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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市交通运输部门首例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件办结

时间:2024-05-15     来源: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作者:佚名

近日,淮北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支队首例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执行标的已全部执行到位。
2023年2月3日,濉溪县某物流有限公司1台货运车辆行驶在我市公路非现场卡点时,经超限检测动态称重仪检测显示超限运输,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相关规定。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根据非现场锁定的超限证据,依法作出行政处罚2500元罚款的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依法送达后,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请求,拒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期间经交通执法人员催缴无果。
为维护法律尊严,2024年2月,市交通运输部门依法向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立案后依法审查,认为该行政处罚决定,主要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合规,具备法定执行效力,准予强制执行罚款2500元及加处罚款2500元,该案于近期已执行到位。

  


原文链接:https://jtt.ah.gov.cn/ztzl/pfxc/pfdt/1223147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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