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解读
时间:2024-06-08 来源: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作者:佚名
2024年5月29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以下称条例)。此次条例修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战略部署和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为营造法治化市场化的营商环境、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运输市场、增强运输服务保障能力、提升行业治理现代化水平注入了新的法治动力。条例将于2024年9月1日起施行。为了更好地宣传贯彻条例,特邀几位参与修订条例的嘉宾为您作全方位的解读。
特邀嘉宾
周毅 省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
何平 省交通运输厅党组成员
冯雷 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委员
问:此次对条例进行全面修订是出于什么考虑?
何平:道路运输作为交通运输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我省现行的道路运输条例自2013年4月1日施行以来,为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运输安全,维护道路运输有关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道路运输业健康持续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近年来,道路运输领域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变化,迫切需要对现行条例进行修改完善:一是全面落实上位法的需要。2017年以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已进行3次修改,新修改的《行政处罚法》《安全生产法》等已颁布实施。二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需要。国家已在道路运输领域取消和下放了一批行政许可事项,取消和调整了一批罚款事项。三是进一步提升道路运输本质安全的需要。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交通”,需要进一步强化对“两客一危”及重型载货、半挂牵引等车辆的监管。四是适应行业发展新趋势的需要。道路运输领域涌现了网络平台货运经营、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定制客运等新业态、新模式,需要梳理固化我省实践经验,为行业创新发展提供法规支撑。
问:此次条例修订主要做了哪些修改?
冯雷:修订后的条例共7章74条,分为总则、道路运输经营、道路运输相关业务、道路运输安全、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主要修改有以下四个方面:
(一)强化服务理念,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围绕市场准入、政务服务等工作重点,深化简政放权,加快推进“严进宽管”向“宽进严管”转变。一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江苏实际,精简调整行政许可事项。取消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汽车租赁、交通物流、货运代理、货运信息服务的行政许可;将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机动车驾驶人员培训行政许可调整为备案管理。二是放宽经营限制,例如,取消客运站班车发车时间备案要求、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车辆配发道路运输证、客运班线新增运力和班次的限定。三是优化行政审批服务,规定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以委托设区的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办理起运地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跨省、跨设区的市超限运输许可,尽可能方便申请人。
(二)引导规范经营,促进新业态健康发展。针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客运、网络平台货运经营、定制客运等道路运输新业态、新模式,在规范管理的同时强化支持和引导,进一步提升行业服务能力和水平。一是引导有序发展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客运,统筹推动巡游出租汽车客运与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客运融合发展,并进一步细化规范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服务行为。二是规范网络平台货运经营,规定网络货运经营者应当承担承运人责任,在许可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对运输、交易全过程进行实时监控和动态管理。三是支持引导班车客运经营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班车客运定制服务,根据旅客需求灵活确定发车时间、上下旅客地点,并明确提供班车客运定制网络信息服务的网络平台的具体责任。
