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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物流保通保畅工作动态丨进一步加强物流保通保畅督导工作

时间:2022-04-29     来源: 山西省交通运输厅     作者:佚名

  为确保国务院和我省保通保畅工作要求落到实处,省物流保通保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总结前期督导工作的基础上,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通保畅督导工作的通知》,对深入推进全省物流保通保畅督导工作提出了新的任务要求。

  《通知》指出,各督导小组要深入学习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切实做好货运物流保通保畅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2〕3号)、《关于切实做好物流保通保畅工作的意见》(晋疫情防控领导组发〔2022〕9号)、《公路疫情防控工作相关制度》(晋保通保畅领导组办发〔2022〕1号)文件精神,切实吃透疫情防控和保通保畅相关政策,并做好政策文件宣传工作。对各市出台文件要认真研究,违背省文件精神的要督促各市立即改正,对与文件精神不符的防疫通行管控措施,要立即督导整改,坚决杜绝层层加码、“一刀切”、违规设置防疫检查点、擅自阻断运输通道等行为。加强与属地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协调,确保政策落地见效。加强与省委督查室、疫情防控办督导组沟通对接、协调配合,做好人员统筹、任务分配,会督导、善督导,优势互补、形成合力,落实保通保畅举措,进一步提高督导效率。

  《通知》强调,各督导小组要严格按照督导任务清单和督导台账进行工作日报告,建立日台账、总台账,实行“一台账、五清单”闭环销号管理制度。存在问题要见人见事,原因分析要深入透彻、条理清晰、不遮不掩,整改措施要科学合理、主体明确、操作性强。任务清单内容实行动态管理,督导专班将视保通保畅工作重点和新情况新问题,进行阶段性更新调整优化。要认真总结督导工作中行之有效的做法和地方政府好的经验,加强交流推广。

  《通知》要求,要严督实导闭环管理。对可现场整改的问题,要督导相关单位立行立改;对限期整改的问题,要明确整改期限,并适时进行“回头看”,整改完成后报督导专班销号;对整改不力、超过整改期限仍未整改的存量问题或两次现场督导仍存在的同一问题,督导小组要及时上报督导专班,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相关市委、市政府进行发函督办,直至整改完成。(马佳李达峰)

  


原文链接:http://jtyst.shanxi.gov.cn/jtzx/sxhyyw1/202204/t20220428_591862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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