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农村水路客(渡)运油价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时间:2022-04-29 来源: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作者:佚名
粤交〔2021〕12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农村水路客(渡)运油价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交通运输局、财政局,广州市港务局:
为贯彻新发展理念,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省农村水路油价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优化补贴结构,促进水路客运行业结构调整和节能减排,现将《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农村水路客(渡)运油价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广东省农村水路客(渡)运油价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财政厅
2021年10月12日
相关附件:
《广东省农村水路客(渡)运油价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 .docx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_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农村水路客(渡)运油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pdf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农村水路客(渡)运油价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新发展理念,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省农村水路油价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优化补贴结构,促进水路客运行业结构调整和节能减排,根据《财政部 交通运输部 农业部 国家林业局关于调整农村客运出租车远洋渔业林业等行业油价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6〕133 号)和《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农村客运和出租车油价补助政策调整成效考核有关事项的通知》(交办财审〔2017〕97号)等规定要求,结合我省实际,修订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的农村水路油价补贴资金是指中央财政拨付我省用于岛际和农村水路客(渡)运油价补贴的资金,由费改税补助和涨价补助两部分资金构成,通过油价直接补贴和统筹使用两种方式,由财政拨付各地使用。
第三条 统筹使用资金用于水路客(渡)运行业结构调整和节能减排等项目,为油价补贴中涨价补助资金的60%,国家政策如有变化再按照国家规定进行调整。补助对象为水路客(渡)运船舶所有人或建设项目的业主。
第四条 油价直接补贴资金由费改税补助资金和涨价补助资金的40%构成,用于农村水路客(渡)船运营补贴(含船舶维修补助),与船舶的客位数或主机功率数、运营系数、地区调节系数、义渡调节系数或岛民/村民占比、安全生产系数、船型系数挂钩。补贴对象为水路客(渡)运船舶实际经营人,实际经营人与船舶所有权人不一致的须提供有关合同。
第五条 资金申报年度是指上一年10月1日~当年9月30日。其中,2020年为过渡年份,特指2020年1月1日~9月30日。
第二章 油价直接补贴资金使用范围及分配方法
第六条 岛际和农村客运船舶补贴范围。
客运经营者须持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或认可的水路经营许可证明,经营的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船(除国际客运、大陆与港澳台间客运外)须具有船舶登记证、船舶检验证书或船舶安全与环保证书、乘客定额证书、船舶营运证等船舶证书。高速客船作为岛民或村民唯一出行工具的,可列入补贴范围。
第七条 岛际和农村客运油价直接补贴分配计算方法。
以船舶综合功率数为单位补贴燃油费用:
单船补贴金额=单船综合功率数/全省营运船舶综合功率总数×资金总额
单船综合功率数=船舶主机额定功率×运营系数×地区调节系数×岛民或村民占比×船型系数×安全生产系数
1.船舶主机额定功率以船舶检验证书或船舶安全与环保证书为准。
2.运营系数为船舶实际营运天数(新建、报废、检修、极端天气停航等均不算入营运时间)与资金申报年度天数的占比。条件成熟时,营运系数按资金申报年度船舶实际营运里程计算,船舶实际营运里程以船舶AIS轨迹里程为准。
3.地区调节系数是油补资金向粤东西北地区和欠发达山区倾斜的区域调节系数。根据《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省级与市县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地区调节系数分四档(见附件1):第一档为中央苏区、海陆丰革命老区困难县、少数民族县,地区调节系数为3;第二档为除第一档外的北部生态发展区和东西两翼沿海经济带市县,地区调节系数为2;第三档为珠三角核心区财力相对薄弱市县,地区调节系数为1.5;第四档为珠三角核心区其他市县,地区调节系数为1。
4.岛民或村民占比是指资金申报年度岛民或村民实际购买的客票数占资金申报年度售票总数的比例。
5.船型系数是油补资金对不同客船船舶类型的调节系数。按水路客运船舶在补助期限内旅客票款收入占该船全部票款收入的比例作为船型系数。
6.安全生产系数是对资金申报年度内营运船舶出现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和安全生产事故予以惩罚的调节系数。安全生产系数基础分为1,资金申报年度内营运船舶受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非情节严重处罚的,每累计3次扣0.05;受到情节严重处罚的,每发生1次扣0.05。补助期限内营运船舶发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每发生1次一般事故扣0.05,每发生1次较大事故扣0.1,每发生1次重大事故扣0.2,每发生1次特别重大事故扣0.3。根据以上扣分规则对安全生产系数进行累计扣分,最低为0。营运船舶受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处罚以各地交通综合执法部门处罚信息为准;发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以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相关信息为准。因2020年为过渡年份,安全生产系数按1计。
单船综合功率数四舍五入后取整数,单船补贴金额、运营系数、岛民或村民占比、船型系数取小数点后2位。
第八条 农村渡运船舶补贴范围。
(一)经辖区县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渡口渡船,须具有渡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文件。
(二)原公路部门管辖的公路渡口渡船,须具有公路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
船舶须具有《船舶登记证书》、船舶检验机构颁发的《船舶检验证书》或《船舶安全与环保证书》、《乘客定额证书》。
第九条农村渡运船舶油价直接补贴分配计算方法。
(一)以船舶为单位补贴渡工劳务费用:
义渡船舶单船补贴金额=义渡船舶单船每月补贴标准×12×运营调节系数
非义渡船舶单船补贴金额=非义渡船舶单船每月补贴标准×12×运营调节系数
义渡船舶是指不收取乘客费用,免费提供渡运服务的渡口渡船。非义渡船舶是指除义渡船舶之外的其他农村渡运船舶。每个渡口核定纳入义渡补贴范围的船舶数量原则上不超过3艘。
1.义渡船舶单船每月补贴标准为2000元/月,非义渡船舶单船每月补贴标准为1000元/月。
