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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吴江区农村公路信用管养效果初显

时间:2024-10-26     来源: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作者:佚名

   苏州市吴江区围绕《苏州市吴江区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做到“有路必养、养必到位”,加强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管,有效提高农村公路管理水平和养护质量。

  一是开展履约考核。每季度开展履约考核暨质量安全综合督查,汇总审核建设单位履约考核评价结果,将质量安全监管和履约考核相结合,运用好信用评价这一抓手,抓好日常质量安全监管。加强履约考核管理,对建设单位评优项目、还有如小修保养等无需质监项目进行履约考核飞行检查,通过联合检查组、专家的方式,全面抽查评优标段及未纳入质监站监管范围项目的履约考核评价工作质量,加强履约考核结果的公平、公正、严肃、科学。

  二是开展季度区级核查。区级考核内容包括内业和外业两部分。内业方面,区农路办对各镇农路办农村公路日常基础工作管理情况、“路长制”推进情况、安全隐患治理情况、创建任务完成情况等进行检查;外业方面,利用智能道路检测车,人工调查(相机、卷尺)等手段,对吴江全区农村公路进行路况评定,抽查农村公路安防设施、沿线基础设施等维护情况。每季度督查县道养护企业养护管理工作。依照《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检测比例为每季度县道不低于50%,乡道不低于30%,村道不低于25%,保证乡村道全年全覆盖1次,县道全年覆盖2次。通过该考核模式,及时掌握全区农村公路路况信息的第一手资料,为准确分析农村公路养护质量,提供科学可靠的依据。

  三是纳入年度高质量发展考核。明确乡镇政府具体责任,按照“县道县养、乡道乡养、村道村养”的管养机制,区农路办与各镇(区)农路办签订年度目标责任书,将“四好农村路”建设挂钩区镇高质量发展考核,通过考核区镇政府层面“四好农村路建设和交通运输行业管理”的年度指标,全面落实乡镇农村公路绩效管理。

  具体成效如下:

  一是公路养护信用评价制度更加规范。结合日常巡查情况、定期考核情况、不定期抽查情况,依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苏交规〔2019〕2号)、《关于调整主要从业人员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评价标准分值的通知》(苏交建便函〔2020〕145号),做好农村公路交通项目的相关信用信息归集、信用等级评价、信用结果应用,公路信用管理的规范化水平得到进一步的提升。

  二是宣传有效性得到增强。利用公路LED可变情报板等载体,持续滚动播放公路诚信相关宣传口号、标语,利用收费站等阵地,向过往司机发放宣传册,大力弘扬诚信意识,提高社会公众对活动的了解和关注,引导人人关心公路信用体系建设,营造支持公路发展的浓厚氛围。

  三是信用评价应用性更加广泛。对全区涉及公路水运交通项目考核单位、从业人员进行信用评价基础工作,对涉及单位及人员的报送结果收集、审核、实地抽查复核。将公路养护信用评分作为每季度履约考核重要参考,促进行业自律、增强诚信履约意识,护航公路行业信用体系发展。

  

  


原文链接:http://jtyst.jiangsu.gov.cn/art/2024/10/25/art_42014_114026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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