(三)加强综合治理,保障道路运输安全。统筹好发展和安全关系,聚焦完善安全责任体系和落实安全责任,突出源头监管、科技赋能,有效防范化解风险。一是细化明确交通运输、公安、应急管理、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等部门相关职责,推动形成道路运输安全共治合力。二是进一步压实道路运输以及相关业务经营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其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安全生产投入、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等作出规定。同时,要求道路运输经营者依法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鼓励道路运输以及相关业务经营者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等商业保险。三是推进车辆智能监控设备安装应用。结合我省试点经验,要求包车客运车辆、三类以上班车客运线路车辆、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安装并正常使用符合标准的道路运输车辆智能监控设备;推动、支持新增重型载货车辆、半挂牵引车辆安装车辆智能监控设备;引导未安装车辆智能监控设备的在用重型载货车辆、半挂牵引车辆加快安装。此外,对车辆智能监控设备使用、监管等作出具体规定,形成闭环管理。四是加强危险货物运输监管,针对非法托运、违规充装危险货物等行为导致的安全风险传导至运输环节问题,加强源头管控,要求危险货物装货人建立健全充装或者装载环节查验、记录制度,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充装或者装载;细化车辆通行管理,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设定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禁限行路段、区域、时间,并通过新闻媒体、地图导航、设置标志牌等方式及时向社会公布。
(四)坚持创新引领,构建行业治理新格局。围绕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坚持强化服务与规范监管并重,创新监管措施,推动形成市场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互为支撑的协同监管格局。一是建立健全数字化、智慧化监管制度规则,要求建立全省统一的道路运输管理服务信息平台,明确道路运输以及相关业务经营者上传相关信息的责任。二是健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要求交通运输、公安、文化和旅游、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建立协同监管机制,依法对道路运输以及相关业务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实行信息共享,查处违法行为。三是完善道路运输信用监管机制,明确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建立信用评价、信用承诺、信用修复等制度,依法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实行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四是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等组织自律、服务作用,鼓励和支持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根据自愿原则,采取加入行业协会、委托相关机构、组建互助帮扶联合体等方式,开展教育、培训、安全提醒等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问: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道路运输是重要的民生工程,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条例在运用法治手段保障和改善民生,凸显立法为民,聚焦解决行业热点难点问题,制定了哪些针对性举措?
周毅:为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推动实现“人享其行、物畅其流”的美好愿景,建设好人民满意交通,此次修订明确了一系列具体举措,旨在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多元、高效、绿色的普惠优质运输服务。为促进出行服务品质升级,对不同交通方式便捷换乘、货物换装,落实公交优先战略,推进公交信息化、智能化、精准化,科学设置客运停靠点等方面进行了具体规定;在开展公共交通服务质量考核的基础上,增加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客运服务质量测评的要求。鼓励农村客运班线、毗邻地区班车客运线路按照公共汽车客运模式营运。鼓励班车客运经营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班车客运定制服务。要求客运站经营者按照有关规定为军人、消防救援人员、伤残人民警察等乘车提供优待,建立老幼病残孕等特殊旅客服务保障制度。为做好特殊时段交通运输保障,明确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临时调用营运客车和社会非营运客车开行包车或者加班车。为构建高效交通物流体系,要求统筹规划建设综合交通运输枢纽、集疏运中心,建设完善换装设施;规定为鲜活农产品运输、货物配送、快递服务货运车辆在城区通行、停靠、装卸作业等提供便利;鼓励传统道路货物运输站(场)向综合型交通物流基地转型,鼓励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实行集约化、网络化、专业化经营。要求网络货运经营者和实际承运人保证线上发布的提供服务的车辆、驾驶人员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的车辆、驾驶人员一致,保证实际承运的货物与电子运单信息一致。为保障各方合法权益,规定备案事项备案结果、巡游出租汽车客运运价政策、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计价规则、收入分配规则等信息应当向社会公开,并要求有关部门为道路运输以及相关业务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查询违法行为等信息提供便利。规定确定、调整巡游出租汽车客运运价应当依法举行听证,网约车平台公司确定、调整计价规则、收入分配规则时,应当公开征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人员以及工会组织、行业协会等有关方面的意见。要求班车、包车客运车辆应当公布监督电话号码以及受理投诉部门,并要求公共汽车、巡游出租汽车按照规定放置监督投诉电话号码。要求道路运输经营者、车辆智能监控设备服务提供商应当采取措施保护用户隐私和数据安全,不得违法收集、使用、泄露个人信息。
问:条例在立足本省实际,推动道路运输行业高质量发展方面,体现了哪些时代要求和江苏特色?