2.运营调节系数:运营系数大于0.5时,运营调节系数为1;运营系数大于0且小于等于0.5时,运营调节系数为0.5;运营系数等于0时,运营调节系数为0。
运营系数同第七条规定。
(二)以船舶综合客位数为单位补贴燃油费用:
农村渡运船舶油价直接补贴重点对象是保障岛民或村民日常出行的客渡船,均以船舶综合客位数为单位计算补贴燃油费用:
单船补贴金额=单船综合客位数/全省运营渡船综合客位总数×资金总额
单船综合客位数=载客定额×运营系数×地区调节系数×义渡调节系数×安全生产系数
1.载客定额以船舶检验证书或船舶安全与环保证书为准。载客定额少于12个客位的,按12个客位计。
2.运营系数、地区调节系数、安全生产系数同第七条规定。单船综合客位数四舍五入后取整数,单船补贴金额、运营系数取小数点后2位。
3.义渡调节系数是向义渡倾斜的调节系数。义渡调节系数为2,非义渡调节系数为1。
第十条不纳入油价直接补贴范围情况: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纳入岛际和农村水路客(渡)运油价直接补贴资金申报和补贴范围:
(一)未经许可或批准,从事岛际和农村水路客(渡)运的。
(二)资金申报年度未参与运营的。
(三)法律法规及上级规定的其他不符合补助资金申报和补贴范围的。
第三章 统筹使用资金应用范围及补贴标准
第十一条 统筹使用资金应用范围。
(一)普通客船、客滚船、高速客船、客货船、车(客)渡船等客(渡)船新建或动力系统改造(快艇不属于补助范围)。
(二)水路客运联网售票等信息化建设项目和全省水路客运行业结构调整、行业管理提升等专项工作。
(三)交通运输部或省委、省政府等上级部门政策要求的有关补助事项。
第十二条 水路客(渡)船新建或动力系统改造补助要求。
(一)客(渡)船新建是指自行建造或者购买未投入使用过的船舶,用于新增运力或者更新旧船舶的运力。
(二)客(渡)船动力系统改造是指发动机动力系统更新。
(三)客(渡)船必须实际投入营运,并且在资金申报年度提出申请。
(四)自行建造船舶或购买的船舶在获得统筹使用资金补助之日起,2年内不得转让或卖出,否则应退还全部补助资金。
第十三条 水路客(渡)船新建或动力系统改造补助标准。
(一)新建、购买柴油动力渡船补助标准按船舶新建结算发票金额的50%补助,但不超过表一的限额;渡船柴油动力系统改造的补贴标准按实际改造结算发票金额的50%补助,但不超过表一限额。
(二)新建、购买柴油动力客船补助标准按船舶新建结算发票金额的30%补助;客船柴油动力系统改造的补贴标准按实际改造结算发票金额的40%补助;以上两项补助均不得超过表一限额。
表一 船舶更新改造补助限额表
(三)新建、购买纯电动、LNG单燃料等新能源客(渡)船补助标准按船舶新建结算发票金额的65%补助,但不超过表一限额的2倍;新能源客(渡)船动力系统改造按船舶新能源动力三大系统(LNG动力船含主动力系统、储供系统、安防报警系统;电池动力船含储能设备、电池管理系统、推进系统)结算发票金额的70%补助,但不超过表一限额。
(四)补贴金额计算。
单个项目计算补贴金额=补助标准×投入营运系数×安全生产系数
投入营运系数是对补助期限内项目进度快、投入营运早的奖励性系数。投入营运系数分四档:第一档为补助期限内第一季度实际投入营运的,投入营运系数为1.06;第二档为补助期限内第二季度实际投入营运的,投入营运系数为1.04;第三档为补助期限内第三季度实际投入营运的,投入营运系数为1.02;第四档为补助期限内第四季度实际投入营运的,投入营运系数为1。补助期限的规定同第五条。
安全生产系数是对补助期限内项目申请人或企业出现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安全生产事故和不良信用予以惩罚的调节系数。安全生产系数基础分为1,补助期限内项目申请人或企业受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处罚、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扣分规则同第七条规定。项目申请人或企业上一年度水运信用等级为“C”级或被列入严重失信者名单的,安全生产系数为0。水运信用等级以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水运信用信息为准。2020年为过渡年份,该年度安全生产系数按1计。
第十四条 统筹使用资金安排原则。
统筹使用资金安排优先次序如下:优先补助渡船项目、新能源客船项目,最后补助常规动力客船项目。
(一)渡船项目补助。
当统筹使用资金大于等于渡船项目计算补贴资金之和时,单个项目按照第十三条核准的补贴金额进行补助;不足时,按以下公式计算补贴金额:
单个渡船项目补贴金额=单个渡船项目计算补贴金额/渡船项目计算补贴金额之和×统筹使用资金
(二)新能源客船项目补助。
剩余的统筹使用资金大于等于新能源客船补贴资金之和时,单个新能源客船项目按照第十三条核准的补贴金额进行补助;不足时,按以下公式计算补贴金额:
单个新能源客船项目补贴金额=单个新能源客船项目计算补贴金额/新能源客船项目计算补贴金额之和×(统筹使用资金-渡船项目补助资金)
(三)常规动力客船项目补助。
当补助前两项后剩余的统筹使用资金大于等于常规动力客船补贴金额之和时,常规动力客船项目按照第十三条核准的补贴金额进行补助;不足时,按以下公式计算补贴金额:
单个常规动力客船项目补贴金额=单个项目计算补贴金额/常规动力客船项目计算补贴金额之和×(统筹使用资金-渡船项目补助资金-新能源客船项目补助资金)
(四)资金申报年度统筹使用资金大于所有项目资金总和时,多余资金转入下一年统筹使用资金或再用于当年度岛际和农村水路客(渡)运船舶油价直接补贴。
(五)已获得财政补助资金的项目不得重复申请。
第四章 申报管理
第十五条 油价直接补贴资金申报管理。
(一)船舶经营人在每年10月10日前将本年度补贴申请(渡船申请及其营运天数须经当地村委、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核实)、营运天数资料(客船以航行日志、客运站售票记录等为准)、义渡资料(以乡镇政府有关文件为准,每个渡口核定纳入义渡补贴范围的船舶数量原则上不超过3艘)、船舶营运里程资料(客船以AIS平台轨迹里程为准)及第六条、第八条规定的相关材料报送至所在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并出具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的承诺函(见附件2)。
(二)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受理审核其所在地的申请材料,在10月20日前填写《农村水路客(渡)运船舶油价直接补贴申请汇总表》(附件3、4)汇总报上一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三)地级以上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其所在地的申请材料,最终确认符合要求的补贴计划,在10月31日前填写《农村水路客(渡)运船舶油价直接补贴申请汇总表》报送至省交通运输厅。
第十六条 统筹使用资金申报管理。
(一)补助对象为补助期限内实际投入营运的客(渡)船项目。自本细则发布之日起,客(渡)船新建或动力系统改造项目在开工前需将项目概况、造价金额、计划开工时间、计划完工时间等向所属县、市两级交通主管部门报备。申请人应在项目完成20日内将补助申请报告及项目完成材料报送至所在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二)客(渡)船新建或动力系统改造项目的申请须提供申请报告(含项目概况、项目造价金额、项目结算发票金额、申请资金)、报备文件、建(改)造合同或购买合同、竣工证明、结算书、发票或付款凭证、船舶证书(改造项目须分别提供改造前和改造后的船检证书)、营运证书(渡船须提供投入运营资料)、船舶新建或改造图片等申报材料,新建或购买船舶还需提供船舶未投入使用承诺书。
(三)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受理审核其所在地的申请材料,《广东省水路客(渡)运统筹使用资金补助项目汇总表》(附件5)及相关申报材料加盖审核章后,于每年10月20日前报上一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四)各地级以上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各县(市、区)的统筹使用资金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广东省水路客(渡)运统筹使用资金补助项目汇总表》及相关申报材料于每年10月31日前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核。
第五章 资金拨付
