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全省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时间:2022-04-29 来源: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作者:佚名 各市交通运输局,广德市、宿松县交通运输局,厅直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做好交通运输系统第八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现将《全省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2021年12月28日
全省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夯实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基础,切实发挥法治护航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的保障作用,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宣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以及省委省政府和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的部署要求,结合我省交通运输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行业普法工作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徽作出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以建设人民满意交通为目标,聚焦加快建设交通强省重点任务,以持续提升交通运输系统干部职工及行业从业人员的法治素养为主线,以持续提高交通运输执法人员能力素养为重点,以增强交通运输系统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为工作着力点,完善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着力推进普法宣传与法治实践深度融合,深入推进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以高质量普法服务保障“十四五”时期全省交通运输改革发展,为加快建设交通强省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到2025年,全省交通运输普法依法治理水平显著提升。交通运输领域干部职工和行业从业人员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显著提高,法治素养显著提升,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显著增强。交通运输依法治理深入推进,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显著改善。全省交通运输普法制度完备、实施精准、评价科学、责任落实的工作体系基本形成。
二、明确普法重点内容
(一)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全省交通运输系统普法的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作为全系统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各级各类干部培训教育学习内容,通过多种方式,运用各类媒体和交通宣传平台,发挥好各单位各类宣传阵地作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普法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全面发展。
(二)深入学习宣传宪法。
持续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阐释好“中国之治”的制度基础,阐释好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和意义,阐释好宪法精神。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深入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加强国旗法、国歌法等宪法相关法律学习宣传,以现行宪法颁布实施40周年为契机,加强宪法的学习宣传力度。
(三)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的重要指示精神,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阐释好民法典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质,阐释好民法典中的基本原则、基本要求和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推动交通运输部门带头学习宣传民法典,推动领导干部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组织开展民法典专项宣传活动,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四)深入学习宣传应知应会的国家基本法律。
始终把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普法基本任务,大力宣传与交通运输行业密切相关的基本法律,强化“十四五”期间制定和修改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进一步强化对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牢固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意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大力宣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平等保护、公平竞争、激发交通运输行业市场主体活力和防范风险的法律法规,推动建设交通运输市场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大力学习宣传贯彻长江保护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反外国制裁法、数据安全法、国防法、反恐怖主义法、国境卫生检疫法、安全生产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与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推动全行业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
(五)深入学习宣传交通运输行业法律法规。
深入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主题实践活动,持续加强交通运输规划、建设、管理、运营、安全生产、公共服务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认真学习宣传公路、道路运输、水路、工程建设等领域的法律法规,持续开展“路政宣传月”等活动,提高交通运输系统干部职工依法行政、依法治理的能力,积极引导广大行业参与者自觉遵守行业法律法规。
(六)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
突出学习宣传党章,教育全系统广大党员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深入学习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宣传的协调,将党内法规学习与党风廉政建设、党的优良传统教育、反腐倡廉教育、理想信念教育相结合,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教育引导全系统党员干部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
三、持续提升普法对象法治素养
(一)加强交通运输系统领导干部的法治宣传教育。
重点抓好“关键少数”,提高全系统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落实党委(党组)书记带头讲法治课制度和党委(党组)中心组年度学法计划。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总体部署,纳入考核评价内容,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健全完善全系统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建立和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分级分类明确领导干部履职应当学习掌握的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完善配套制度。落实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教育引导领导干部自觉坚持党的领导、依法治国和人民当家做主的有机统一,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二)加强交通运输系统国家工作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
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教育引导全系统国家工作人员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加大对系统内国家工作人员的法治培训力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入职培训、晋职培训和业务培训的必训内容。完善法治学习培训制度,定期举办法律知识和新颁布法律法规的培训班。组织参加法律法规以及党内法规网上竞答活动,开展旁听庭审活动。加强督促考核,将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年度考核重要内容,推动经常性学法不断深入。
(三)加强交通运输系统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
以深化“四基四化”建设为载体,加强基层基础基本功建设。组织实施《全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素质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组织开展交通运输系统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的法治培训,特别是加强基层执法人员素质能力建设、基层执法场所建设,培树执法为民理念,着力提升一线执法人员基本功。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按照培训规划、培训大纲和培训教材完成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学时任务,确保行政执法人员熟练掌握和运用行政执法相关法律,不断提升执法能力,切实规范执法行为。
(四)加强交通运输行业从业人员和服务对象的法治宣传教育。