何平:本次修订对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交通运输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新篇章作出了具体实践和探索。为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展现新作为,就进一步服务乡村振兴战略,规定了包括推动城乡公共交通一体化发展,推动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建立完善农村货邮网络节点体系,鼓励农村客运站拓展服务功能等措施,推动农村客运高质量发展。就深入融入长江经济带和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推动与其他地区的协作共进,明确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加强与长江三角洲等区域其他省市的沟通协调,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推进与长江三角洲等区域其他省市建立道路运输联合执法机制,推动信息互联共享。为加快行业转型升级注入新动力,明确场站用地综合开发支持性措施,包括鼓励和支持利用公共汽车客运服务设施用地进行地上地下空间综合开发,根据设施功能依法分层设定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公共汽车枢纽场站等用地在符合国土空间详细规划、不改变用地性质、优先保障场站交通服务基本功能的前提下,可以配套一定比例的附属商业服务;鼓励和支持客运站在保障客运基本服务功能的前提下,实施用地综合开发,拓展服务功能,向综合运输服务站(场)转型。为加快信息化、绿色化发展提出新要求,明确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推动道路运输数字化建设,建立全省统一的道路运输管理服务信息平台。规定网约车平台公司、网络货运经营者按照规定,对运输、交易全过程进行实时监控和动态管理,上传运单数据至道路运输管理服务信息平台。鼓励应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节能和新能源汽车、智能网联汽车等从事道路运输以及相关业务经营活动。要求客运站经营者向社会公众提供真实有效的票务信息,按照规定使用统一的公路客运联网售票系统,并提供窗口、网络、电话等多种售票方式。鼓励发展旅客联程运输、货物多式联运等高效运输方式。规定道路运输车辆应当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使用符合有关标准的燃料、发动机油、氮氧化物还原剂、燃料和润滑油添加剂以及其他添加剂。
原文链接:http://jtyst.jiangsu.gov.cn/art/2024/6/7/art_77126_11266044.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答 特约编辑工作主要是涉及交通运输领域的相关资讯信息的采集和编发工作,交通网络信息化工作等。
-
答 中心总部不提供工资,调研员岗位有可经营性项目,调研员联系的写稿组稿业务所得撰稿费或编辑费,由各调研员个人所有。另外通过联系各类网络会员、网站开发及维护等资讯信息业务服务;舆情监测、危机公关、网络推广、不良稿件及信息处理等网络舆情服务,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维权服务、调研活动、市场调查、学术课题等法律咨询服务,联系主题活动或驻外代理机构等都有一定的提成比例。具体收入来源和提成分成比例详见制度规定的业务资料。
-
答 交通运输信息员申请表格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级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可以直接在4个项目官网任一网站下载,进入官网点击“申请加入”栏目,选择“交通运输信息员”,打开页面里蓝色字体点击下载即可。具体填写要求参照《登记表填写规定》。
-
答 调研函主要是向涉案相应单位反映和核实事情情况
-
答 交通内参是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之一,交通内参网网站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审批并经公安网安备案,是合法合规的单位。
-
答 需要您先填写《删稿申请表》将填好后发送到网站底部邮箱进行删稿申请,同时提供您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有效证明身份的文件,并保证全部真实且合法获得,申请内容填写不完整视为无效,如是转载请提供源网站已删除的证明。我们审核后会将审核结果回复到您指定的电子邮箱中,请您注意查收。
-
答 交通运输调查员申请需提交: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保证书;无违法犯罪承诺书;无违法犯罪证明(由居住地或者户籍地派出所开具);身份证复印件2份;一寸蓝底免冠彩照3张,同时附电子照片1份;个人简历1份及相关学历或岗位资质证明资料复印件。 相关表格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级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可以直接在4个项目官网任一网站下载,进入官网点击“申请加入”栏目,选择“交通运输调查员”,打开页面里蓝色字体点击下载即可。具体填写要求参照《登记表填写规定》。 (如:http://jtyssyfz.org.cn/show-12111.html)