第十七条省交通运输厅在每年11月15日前将资金分配方案报送省财政厅。省财政厅根据省交通运输厅提出的资金分配方案,按照中央资金下达要求,将补助资金下达各有关市、县(区)。
第十八条市、县(区)财政部门收到省财政厅下达的资金文件后,在7日内通知市、县(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市、县(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收到通知后,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在13日内完成资金分配方案制定及公示(公示期为5日)。公示无异议后,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补助资金拨付。
第六章 管理职责
第十九条 省交通运输厅的管理职责如下:
(一)审核汇总各地统筹使用资金申请,汇总各地油价直接补贴资金申请。
(二)及时制定资金分配方案、设定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
(三)督促指导各地加快资金执行进度。
(四)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第二十条 省财政厅的管理职责如下:
(一)根据省交通运输厅报送的资金分配方案,及时下达有关资金及绩效目标。省财政直管县资金由省财政直接下达。
(二)对资金使用情况和绩效评价开展监督检查。
第二十一条 市、县(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职责如下:
(一)组织本行政区域内的资金申报、受理及审核、核查,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规性负责,并按照档案管理有关规定,负责原始档案的保存和管理,档案保存期限原则上不少于3年。
(二)向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汇总上报本辖区资金申请情况(省财政直管县资金需备注说明)。
(三)制定本辖区资金分配方案,加快资金支出执行进度、组织开展绩效自评。
(四)建立健全补助资金申请发放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建立基础台帐。
第二十二条 市、县(区)财政部门职责如下:
(一)及时将上级下达的补助资金拨付到补贴对象;
(二)对本辖区补助资金使用情况和绩效开展监督检查。
第七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三条 油价直接补贴和统筹使用补助资金要专款专用,不得用于单位人员经费和运转经费等基本支出,以及建造楼堂馆所等与水路客(渡)运行业发展无关的支出。
第二十四条 市、县(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对弄虚作假、套取补助资金的行为,一经查实,追回上年度补助资金,并按照《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广东省水路运输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纳入诚信管理。
第二十五条 使用管理中存在虚报、截留、挪用等违法行为的,除责令将资金收回省财政外,应当按照《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对相关部门和单位予以处理,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本《实施细则》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五年。同时,《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农村水路客(渡)运油价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粤交〔2019〕7号)废止。
第二十七条本《实施细则》由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负责解释。
原文链接:http://td.gd.gov.cn/zcwj_n/bmwj/gfxwj/content/post_35725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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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相关表格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可以直接在4个项目官网任一网站下载,进入官网点击“申请加入”栏目,选择“交通调研员”,打开页面里蓝色字体点击下载即可。具体填写要求参照《登记表填写规定》。 (如:http://jtdyzx.org.cn/show-121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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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正规网站(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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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百网站群包含核心网站,核心网站为政讯通专兼职工作人员提供特殊业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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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需要领取介绍信的,如果所在市的地市级中心没有成立,可以从总部申请,一事一信,总部开具好了之后寄给相应人员。同时,向总部申请介绍信的时候,需在网站上申报相应的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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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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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上传选题被退回有几种情况: (1)重复选题,后者不予审批; (2)选题上传内容格式错误或上传内容不全; (3)选题内容超出调研员工作区域范围; (4)选题内容超出调研员职权范围; (5)选题详情内容未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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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从北京总部、各地市中心、推荐人、推荐单位处获取纸质表格; 2.进入任一官网→点击“申请加入”栏目→找到对应岗位→下载表格; 3.进入任一公众号→点击“用户中心”栏目→找到申请资料→下载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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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完成北京总部指定的国家重大课题和社会公共选题任务; (2)开展资讯采编、课题调研和法制宣传活动; (3)运用一体化应用平台开展服务的各项公益性、有偿性服务; (4)运用好互联网媒体平台的积极功能,为百姓维权提供合规渠道,监督政府等职能部门的行政不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正义,响应国家倡导的构建和谐社会的号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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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网上申报,在总部网站上用本人户名和密码登录发布选题; (2)发送短信息 至总部指定号码,选题申报内容必须具体准确,调研时间、调研人员姓名、涉案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或各类组织的名称、调研事件及调研选题来源。 