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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气象预警第22号

时间:2024-07-24     来源: 吉林省交通运输厅     作者:佚名

  

  我省自西向东将出现较明显降雨过程注意防范局地灾害对交通运输的影响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新区交通运输局,厅直有关单位,厅机关有关处室,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

  受高空槽东移影响,预计21日夜间到24日,我省自西向东将出现一场较明显降雨过程,全省大部有中到大雨,部分地方有暴雨,并伴有短时强降雨、雷暴大风或冰雹等强对流天气。过程累计降雨量:白城东南部、松原大部、长春东南部、四平西部和东南部、辽源、吉林大部、通化北部、白山北部为55~70毫米,个别地方可达90毫米以上,最大小时雨强40~60毫米;白城大部、松原东北部、长春北部、四平中部、通化南部、白山南部、延边西部、长白山保护区为35~55毫米;其他大部地区为25~35毫米。其中,21日夜间-23日白天,降雨主要集中在中西部;23日夜间-24日夜间,降雨主要影响中东部。

  21日夜间到22日白天,白城大部、松原大部、长春北部、吉林北部有中雨,局部暴雨,其他大部地区有阵雨或雷阵雨。

  22日夜间到23日白天,白城南部、松原大部、长春大部、四平、辽源大部有中雨,局部大到暴雨,其他大部地区有阵雨或雷阵雨。

  23日夜间到24日白天,四平东南部、辽源、吉林大部、通化北部、白山北部、延边西部有中到大雨,局部暴雨,其他大部地区有阵雨或雷阵雨。

  24日夜间,通化南部有小到中雨,局部大雨,其他大部地区有零星阵雨或雷阵雨。

  我省已进入“七下八上”防汛关键期,降雨明显增强。各地各单位要提高警惕,进一步落实防汛责任和防范措施。一要及时研判持续降雨可能引发的洪水和内涝风险,加强预警预报监测,充分发挥“车(船)、路(航道)、人”协同工作机制作用,加强信息共享,及时发布气象预警、公路路况和通行条件信息,按照“五停”“五断”应急处置指引,督促指导企业及时采取停运、停航停工措施,避险出行、安全出行。二要持续防范短时强降雨造成的低洼地段积水、中小河流域洪水、山洪、泥石流、滑坡等次生灾害对交通运输带来的不利影响,要深刻汲取陕西丹宁高速公路大桥垮塌灾害教训,持续加强对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农村公路以及重点桥梁隧道的监测巡视,加大公路巡查频次,及时发现、排除各类隐患,谨防由强降雨导致的公路中断、能见度差等状况下造成的次生灾害;要充分做好公路抢通保通的各项工作,前置应急力量和应急物资,对塌方及低洼危险路段要设置醒目绕行标识牌,并派专人值守,防止人员、车辆进入,及时发布易拥堵缓行路段信息,减少车辆大规模堵塞、聚集,确保公路通行安全。三要强化道路运输风险管控。道路运输部门要结合汛情雨情预警,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密切关注天气和路况信息,要加强运行线路安全风险研判,遇恶劣天气不具备运行条件的要果断调整运行安排。要按照《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加强对地势低洼车站、过渡段(从车辆段到营运轨行区)、长大区间(两站区间间距较远)、在建工程与既有线路衔接处等重点区域排水设备设施排洪能力的摸排和整治,提高水情监测和预警能力。严格落实省“五停”应急处置指引要求,按照停运标准,对“两客一危”、水上船舶、轨道交通等及时落实停运停航措施,做到当停立停。四要以公路水运建设施工单位办公区、生活区以及拌和站、钢筋加工厂、预制件厂等临时用房为重点,全面排查风险隐患,避免选址在水库下游、泄(排)洪区、冲沟、河道堤防等易受洪水或泥石流影响的区域,确保施工人员安全。五要加强应急值班值守。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密切关注辖区雨情、水情、汛情变化,及时调度有关情况,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要进一步落实突发事件应对“叫应”机制,畅通通信联络渠道,遇有重大险情灾情要按规定及时上报,并启动应急预案,相关负责人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靠前指挥,迅速组织力量开展抢险救援等工作,确保突发事件有效妥善应对。


原文链接:http://jtyst.jl.gov.cn/zw_133208/yjgl/yjya/202407/t20240722_89365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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