-
答 交通运输调查员授权使用交通项目官网、政务百网及行业百网,共204个网站。
-
答 是五年以前的事情吗?因上访拘留是治安拘留还是刑事拘留的,如果是五年以前的事情,不是刑事拘留可以申请。
-
答 资讯核实函发的是资讯核实稿件,对于所发稿件的内容进行逐一核实确认,要对文稿涉及双方当事人的相关内容向当事人或相应涉事单位核实,做到所发稿件整体表述事件的证据充分,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避免网上发布内容失真或者片面性,同时再一次催促相应涉事单位尽快处理核实该案件。
-
答 没有联系,只是为了方便业务开展过程中的查询需要。
-
答 中心总部不提供工资,调研员岗位有可经营性项目,调研员联系的写稿组稿业务所得撰稿费或编辑费,由各调研员个人所有。另外通过联系各类网络会员、网站开发及维护等资讯信息业务服务;舆情监测、危机公关、网络推广、不良稿件及信息处理等网络舆情服务,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维权服务、调研活动、市场调查、学术课题等法律咨询服务,联系主题活动或驻外代理机构等都有一定的提成比例。具体收入来源和提成分成比例详见制度规定的业务资料。
-
答 资讯核实函一般是按程序发过调研函、催办函之后,仍未处理或未有任何回应的,向相关单位发稿件资讯核实。
-
答 交通内参是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之一。都是以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为主,是两个独立的网站,可独立开展业务。
-
答 百网站群包含核心网站,核心网站为政讯通专兼职工作人员提供特殊业务服务。
-
答 是五年以前的事情吗?因上访拘留是治安拘留还是刑事拘留的,如果是五年以前的事情,不是刑事拘留可以申请。
-
答 是收费的,单位专兼职人员在总部开具介绍信,遵守一事一信一主体,每个调研员可申请领取5张免费介绍信,5张之后每次申请需缴纳综合管理费用100元(2张),同一事件,去不同单位开具的介绍信,每增加一张介绍信加收管理费20元。开具介绍信需邮寄原件的,邮寄费到付。
-
答 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
-
答 核心网站不是项目官网,项目官网是项目门户网,核心网站是项目的功能性网站。交通安全调研网不是政讯通·全国交通项目的项目官网,是这个项目其中的一个核心网站。
-
答 交通内参网网站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审批并经公安网安备案。 主要工作内容:发布及解读行业政策法规,反映行政执法部门的最新动态、重大事件、执法部门的最新工作进展情况,反映人民群众对司法建设的建议性意见,发布最近发生的各类经典案例的相关资讯和经典案例分析,发布日常生活中的案例及解决方法,展示执法部门监督、监管、法治建设等方面的工作成果,提供群众投诉举报服务等功能。
-
答 如您所在地有成立地市中心,可以到所在地市中心申请开具;如果没有地市中心,在申报选题详情内容最后注明申请开具介绍信并留下相应的收件地址、收件人和联系电话。
-
答 申请交通调研员需支付网络平台使用费,地市级1800元/年,省级3600元/年,全国级12000元/年,配套办公用品费300元。运费到付或者顺付50元。
-
答 工信部不审批带全国的网站。我们所有带全国字样的名称前都加了政讯通,意思是北京政讯通网络传媒中心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交通法制调研工作。网站显示没有全国字样,在文字资料或者口头表述时会有加全国,使用名称都是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
答 没有强制要求。
-
答 主要业务分为四大部分: 资讯与信息化业务:面向全国交通领域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相关经济组织发展交通信息化会员为主的网络资讯信息服务,提供资讯发布网站资源200个。同步为交通领域提供信息交流与沟通的平台,可以实现一对一、一对多和多对多的沟通交流。 法制与调研业务:依法开展交通领域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援助、法律咨询和公益活动等服务。 舆情与监测业务:面向全国交通领域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法人单位或组织依法提供网络舆情方面的监测、处理、公关等服务。 行业与发展业务:综合管理与辅助各地市级中心的运营、面向社会提供法制领域的活动策划与企业发展定制服务 同时有互联网开发以及相关技术服务,广告经营等。
-
答 我们没有省中心,只设地市级中心。
-
答 一共有四种,分别是: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资讯发布中心、《交通内参》编辑部、《交通舆情网》编辑部。
-
