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公路条例》新闻发布会
时间:2024-04-26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作者:佚名
新闻眼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2021年4月29日(星期四)17时,在自治区交通运输厅15楼会议室举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公路条例》新闻发布会,邀请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副厅长陆晓明、自治区扶贫办总经济师刘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法规一处处长龙宪华、自治区公路发展中心党委书记姜永春介绍《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公路条例》主要内容,并答记者问。发布会由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直属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韦瑞雪主持。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公路条例》新闻发布会
时 间:2021年4月29日17时
地 点:自治区交通运输厅15楼会议室
出席人员: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陆晓明
自治区扶贫办总经济师 刘康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法规一处处长 龙宪华
自治区公路发展中心党委书记 姜永春
主持人: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直属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韦瑞雪

17:00
韦瑞雪:

女士们、先生们:
下午好!
欢迎大家出席《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公路条例》新闻发布会。
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相关情况,今天我们非常高兴地邀请到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副厅长陆晓明先生,请他为大家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出席今天发布会的还有自治区扶贫办总经济师刘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法规一处处长龙宪华,自治区公路发展中心党委书记姜永春。
首先请陆晓明先生作介绍。
17:01
陆晓明:

女士们、先生们,新闻界媒体朋友们:
大家下午好!
欢迎大家出席今天的发布会。很高兴和相关部门的同仁与媒体朋友们见面,借此机会,我代表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感谢各位长期以来对广西农村公路事业发展的关注和支持。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公路条例》已于2021年3月26日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21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下面,我将围绕当前广西农村公路发展概况以及《条例》的制定情况及内容,向大家作个简要介绍。
一、广西农村公路发展概况
近年来,我区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决策部署,将推进农村公路发展作为一项重大民生工程,推动全区农村交通面貌发生深刻变化。2016—2020年,全区农村公路完成投资460.32亿元。截至2020年底,我区农村公路总里程达10.55万公里,农村公路列养率达100%,全区建制村通硬化路率达100%,建制村通客车率达100%。农村地区基本形成以县道为骨架、乡道为支线、村道为脉络的农村公路网络体系,基本建成“外通内联、通村畅乡、客车到村、安全便捷”的交通运输网络。
二、《条例》制定的意义、主要内容和作用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公路管理办法》于2017年3月1日施行,《办法》对规范农村公路的规划、建设、养护和管理发挥了重要作用。但近年来,农村公路资金严重短缺、管理主体责任不明确、重建轻养、养护能力不足、运营内容缺乏、执法依据不足等问题越来越突出。
为进一步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我区加快推进《条例》的制定工作。新制定的《条例》重点围绕资金保障、审批权限、建设程序、运营、规范村道管理等方面做了增补和完善。主要有以下六个方面。
一是解决农村公路资金短缺问题。由于我区财政薄弱且未将农村公路管理机构由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划转为财政全额拨款单位,造成机构、人员经费挤占建设、养护经费,农村公路缺养、失养现象比较普遍。《条例》明确,“农村公路规划、建设、养护、运营和管理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明确中央补助的专项资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排的财政资金等五项农村公路经费来源。
二是下放“农村公路调整为城市道路”的权限。随着城镇化建设加快,越来越多的农村公路转换为城市道路。目前县道规划批准主体为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乡道规划批准主体为县级人民政府,农村公路调整为城市道路的批准主体为自治区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结合相关规定及实践,《条例》将农村公路调整为城市道路的批准主体由“自治区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修改为“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
三是简化农村公路建设程序。目前农村公路建设周期较长,建设程序繁琐,为此,《条例》规定,县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建设项目库,被列入项目库的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作为已批准立项的项目,不再单独办理立项手续。同时,按照规模、功能、技术复杂程度等因素,把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分为重要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和一般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其中,一般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可直接进行施工图设计,且交工、竣工验收可以合并进行,多个项目可以一并验收。
四是补足农村公路运营内容并专设“延伸农村的公共汽车客运”条款。此前颁布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公路管理办法》,仅明确了建设、管理、养护方面的内容,缺乏运营方面的内容,为此,《条例》新增了“运营”的章节,明确“农村客运具有公益属性”。增加了关于延伸农村的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的规定,包括明确延伸农村的公共汽车客运服务的审批、签订补充协议或者变更协议、运营规范等,并对应设置法律责任。
五是提高农村公路尤其是村道管理的规范化水平。《条例》明确村道及其用地范围内禁止非法设卡、收费,擅自占用、挖掘等九项具体行为,对应设置法律责任。明确违法超限运输车辆和超过农村公路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不得在农村公路上行驶;新增农村公路超限超载治理的手段,即县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承担市辖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职能的机构可以根据有关检测记录资料对违法超限超载货物运输行为实施处罚。
六是将通自然村屯道路纳入农村公路。“如何管养未纳入农村公路的通自然村屯道路”是基层和社会各界关注的重点问题。《条例》明确农村地区未纳入公路规划的道路,经逐步改造后,符合技术等级要求的,可以由建设单位或者管理单位报请当地县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核,并按程序报请自治区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认定符合技术等级要求后,纳入农村公路统计年报里程。该项规定明确了通自然村屯道路转化为农村公路的标准、步骤,将有力地推动通自然村屯道路的技术等级提升,并建立起管养通自然村屯道路的长效机制。
《条例》的出台,是广西交通运输法治建设的又一重大成果,对推动“四好农村路”建设,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实现乡村振兴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下面,我和我的同事愿意就《条例》以及我区农村公路发展有关问题回答大家提问。谢谢!
17:11
韦瑞雪:
感谢陆晓明先生的介绍。下面开始提问,提问前请通报所代表的新闻机构。有问题的请举手。
17:12
中国商报记者:农村公路客运一直是大家比较关心的问题,请问《条例》中有没有明确具体的措施,为群众出行提供便利?谢谢!