制定并落实交通运输行业普法责任清单。加强信用交通建设,完善信用体系,建立健全对守法行为的正向激励和对违法行为的惩戒制度,健全信用惩戒和信用修复机制。把执法过程和矛盾纠纷化解过程变成提升当事人法治素养的过程,引导当事人依法理性维权,增强公共意识、义务意识和责任意识,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正义可期待、权利有保障、义务须履行,引导树立权利与义务、个人自由与社会责任相统一的观念,在交通运输行业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良好风尚。把提升交通运输行业从业人员和服务对象法治素养的基本要求融入行业规约、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融入精神文明创建、法治示范单位创建活动,让人们在实践中养成守法习惯。
(五)加强交通运输系统院校师生的法治宣传教育。
把法治作为我省交通院校治理的基本理念,全面推进依法治教、依法办学、依法治校,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教育引导交通院校学生养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习惯,引导院校师生增强法治观念、提升法治素养。加强交通院校法治教育师资培养。把宪法纳入院校教育课程,组织学生开展“学宪法讲宪法”、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系列活动,在青少年成人礼中设置礼敬宪法环节。健全师生参与法治实践机制,推广法治实践教学和案例教学。加强校园法治文化建设,推进交通院校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
四、持续加强交通运输法治文化建设
(一)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
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法治精神,扩大交通运输法治文化阵地覆盖面,提高使用率,推动法治文化阵地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把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纳入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在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交通工具宣传平台利用时充分体现法治元素,大力推广“法治公交专线”、“法治地铁专线”等,把法治元素融入公路、水路等交通设施公益广告宣传。高质量打造交通法治“微景观”和宣传平台,利用好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等场所,因地制宜建设交通运输法治文化阵地。到2025年,全省基本实现每个市至少有一条法治公交专线,县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都设有交通大讲堂、每年应当举办两期以上法治专题讲座。
(二)繁荣发展交通运输法治文化。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组织行业广大干部职工创作一批具有时代特征、富有安徽交通运输特色、深受群众欢迎的交通运输法治文化精品。组织全省交通运输开展“法润江淮共筑美丽安徽”法治漫画动漫微视频作品创作和征集活动,打造一批法治交通公益广告、动漫微视频宣传精品。充分利用“江淮普法行”,组织交通法治工作者、普法志愿者开展送法下基层活动,促进交通法治文化进工地、进车站、进港口、进服务区、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等,强化交通运输法治文化形象塑造。
(三)大力培树交通运输法治文化品牌。
发挥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引领和熏陶作用,大力选树宣传交通运输行业崇法向善、坚守法治的模范人物、先进典型。组织开展全系统年度法治人物、典型法治事件评选活动,并积极向上级部门推选报送。进一步丰富交通运输法治文化产品,建设一批交通运输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法治文化创作基地、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等,培育以案普法品牌,利用典型案件及时向公众进行法律解读,打造一批富有交通运输法治文化特色品牌,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好经验好做法,建立交通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做好法治文化建设成果宣传和典型推广,推动交通运输普法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五、持续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
(一)把普法融入法规规章、政策制度制定全过程。
在地方性法规规章、政策制度的制定、修改过程中,起草部门或法制机构要通过公开征求意见、听证会、论证会、基层联系点等形式扩大社会参与,并及时向社会通报征求意见的有关情况,回应社会关切。在其正式公布时,同步进行解读,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权利救济方式等主要内容,通过单位门户网站、新闻媒体公布或在公共场所陈列,方便社会公众理解掌握。
(二)把普法融入交通运输执法全过程。
在交通运输执法过程中加强普法宣传,在处理公路保护、道路运输、海事管理、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过程中,把向行政相对人、案件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普法融入执法办案程序中,积极推行说理式执法,实现执法办案的全员普法、全程普法,坚持以案释法、释法说理、宣讲法律。实施“执法为民办实事”,把普法融入法律服务全过程,在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调处矛盾纠纷、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处理时,加强释法析理工作,引导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理性依法维权、充分表达诉求,提高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在行政复议工作中实时普法,引导教育申请人依法维权、表达诉求。落实交通执法人员、行政复议人员等以案释法制度和典型案例征集发布制度,完善案例收集标准,组织开展典型法治案例征集、评比、汇编工作,建立以案释法案例库。
(三)深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法治创建活动。
坚持依法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有机结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贯彻实施《安徽省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完善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壮大交通运输普法力量,发挥群团组织作用,加强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积极构建交通普法宣传产品供给新模式,提高普法精确性,探索和推行法治宣传教育的新思路、新手段、新方法,广泛开展“法治单位”、“法治站所”、“法治校园”、“模范守法家庭”等示范创建活动。
(四)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展精准普法。
推进行业新媒体普法平台建设,有效利用部省共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交通执法当事人APP等进行普法宣传,增强参与者的体验感和获得感。发挥交通运输系统门户网站普法专栏、微信微博等平台优势,建立健全新媒体普法集群和矩阵,创新普法方法手段,促进单向式传播向互动式、服务式、场景式传播转变。建设融“报、网、端、微、屏”于一体的全媒体法治传播体系。
六、加强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系统各单位要把推进交通运输普法和守法摆上重要工作日程,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和年度重点工作,为深入推进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加快建设交通强省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厅“八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与厅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合并,实行厅主要领导挂帅推动、分管领导具体抓促、牵头处室统筹推进、成员单位协同落实的工作机制,统一指导推进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八五普法”工作。
(二)落实普法责任。健全完善交通运输法治宣传教育体制机制,严格落实“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完善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细化普法内容、措施标准和工作责任,加快形成大普法工作格局。全面推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制度,提高评议质量。进一步完善交通运输行业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充分发挥专业法律人才在普法中的作用。
(三)强化基层基础。推进重心下移,突出抓基层、强基础、固基本的工作导向,推动普法资源向基层下沉,加强普法工作指导。落实经费保障,把普法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确保交通运输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全面有效开展。从人员、经费、装备等方面加大投入力度,加强对普法专兼职人员的培训力度,提升普法能力和水平。
(四)加强督促指导。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强规划实施的动态监测,及时发现、总结、推广经验,推动制度创新。按照要求开展评估和总结验收工作,加强督导检查结果运用,表彰和奖励一批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加强日常指导和监督,注重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责任化落实,对普法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落实普法责任制不到位的,及时发出普法提示函或建议书,提出整改要求,确保交通运输普法有声有色、有力有效。
正文下载:1、全省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pdf