答 我们不属于社团机构,网站中心是网站的名称,工信部批的网站名称带中心,不是社团。
-
答 填写调研车牌《申请表》,并提供车辆的行驶证和驾驶证复印件,车辆所有人的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费用1200元。
-
答 发布的文章需要经过审核才可以在网站栏目里正常查看,因周六属于休息日,可能无法及时审核,需工作日上班审核后才可以查看。另外需确认您上传的文章是什么类型的,负面文章不可以发布,文章上传格式或栏目不正确也不会正常审核。
-
答 在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官网上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的栏目可以打开查看具体的网站信息。
-
答 一共有3种。分别是: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调研中心、《交通内参》编辑部、《交通舆情网》编辑部。
-
答 宣传推广党和国家交通运输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及交通运输项目;发布政务公开信息及政府交通运输资讯;积极采集发布各类交通领域的政策法规、行业信息、各地动态等各方面信息资讯,涉及法制、社会、民生、执法等相关资讯均可发布。
-
答 核心网站不是项目官网,项目官网是项目门户网,核心网站是项目的功能性网站。交通安全调研网不是政讯通·全国交通项目的项目官网,是这个项目其中的一个核心网站。
-
答 可以的,咱们的专兼职人员属于公益性岗位。
-
答 不属于。
-
答 平台由4个官网和政务、行业独立域名网站各100个组成,共204个网站。
-
答 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交通运输相关的政策法规、执法司法、焦点问题、学术理论等方面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维权援助等服务。
-
答 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
-
答 “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是一个联合机构,由多个企事业单位组成,不隶属于任何一个国家机关,以独立法人身份开展相应工作。
-
答 相关表格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可以直接在4个项目官网任一网站下载,进入官网点击“申请加入”栏目,选择“交通调研员”,打开页面里蓝色字体点击下载即可。具体填写要求参照《登记表填写规定》。 (如:http://jtdyzx.org.cn/show-12120.html)
-
答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正规网站(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
答 百网站群包含核心网站,核心网站为政讯通专兼职工作人员提供特殊业务服务。
-
答 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需要领取介绍信的,如果所在市的地市级中心没有成立,可以从总部申请,一事一信,总部开具好了之后寄给相应人员。同时,向总部申请介绍信的时候,需在网站上申报相应的选题。
-
答 可以申请
-
答 上传选题被退回有几种情况: (1)重复选题,后者不予审批; (2)选题上传内容格式错误或上传内容不全; (3)选题内容超出调研员工作区域范围; (4)选题内容超出调研员职权范围; (5)选题详情内容未填写。
-
答 1.从北京总部、各地市中心、推荐人、推荐单位处获取纸质表格; 2.进入任一官网→点击“申请加入”栏目→找到对应岗位→下载表格; 3.进入任一公众号→点击“用户中心”栏目→找到申请资料→下载表格。
-
答 (1)完成北京总部指定的国家重大课题和社会公共选题任务; (2)开展资讯采编、课题调研和法制宣传活动; (3)运用一体化应用平台开展服务的各项公益性、有偿性服务; (4)运用好互联网媒体平台的积极功能,为百姓维权提供合规渠道,监督政府等职能部门的行政不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正义,响应国家倡导的构建和谐社会的号召。
-
答 (1)网上申报,在总部网站上用本人户名和密码登录发布选题; (2)发送短信息 至总部指定号码,选题申报内容必须具体准确,调研时间、调研人员姓名、涉案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或各类组织的名称、调研事件及调研选题来源。 注:选题重复后者不予审批。
-
答 发布于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会在多个网站上共享发布。
-
答 工作区域您自己申请,一般是长期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者业务范围,以方便开展工作为依据。
-
答 需要填写调研车牌《申请表》,并提供车辆的行驶证和驾驶证复印件,车辆所有人的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费用是1200元。
-