陆晓明:
《条例》颁布实施后,公交车可以名正言顺地下乡进村了,农村地区居民可在家门口享受到与城市公交相同的公共服务。
事实上,延伸农村的城市公共汽车客运服务在我区的一些地方已先行先试,具有地方的实践经验。比如,经桂林市全州、灌阳等县(市)人民政府的联合批准,该地区延伸农村的城市公共汽车客运已运行6年多。同时,我区也具有地方立法的经验,比如,防城港市2019年出台了地方性法规对延伸农村的城市公共汽车客运服务作出了规范。虽然市、县有了一些规范,但因为经营者之间存在恶性竞争等问题,延伸农村的城市公共汽车客运服务质量始终难以保障。因此,《条例》在运营章节中专设了城市公共汽车客运需要利用农村公路向城市规划区外的农村进行延伸的规定。其中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明确延伸农村的公共汽车客运服务的审批、签订补充协议或者变更协议、运营规范等。针对擅自从事延伸农村的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线路运营、擅自停止或者改变客运线路运营服务等情形,《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对应设置了法律责任,以规范延伸农村的公共汽车客运的市场秩序。
综合以上规定,各市、县可因地制宜地开通延伸农村的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线路,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使广大人民群众享受到均等化客运服务。
17:15
广西广播电视台记者:据了解,资金问题一直是困扰农村公路发展的一大难题,请问《条例》是否有相应的明确的解决办法?谢谢!

龙宪华:

把农村公路建好、养护好,大家首先想到的是钱的问题。随着我区农村公路快速发展,农村公路“建管养运”成本逐年增加。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资金,一直是影响农村公路事业发展的重要问题,建设“四好农村路”,推进农村公路事业高质量发展,资金是首要的保障。
针对问题立法,立法解决问题。为解决资金问题,《条例》规定:一是在总则中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农村公路规划、建设、养护、运营和管理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二是在总则中明确农村公路资金筹措的五种主要方式,包括中央补助的专项资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排的财政资金;通过拍卖、转让农村公路冠名权、绿化经营权、广告经营权、路域资源开发权等方式筹集的资金;社会捐助捐赠等方式筹集的资金;村(居)民委员会通过“一事一议”等方式筹集的资金。三是在养护章节中明确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以政府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资金保障机制,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保障农村公路养护所需资金。重建轻养一直是农村公路发展的顽疾。我区各地建设农村公路的热情普遍较高,但对建成后公路的养护重视不够,部分农村公路出现养护不善乃至无人养护的现象,严重影响农村公路的使用寿命。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条例》着重强调县级人民政府应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四是在运营章节中明确农村客运具有公益属性。这一规定是这个条例的重大创新,是全国农村公路地方性法规当中的首创。我们着眼于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将农村公路定位为公共产品,突出其公益属性,有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根据这一规定,各地可统筹考虑财政能力,因地制宜地制定适合当地情况的农村客运资金扶持办法,为农村客运提供资金支持,保障农村客运的可持续运营。
综合以上四个方面保障措施,能够有效保障我区农村公路资金来源,从根本上促进我区农村公路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7:20
央广网记者:您好,刚才发言人提到,农村公路建设周期较长,《条例》简化了农村公路建设程序,请详细介绍一下有关情况。谢谢!