2、全省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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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需要填写调研车牌《申请表》,并提供车辆的行驶证和驾驶证复印件,车辆所有人的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费用是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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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联系的写稿组稿业务所得撰稿费或编辑费,由书写人所有。另外通过联系各类网络会员、网站开发及维护等资讯信息业务服务;舆情监测、危机公关、网络推广、不良稿件及信息处理等网络舆情服务,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维权服务、调研活动、市场调查、学术课题等法律咨询服务,联系主题活动或驻外代理机构等都有一定的提成比例。具体收入来源和提成分成比例详见制度规定的业务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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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法制调研中心官网和核心主网的人工审核时间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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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前期发布的文章都需要审核,主要审核文章内容和格式。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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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交通运输相关的政策法规、执法司法、焦点问题、学术理论等方面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维权援助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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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调研中心是依法依规开展互联网信息经营活动、法律咨询活动和正常民事代理活动,是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利,也是有义务遵守的规则。目前,中心受理的案件,90%政府都及时给予了书面或者电话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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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首先需要将电子版材料整理好发送到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调研中心官方微信上ZXT-qgjtfzdyzx。同时写一封求助信或举报信,信里的内容要包含:你是谁、你要投诉谁、按照时间线索叙述发生了什么事、提供相应的证据、和您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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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调研中心与交通运输没有关联,之所以官网上会出现交通部的窗口 ,只是为了方便业务开展过程中的查询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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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宣传推广党和国家交通运输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及交通运输项目;发布政务公开信息及政府交通运输资讯;积极采集发布各类交通领域的政策法规、行业信息、各地动态等各方面信息资讯,涉及法制、社会、民生、执法等相关资讯均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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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交通安全调研网不是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调研中心的官网,是中心其中的一个核心网站。核心网站是中心的功能性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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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资讯发布中心的双百网站是按不同的行业、不同功能分类,同一类别的网站由一个后台控制,方便操作和管理。同一类别里相同功能栏目会重复出现,特殊的网站,网站栏目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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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交通内参是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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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需要先填写《删稿申请表》将填好后发送到网站底部邮箱进行删稿申请,同时提供相应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有效证明身份的文件,并保证全部真实且合法获得,申请内容填写不完整视为无效,如是转载请提供源网站已删除的证明。中心审核后会将审核结果回复到其指定的电子邮箱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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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正规网站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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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收费,成为了我们的交通信息员,可以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正能量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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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利用行业百网站群,为企事业机关单位或其他组织、个人进行正能量宣传,发布涉及政策法规、XX动态、法制监察、监督调查、执法在线、内参纪要等方面的最新法制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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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特约编辑岗位可以对外进行有偿服务业务,按规定收费,详见《全国统一网络业务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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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通过提供舆情监测、危机公关、不良稿件及信息处理等服务,收取网络舆情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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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交通调研员等各类兼职人员,我单位不提供薪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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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交通运输相关的政策法规、执法司法、焦点问题、学术理论等方面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维权援助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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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舆情监测员主要工作是有效应用政务、行业双百网站群和分析工具,对网络舆情进行有效监测、监控、公关、管理、分析应对和进行有效的舆情管理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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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最好是提供蓝底一寸证件照电子版照片,提供电子版是为了制作工作证件用,纸质扫描后不是很清晰,做证件照效果不好,如果实在不能提供就寄纸质版的,我们扫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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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交通运输信息员的主要工作是采集、编发各类交通运输领域的资讯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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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交通调研员主要负责调查、研究和分析交通法律问题,收集相关数据和信息,并提出建议和意见;而市场监督员主要负责监督和检查行政机关和其工作人员是否遵守法律和法规,发现违法行为并采取相应的监督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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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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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很抱歉现在网站上还无法提供所有证件模板的查询服务,这是官网待完善的内容之一。