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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一的士手动改表被处罚

时间:2024-05-15     来源: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作者:佚名

  

  

  近日,衡阳一的士因未按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被衡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作出罚款200元,并责令公司对其车辆停运3天的处罚。据悉,“罚款+停运”双罚为衡阳市城区客运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以来的首例。

  4月30日上午10时,湘DDX****出租车驾驶员通过“滴滴出行平台”派单,从珠晖区酃湖路百家乐超市对面接一乘客前往高铁衡阳东站,总里程约6.1公里。到达目的地时,该驾驶员收了乘客25元,被乘客投诉举报,称其多收取了车费。

  接到投诉后,该支队立即展开调查处理,根据这名乘客提供的线索,迅速锁定了涉事驾驶员华某并调取其当天的运行轨迹。运行轨迹显示,到达目的地时,计价器显示车费为15元,驾驶员华某手动更改车费收取了乘客25元,存在未按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行为。在确认违法事实后,执法人员对其进行了立案调查,根据相关规定作出2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并责令衡阳市荣耀出租车有限公司对其驾驶员华某作出批评教育,车辆停运3天。

  “多收十元车费,不但要罚款200元,而且还要停运3天,划不来!今后,我一定吸取教训,合法合规文明营运。”驾驶员华某悔不当初。

  下一步,衡阳将持续开展客运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全力规范客运市场秩序。同时欢迎也广大市民朋友通过“12328”“12345”进行举报投诉。

  

  


原文链接:http://jtt.hunan.gov.cn/jtt/xxgk/gzdt/szdt1/202405/t20240515_333031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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