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减并港口收费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时间:2022-04-29     来源: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作者:佚名

  关 于 加 强 内 支 线 集 装 箱 班 轮

  

  粤交港函〔2022〕115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转发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减并港口收费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交通运输局、发展改革局(委),广州市港务局:

  现将《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减并港口收费等有关事项的通知》(交水发〔2022〕2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各级交通运输(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发展改革局(委)按职责加强对港口经营人、引航站等单位的监督、指导,进一步规范港口收费行为。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2022年3月21日

  

  

  相关附件: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减并港口收费等有关事项的通知.doc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减并港口收费等有关事项的通知.ofd

  3+交水发26+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减并港口收费等有关事项的通知.pdf


原文链接:http://td.gd.gov.cn/zcwj_n/zcfg/content/post_3892692.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资讯发布中心 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调研中心 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舆情监测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