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解读

《船员条例》违规船员重生记!

时间:2024-07-24     来源: 内参编辑部     作者:佚名

在浩瀚的海洋上,船员是船舶安全航行的守护者,他们的行为直接关系到水上交通的安全与船舶污染的防治。通过下面案例全国交通运输舆情监测中心观察员与大家探讨船员操作行为的重要性。

李明,一名经验丰富的中国籍船员,长期在一艘国际航行船舶上担任大副职务。然而,在一次次航行中,李明因对安全规程的疏忽和对船舶污染防控的轻视,多次触犯了相关法律法规。海事管理机构在多次检查中,发现李明存在多项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未按规定进行船舶污染物排放记录、在航行中未保持足够的安全瞭望等。

图片2

根据《船员条例》第四十三条:海事管理机构对有违反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治船舶污染水域法律、行政法规行为的船员,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累计记分制度。海事管理机构对累计记分达到规定分值的船员,应当扣留船员适任证书,责令其参加水上交通安全、防治船舶污染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培训并进行相应的考试;考试合格的,发还其船员适任证书。

海事管理机构对李明的违规行为实施了累计记分制度。随着违规次数的增加,李明的记分迅速累积至规定分值的上限。海事管理机构依法扣留了李明的船员适任证书,并责令其参加水上交通安全、防治船舶污染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培训,同时安排相应的考试。

图片2 

在培训期间,通过系统的学习和案例分析,李明不仅掌握了更多的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还提升了自己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经过数日的紧张学习,李明迎来了考试。他凭借扎实的理论基础和深刻的反思,顺利通过了考试。海事管理机构在确认其考试合格后,发还了李明的船员适任证书,并鼓励他继续在船舶安全航行和污染防治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海事管理机构的累计记分制度不仅是对船员行为的严格监管,更是对船员安全意识的深刻教育。同时,航运企业和船舶所有人也应加强对船员的教育和管理,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培训体系,提高船员的整体素质和安全意识。

关注小政,更多交通知识等您了解。

交通内参【全国交通运输调研中心】诚聘交通调研员,关注反腐倡廉,依法维权,依法行政,扫黑除恶,欢迎您加入010-56019687、010-53385910。

1721033763fa248e

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资讯发布中心 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调研中心 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舆情监测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