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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G215线柳园至敦煌公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柴油招

时间:2018-05-21     来源:      作者:

招标公告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G215线柳园至敦煌公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柴油)

  招标编号: 三公局2018.26-2-柴油(G215)

  1. 招标条件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G215线柳园至敦煌公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建设资金已落实,根据项目建设需求,对工程需用的物资进行招标采购,本项目柴油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方式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公路二期工程,是列入甘肃省4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连接公路建设实施方案》中的重点项目,二期工程主线起自柳园西,与G30连霍高速公路以互通立交相接,经柳园工业园区、黑山口后与G215线旧路并行布线,再经北夹湖、苦水道班、西湖村、三个墩子道班、石槽村,然后路线与旧路分离,经转渠口镇西侧、黄渠镇林场、阶州湖、富强村,止于敦煌市孔家庄,与柳格高速公路(G3011)敦煌至当金山段以互通立交相接,主线全长约115.3公里;同步建设柳园南站、敦煌市区连接线2条约13公里;建设西湖至转渠口辅道约29.2公里。

  二期工程主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设计行车速度80公里/小时,连接线采用一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行车速度80公里/小时。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工程由路基路面、桥涵、排水、附属设施、取(弃)土场、施工场地及施工便道等组成。

  2.2招标内容:柴油

   柴油包件划分

  

  

  结算支付方式:

  1、双方每期结算完毕后,第三个月内付至总货款的50%,六个月内,暂无质量问题付至100%,如后期因乙方所供材料出现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在履约保证金及剩余货款中扣除相应损失。如果买方以商业汇票形式支付,卖方应给予支持。(承兑汇票承兑周期为结算后的6个月,承兑汇票提前提取,贴息由卖方承担)。

  2、若业主计量原因,工程款无法及时拨付时,甲方可适当延迟付款时间,乙方应给予理解、支持。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5万元,在第一次结算付款时一次性扣除。履约保证金在甲乙双方签订合同终止协议后一个月内无息退还。

  2.3特别说明:因本项目部分工程量核算事宜,部分招标物资数量存在数量差异,以最终需求量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具有履行申请物资供应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约记录;

  (4)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持续垫资能力200万元以上 ;

  (5)获得生产许可证、行政许可证(生产商);

  (6)获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销商));(7)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本次招标不分包件招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于2018年 5 月 16日15:00至2018年 5 月 23 日16:00通过远程登录电子化平台:中国交建设备物资采购管理信息平台(http://empm.ccccltd.cn)点击参与并下载招标文件。

  4.2 不邮购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招标人出具收款收据,不提供发票,售后不退。

  4.4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柳敦项目经理部柴油标书款。(应先在平台上点击参与,参与成功后,再组织汇款购买标书,必须以投标人公司账户进行汇款、且汇款后将汇款凭证发至招标联系人指定邮箱并与招标联系人电话进行确认后,方可获取标书下载权限。标书款汇至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账户)

  账户名称: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德胜门支行

  帐 号:110060224018002574257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投标保证金的交纳

  5.1 本次招标采用线上开标的方式,投标人通过远程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 http://114.255.239.58/PMS)上传投标文件,请上传(1)PDF版投标文件(请将投标文件扫描后插入word文档,再转换成为PDF)详细可以参照中国交建物资采购信息系统中供应商注意事项。(2)投标报价页(请签字盖章扫描上传)。

  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年 5 月 30日16时 00分。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时间,逾期未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

  5.2逾期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5万元整。

  5.4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或汇款的形式,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足额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银行账户详见招标文件)。

  5.5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柳敦项目部柴油投标保证金。 (必须以投标人公司账户进行汇款、且汇款后将汇款凭证发至招标人指定邮箱并与招标联系人进行确认,投标保证金汇至中交三公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本次招标在中国交建设备物资采购管理信息平台(http://empm.ccccltd.cn)进行。

  账户名称:中交三公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招商银行青年路支行

  帐 号: 110906645310501

  6. 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在中国交建设备物资采购管理信息平台(http://empm.ccccltd.cn)进行。

   7. 招标人信息

  招 标 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红军营路22号

  项目地址:甘肃省敦煌市转渠口镇中交三局柳敦项目部

  联 系 人: 杨惠灵 联系电话:010-84303555

  项目联系人:潘启江 18500928330

  传 真:010-84303500

  电子邮箱:573436063@qq.com

  

  

备注:标书款和投标保证金汇款至不同的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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