注:选题重复后者不予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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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发布于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会在多个网站上共享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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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区域您自己申请,一般是长期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者业务范围,以方便开展工作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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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需要填写调研车牌《申请表》,并提供车辆的行驶证和驾驶证复印件,车辆所有人的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费用是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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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联系的写稿组稿业务所得撰稿费或编辑费,由书写人所有。另外通过联系各类网络会员、网站开发及维护等资讯信息业务服务;舆情监测、危机公关、网络推广、不良稿件及信息处理等网络舆情服务,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维权服务、调研活动、市场调查、学术课题等法律咨询服务,联系主题活动或驻外代理机构等都有一定的提成比例。具体收入来源和提成分成比例详见制度规定的业务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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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法制调研中心官网和核心主网的人工审核时间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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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前期发布的文章都需要审核,主要审核文章内容和格式。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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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交通运输相关的政策法规、执法司法、焦点问题、学术理论等方面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维权援助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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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调研中心是依法依规开展互联网信息经营活动、法律咨询活动和正常民事代理活动,是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利,也是有义务遵守的规则。目前,中心受理的案件,90%政府都及时给予了书面或者电话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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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首先需要将电子版材料整理好发送到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调研中心官方微信上ZXT-qgjtfzdyzx。同时写一封求助信或举报信,信里的内容要包含:你是谁、你要投诉谁、按照时间线索叙述发生了什么事、提供相应的证据、和您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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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调研中心与交通运输没有关联,之所以官网上会出现交通部的窗口 ,只是为了方便业务开展过程中的查询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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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宣传推广党和国家交通运输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及交通运输项目;发布政务公开信息及政府交通运输资讯;积极采集发布各类交通领域的政策法规、行业信息、各地动态等各方面信息资讯,涉及法制、社会、民生、执法等相关资讯均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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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交通安全调研网不是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调研中心的官网,是中心其中的一个核心网站。核心网站是中心的功能性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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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资讯发布中心的双百网站是按不同的行业、不同功能分类,同一类别的网站由一个后台控制,方便操作和管理。同一类别里相同功能栏目会重复出现,特殊的网站,网站栏目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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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交通内参是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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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需要先填写《删稿申请表》将填好后发送到网站底部邮箱进行删稿申请,同时提供相应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有效证明身份的文件,并保证全部真实且合法获得,申请内容填写不完整视为无效,如是转载请提供源网站已删除的证明。