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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员条例》船员肩上的使命!

时间:2024-07-08     来源: 交通内参编辑部     作者:佚名

  船员作为海上安全与秩序的守护者,不仅要将货物与乘客安全送达目的地,也承担着保护海洋环境、应对突发状况的重要使命。根据《船员条例》第十六条:船员在船工作期间,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携带本条例规定的有效证件;(二)掌握船舶的适航状况和航线的通航保障情况,以及有关航区气象、海况等必要的信息;(三)遵守船舶的管理制度和值班规定,按照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治船舶污染的操作规则操纵、控制和管理船舶,如实填写有关船舶法定文书,不得隐匿、篡改或者销毁有关船舶法定证书、文书;(四)参加船舶应急训练、演习,按照船舶应急部署的要求,落实各项应急预防措施;(五)遵守船舶报告制度,发现或者发生险情、事故、保安事件或者影响航行安全的情况,应当及时报告;(六)在不严重危及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尽力救助遇险人员;(七)不得利用船舶私载旅客、货物,不得携带违禁物品。

  一、证件齐全,合法上岗

  船员必须随身携带由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件,这些证件不仅是船员身份的证明,也是其专业技能和资历的认可。

  二、信息掌握,安全为先

  船员需全面了解船舶的适航状况及航线的通航保障情况,同时密切关注航区气象、海况等关键信息。这些信息对于制定航行计划、预防风险至关重要。

  三、遵规守纪,操作规范

  船员应严格遵守船舶的管理制度和值班规定,按照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治船舶污染的操作规则操纵、控制和管理船舶。同时需如实填写船舶法定文书,不得隐匿、篡改或销毁任何相关证书和文书。

  四、应急准备,快速反应

  参加船舶应急训练、演习是每位船员的必修课。船员需按照船舶应急部署的要求,迅速、准确地执行各项应急预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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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及时报告,信息共享

  船员应严格遵守船舶报告制度,一旦发现或发生险情、事故、保安事件或影响航行安全的情况,必须立即向上级或相关部门报告。

  六、勇于救助,彰显人性

  在不严重危及自身安全的情况下,船员应尽力救助遇险人员。

  七、严禁私载,维护秩序

  船员应严格遵守规定,不得利用船舶私载旅客、货物或携带违禁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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