答 联系的写稿组稿业务所得撰稿费或编辑费,由书写人所有。另外通过联系各类网络会员、网站开发及维护等资讯信息业务服务;舆情监测、危机公关、网络推广、不良稿件及信息处理等网络舆情服务,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维权服务、调研活动、市场调查、学术课题等法律咨询服务,联系主题活动或驻外代理机构等都有一定的提成比例。具体收入来源和提成分成比例详见制度规定的业务资料。
-
答 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法制调研中心官网和核心主网的人工审核时间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
-
答 前期发布的文章都需要审核,主要审核文章内容和格式。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
-
答 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交通运输相关的政策法规、执法司法、焦点问题、学术理论等方面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维权援助等服务。
-
答 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调研中心是依法依规开展互联网信息经营活动、法律咨询活动和正常民事代理活动,是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利,也是有义务遵守的规则。目前,中心受理的案件,90%政府都及时给予了书面或者电话回复。
-
答 您好,首先需要将电子版材料整理好发送到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调研中心官方微信上ZXT-qgjtfzdyzx。同时写一封求助信或举报信,信里的内容要包含:你是谁、你要投诉谁、按照时间线索叙述发生了什么事、提供相应的证据、和您的诉求。
-
答 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调研中心与交通运输没有关联,之所以官网上会出现交通部的窗口 ,只是为了方便业务开展过程中的查询需要。
-
答 宣传推广党和国家交通运输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及交通运输项目;发布政务公开信息及政府交通运输资讯;积极采集发布各类交通领域的政策法规、行业信息、各地动态等各方面信息资讯,涉及法制、社会、民生、执法等相关资讯均可发布。
-
答 交通安全调研网不是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调研中心的官网,是中心其中的一个核心网站。核心网站是中心的功能性网站。
-
答 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资讯发布中心的双百网站是按不同的行业、不同功能分类,同一类别的网站由一个后台控制,方便操作和管理。同一类别里相同功能栏目会重复出现,特殊的网站,网站栏目不一样。
-
答 交通内参是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之一。
-
答 需要先填写《删稿申请表》将填好后发送到网站底部邮箱进行删稿申请,同时提供相应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有效证明身份的文件,并保证全部真实且合法获得,申请内容填写不完整视为无效,如是转载请提供源网站已删除的证明。中心审核后会将审核结果回复到其指定的电子邮箱中。
-
答 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正规网站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
答 不收费,成为了我们的交通信息员,可以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正能量文章。
-
答 利用行业百网站群,为企事业机关单位或其他组织、个人进行正能量宣传,发布涉及政策法规、XX动态、法制监察、监督调查、执法在线、内参纪要等方面的最新法制资讯。
-
答 特约编辑岗位可以对外进行有偿服务业务,按规定收费,详见《全国统一网络业务收费标准》。
-
答 通过提供舆情监测、危机公关、不良稿件及信息处理等服务,收取网络舆情服务费。
-
答 交通调研员等各类兼职人员,我单位不提供薪资。
-
答 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交通运输相关的政策法规、执法司法、焦点问题、学术理论等方面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维权援助等服务。
-
答 舆情监测员主要工作是有效应用政务、行业双百网站群和分析工具,对网络舆情进行有效监测、监控、公关、管理、分析应对和进行有效的舆情管理服务工作。
-
答 最好是提供蓝底一寸证件照电子版照片,提供电子版是为了制作工作证件用,纸质扫描后不是很清晰,做证件照效果不好,如果实在不能提供就寄纸质版的,我们扫描处理。
-
答 交通运输信息员的主要工作是采集、编发各类交通运输领域的资讯信息。
-
答 交通调研员主要负责调查、研究和分析交通法律问题,收集相关数据和信息,并提出建议和意见;而市场监督员主要负责监督和检查行政机关和其工作人员是否遵守法律和法规,发现违法行为并采取相应的监督措施。