中心审核后会将审核结果回复到其指定的电子邮箱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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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正规网站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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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收费,成为了我们的交通信息员,可以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正能量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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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利用行业百网站群,为企事业机关单位或其他组织、个人进行正能量宣传,发布涉及政策法规、XX动态、法制监察、监督调查、执法在线、内参纪要等方面的最新法制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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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特约编辑岗位可以对外进行有偿服务业务,按规定收费,详见《全国统一网络业务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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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通过提供舆情监测、危机公关、不良稿件及信息处理等服务,收取网络舆情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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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交通调研员等各类兼职人员,我单位不提供薪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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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交通运输相关的政策法规、执法司法、焦点问题、学术理论等方面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维权援助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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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舆情监测员主要工作是有效应用政务、行业双百网站群和分析工具,对网络舆情进行有效监测、监控、公关、管理、分析应对和进行有效的舆情管理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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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最好是提供蓝底一寸证件照电子版照片,提供电子版是为了制作工作证件用,纸质扫描后不是很清晰,做证件照效果不好,如果实在不能提供就寄纸质版的,我们扫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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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交通运输信息员的主要工作是采集、编发各类交通运输领域的资讯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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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交通调研员主要负责调查、研究和分析交通法律问题,收集相关数据和信息,并提出建议和意见;而市场监督员主要负责监督和检查行政机关和其工作人员是否遵守法律和法规,发现违法行为并采取相应的监督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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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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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很抱歉现在网站上还无法提供所有证件模板的查询服务,这是官网待完善的内容之一。现在查询可以采用加微信(ZXT-qgjtfzdyzx),发您需要了解的证件样子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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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在所有岗位中,权限最高,业务范围最广,也是综合能力要求最高的岗位。调研员可以依法依规,针对个案进行调研,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有权申请向全国各级党政机关及涉事企事业单位发送调研函,协查函,函件由北京总部代发,前提是调研选题经查事实清晰、证据充分,总部予以立案。调研员可对外提供互联网全业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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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对不起!我们不提供您需要的查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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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我们不是政府部门,我们单位是全国性综合法律服务平台,可以提供相关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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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宣传推广党和国家交通运输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及交通运输项目;发布政务公开信息及政府交通运输资讯;积极采集发布各类交通领域的政策法规、行业信息、各地动态等各方面信息资讯,涉及法制、社会、民生、执法等相关资讯均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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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在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官网上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的栏目可以打开查看具体的网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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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任何人员,不可以将负面文章的直接发布,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在经过单位调研核实,且相关资料和手续齐全,并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的前提下,才可以发布。