现在查询可以采用加微信(ZXT-qgjtfzdyzx),发您需要了解的证件样子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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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在所有岗位中,权限最高,业务范围最广,也是综合能力要求最高的岗位。调研员可以依法依规,针对个案进行调研,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有权申请向全国各级党政机关及涉事企事业单位发送调研函,协查函,函件由北京总部代发,前提是调研选题经查事实清晰、证据充分,总部予以立案。调研员可对外提供互联网全业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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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对不起!我们不提供您需要的查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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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我们不是政府部门,我们单位是全国性综合法律服务平台,可以提供相关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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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宣传推广党和国家交通运输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及交通运输项目;发布政务公开信息及政府交通运输资讯;积极采集发布各类交通领域的政策法规、行业信息、各地动态等各方面信息资讯,涉及法制、社会、民生、执法等相关资讯均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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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在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官网上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的栏目可以打开查看具体的网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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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任何人员,不可以将负面文章的直接发布,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在经过单位调研核实,且相关资料和手续齐全,并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的前提下,才可以发布。文章发布是由总部安排编辑人员发布,调研员不能直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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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平台由4个官网和政务、行业独立域名网站各100个组成,共204个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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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意从事交通运输公益性工作,熟悉国家交通运输相关政策法规与交通领域工作,五年内无违法犯罪记录;熟悉基本的网络操作,能合理运用互联网信息网络平台的各类资源;了解、关注交通运输行业,年龄在25-65周岁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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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意从事交通运输公益性工作,熟悉我国交通运输相关法律法规、司法政策,五年内无违法犯罪记录;熟悉调研工作,熟悉网络基本操作,年龄在25-65之间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有过执法或者公检法行业相关从业经验者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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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4个不同的项目官网承担不同的网站功能,对应着4个业务板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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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百网站群包含核心网站,核心网站为政讯通专兼职工作人员提供特殊业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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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项目主要是发展行业资讯细分类网站,做的是行业市场细分和话语权平台,以网站站群模式增强项目市场竞争力的同时,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尽量满足用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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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交通内参》的主管单位是北京政讯通网络传媒中心,我单位从事的是交通运输领域调研活动,不是新闻媒体,没有记者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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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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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按相关规定:如政治水平、法律法规意识、学历专业、业务水平、工作经验、工作态度、调研年限、社会责任感、工作绩效等,考评调研员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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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依据具体情况。如果您是我们的中心会员,那您发布文章是免费的。会员有相应的账号和密码,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正面宣传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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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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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去工信部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和全国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中查询,项目官网的备案号在网页的尾部有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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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调研员申请需提交:岗位登记表及承诺保证书,无违法犯罪证明(由居住地或者户籍派出所开具),身份证复印件2份、一寸蓝底免冠彩照3张(同时附电子照片1份)、个人简历1份及相关学历或岗位资质证明资料复印件。 申请材料准备齐全,邮寄至全国交通运输资讯发布中心总部,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联系邮箱:qgfzdyzx@163.com,联系 Q Q:3206414697、1224368922,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 建国门内大街26号 新闻大厦5层,邮编:10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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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需要您先按照我们单位的投诉程序操作,我们在收到您的投诉材料后根据案情情况给予您是否受理的意见。 投诉信的要求:收文单位:全国交通运输资讯发布中心;当事人身份(您是谁)、被投诉方(我要投诉谁)、按时间顺序写案件的经过,要求叙述清楚明了,现有证据内容,投诉诉求,联系方式等内容并由投诉人本人签字按手印,附上本人身份证明,如果本案申请人超过15位申请人需要有所有申请人出具的委托书。同时附上案件现有证据的复印件(合同、协议、公告、判决书等),所有上述材料寄至北京总部,我们核查后会与您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