-
答 不可以。
-
答 很抱歉现在网站上还无法提供所有证件模板的查询服务,这是官网待完善的内容之一。现在查询可以采用加微信(ZXT-qgjtfzdyzx),发您需要了解的证件样子照片。
-
答 调研员在所有岗位中,权限最高,业务范围最广,也是综合能力要求最高的岗位。调研员可以依法依规,针对个案进行调研,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有权申请向全国各级党政机关及涉事企事业单位发送调研函,协查函,函件由北京总部代发,前提是调研选题经查事实清晰、证据充分,总部予以立案。调研员可对外提供互联网全业务服务。
-
答 对不起!我们不提供您需要的查询服务。
-
答 您好,我们不是政府部门,我们单位是全国性综合法律服务平台,可以提供相关的法律服务。
-
答 宣传推广党和国家交通运输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及交通运输项目;发布政务公开信息及政府交通运输资讯;积极采集发布各类交通领域的政策法规、行业信息、各地动态等各方面信息资讯,涉及法制、社会、民生、执法等相关资讯均可发布。
-
答 在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官网上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的栏目可以打开查看具体的网站信息。
-
答 任何人员,不可以将负面文章的直接发布,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在经过单位调研核实,且相关资料和手续齐全,并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的前提下,才可以发布。文章发布是由总部安排编辑人员发布,调研员不能直接发布。
-
答 平台由4个官网和政务、行业独立域名网站各100个组成,共204个网站。
-
答 有意从事交通运输公益性工作,熟悉国家交通运输相关政策法规与交通领域工作,五年内无违法犯罪记录;熟悉基本的网络操作,能合理运用互联网信息网络平台的各类资源;了解、关注交通运输行业,年龄在25-65周岁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
-
答 有意从事交通运输公益性工作,熟悉我国交通运输相关法律法规、司法政策,五年内无违法犯罪记录;熟悉调研工作,熟悉网络基本操作,年龄在25-65之间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有过执法或者公检法行业相关从业经验者优先考虑。
-
答 4个不同的项目官网承担不同的网站功能,对应着4个业务板块。
-
答 百网站群包含核心网站,核心网站为政讯通专兼职工作人员提供特殊业务服务。
-
答 项目主要是发展行业资讯细分类网站,做的是行业市场细分和话语权平台,以网站站群模式增强项目市场竞争力的同时,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尽量满足用户需求。
-
答 《交通内参》的主管单位是北京政讯通网络传媒中心,我单位从事的是交通运输领域调研活动,不是新闻媒体,没有记者证。
-
答 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
答 按相关规定:如政治水平、法律法规意识、学历专业、业务水平、工作经验、工作态度、调研年限、社会责任感、工作绩效等,考评调研员级别。
-
答 依据具体情况。如果您是我们的中心会员,那您发布文章是免费的。会员有相应的账号和密码,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正面宣传文章。
-
答 不可以
-
答 可以去工信部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和全国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中查询,项目官网的备案号在网页的尾部有显示。
-
答 您好,调研员申请需提交:岗位登记表及承诺保证书,无违法犯罪证明(由居住地或者户籍派出所开具),身份证复印件2份、一寸蓝底免冠彩照3张(同时附电子照片1份)、个人简历1份及相关学历或岗位资质证明资料复印件。 申请材料准备齐全,邮寄至全国交通运输资讯发布中心总部,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联系邮箱:qgfzdyzx@163.com,联系 Q Q:3206414697、1224368922,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 建国门内大街26号 新闻大厦5层,邮编:100005
-
答 可以,需要您先按照我们单位的投诉程序操作,我们在收到您的投诉材料后根据案情情况给予您是否受理的意见。 投诉信的要求:收文单位:全国交通运输资讯发布中心;当事人身份(您是谁)、被投诉方(我要投诉谁)、按时间顺序写案件的经过,要求叙述清楚明了,现有证据内容,投诉诉求,联系方式等内容并由投诉人本人签字按手印,附上本人身份证明,如果本案申请人超过15位申请人需要有所有申请人出具的委托书。同时附上案件现有证据的复印件(合同、协议、公告、判决书等),所有上述材料寄至北京总部,我们核查后会与您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