文章发布是由总部安排编辑人员发布,调研员不能直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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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平台由4个官网和政务、行业独立域名网站各100个组成,共204个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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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意从事交通运输公益性工作,熟悉国家交通运输相关政策法规与交通领域工作,五年内无违法犯罪记录;熟悉基本的网络操作,能合理运用互联网信息网络平台的各类资源;了解、关注交通运输行业,年龄在25-65周岁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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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意从事交通运输公益性工作,熟悉我国交通运输相关法律法规、司法政策,五年内无违法犯罪记录;熟悉调研工作,熟悉网络基本操作,年龄在25-65之间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有过执法或者公检法行业相关从业经验者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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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4个不同的项目官网承担不同的网站功能,对应着4个业务板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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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百网站群包含核心网站,核心网站为政讯通专兼职工作人员提供特殊业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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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项目主要是发展行业资讯细分类网站,做的是行业市场细分和话语权平台,以网站站群模式增强项目市场竞争力的同时,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尽量满足用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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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交通内参》的主管单位是北京政讯通网络传媒中心,我单位从事的是交通运输领域调研活动,不是新闻媒体,没有记者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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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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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按相关规定:如政治水平、法律法规意识、学历专业、业务水平、工作经验、工作态度、调研年限、社会责任感、工作绩效等,考评调研员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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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依据具体情况。如果您是我们的中心会员,那您发布文章是免费的。会员有相应的账号和密码,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正面宣传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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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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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去工信部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和全国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中查询,项目官网的备案号在网页的尾部有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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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调研员申请需提交:岗位登记表及承诺保证书,无违法犯罪证明(由居住地或者户籍派出所开具),身份证复印件2份、一寸蓝底免冠彩照3张(同时附电子照片1份)、个人简历1份及相关学历或岗位资质证明资料复印件。 申请材料准备齐全,邮寄至全国交通运输资讯发布中心总部,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联系邮箱:qgfzdyzx@163.com,联系 Q Q:3206414697、1224368922,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 建国门内大街26号 新闻大厦5层,邮编:10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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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需要您先按照我们单位的投诉程序操作,我们在收到您的投诉材料后根据案情情况给予您是否受理的意见。 投诉信的要求:收文单位:全国交通运输资讯发布中心;当事人身份(您是谁)、被投诉方(我要投诉谁)、按时间顺序写案件的经过,要求叙述清楚明了,现有证据内容,投诉诉求,联系方式等内容并由投诉人本人签字按手印,附上本人身份证明,如果本案申请人超过15位申请人需要有所有申请人出具的委托书。同时附上案件现有证据的复印件(合同、协议、公告、判决书等),所有上述材料寄至北京总部,我们核查后会与您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