后续工作。从对党忠诚的高度继续高质量完成巡视整改任务。认真梳理分析未能完成整改(取得阶段成果)和需要长期坚持整改的问题,对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由分管领导亲自挂帅,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建立督导机制,强化工作联动,指定专人负责,确保工作不断、节奏不变、力度不减,确保问题逐一整改、逐一销号,加强督导检查和跟踪问效。

  (三)强化成果运用,以巡视整改新成效推动交通运输事业高质量发展。坚持标本兼治,注重查找体制机制制度上的原因,把“当下改”与“长久立”结合起来,把解决问题和建章立制统筹起来,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完善一套制度、堵塞一批漏洞。坚持把巡视整改作为推动解决问题、改进提升的契机,努力把巡视整改和促进交通运输事业高质量发展、与实施“十四五”规划结合起来,与推动落实区党委重大决策部署和各项任务结合起来,与业务工作相互贯通、相互促进、相互融合,做到“两不误、两促进”,确保巡视反馈问题彻底解决,巡视成果充分转化运用。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91-6822395;邮政信箱:西藏自治区拉萨市罗布林卡路10号(转政工人事处);邮编:850000;电子邮箱:xzjtzg@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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