姜永春:

公路基本建设程序是为加强公路工程基本建设管理、推进公路建设工作而制定。一直以来,我区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严格执行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基本建设管理办法》有关基本建设程序的规定。但近年来随着我区农村公路投入的不断加大,农村公路项目进入密集建设期并造成项目积压,加上项目前期工作需占用大量人力物力,各地普遍反映现行农村公路建设程序过于复杂,项目前期工作周期长,不符合当前我区农村公路发展新形势。
针对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投资小、里程短、技术相对简单的特点,《条例》简化了建设程序。具体来说,一是简化立项程序。只要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列入建设项目库,即视同立项批准,无需再审批项目建议书。二是简化施工图设计环节。根据《条例》规定,农村公路可分为重要农村公路和一般农村公路。重要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开展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对于规模较小、功能较少、技术较简单的一般农村公路项目,可以直接开展施工图设计,不再需要进行初步设计。三是简化交工、竣工环节。一般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的交工、竣工验收可以合并进行,并可以多个项目一并验收。
综合以上规定,能够缩减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尤其是一般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在立项、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交工、竣工等环节的建设周期,节约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资源,为加快推进我区农村公路建设进度提供了有力保障。
17:23
南国早报记者:据了解,《条例》里增加了“对未纳入公路规划的道路进行改造申报”内容,请详细介绍一下有关情况。谢谢!

刘康:

农村地区建制村和自然村屯具有分布广、数量多的特性。截至2020年底,我区农村公路里程达到10.55万公里,占全区公路总里程80%,其中村道约占农村公路总里程56%,占公路总里程45%。根据上述数据,村道已成为农村地区极其重要的公共基础设施。同时,我区尚有未纳入农村公路管养的通自然村屯道路约8.7万公里,规模达到我区现有农村公路里程的83%。可见,通自然村屯道路是农村地区居民日益依赖的出行通道。在立法调研中发现,众多通自然村屯道路因为未纳入农村公路管养而出现年久失修乃至无人养护的现象。如何将通自然村屯道路纳入农村公路进行管养并提高道路使用寿命,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也是基层普遍反映的突出问题。
对此,《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三)项规定,村道包括自然村屯与自然村屯的公路。同时第五十六条规定:“农村地区未纳入公路规划的道路,经逐步改造后,符合技术等级要求的,可以由建设单位或者管理单位报请当地县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核,并按程序报请自治区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认定符合技术等级要求后,纳入农村公路统计年报里程。” 这项规定也就是明确通自然村屯道路转化为农村公路的标准、步骤,将有力地推动通自然村屯道路的技术等级提升,并建立起管养通自然村屯道路的长效机制。
17:28
广西法治日报记者:超限超载治理工作一直是社会关注的问题。《条例》在农村公路超限超载治理方面有哪些规定和措施?请介绍一下有关情况,谢谢!

陆晓明:
货车违法超限超载对于公路尤其是技术等级较低的农村公路会造成毁灭性的破坏。同时农村公路因为路网发达且属于开放式管理,部分货车可以通过各种方式逃避执法检查。因此,农村公路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相较于高速公路以及国道省道更难以推进。
为强化农村公路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条例》在借鉴陕西、江苏等省份立法经验的基础上,作出相应制度安排:一是在第四十五条中明确违法超限运输车辆和超过农村公路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不得在农村公路上行驶。二是在第四十六条中专设超限技术监控规定,并着重强调 “经不停车检测认定的违法超限超载货物运输车辆,县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承担市辖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职能的机构应当责令货物运输车辆驾驶人在规定的时限内接受处理。逾期不接受处理的,县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承担市辖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职能的机构可以根据有关检测记录资料对违法超限超载货物运输行为实施处罚”。
事实上,非现场执法是目前全国推行的一种利用科技信息技术的执法模式,科技治超也是新时代治超工作的大势所趋。综合以上规定,将为我区农村公路推进不停车超限技术监控建设及开展治超非现场执法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并且也将进一步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行为,摆脱“人海战术”,节约执法资源。
17:34
南宁晚报记者:据悉,《条例》将村道纳入适用范围,请问《条例》对如何更好管理村道作出了哪些具体规定,请给我们具体介绍一下。谢谢!

姜永春:
目前《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并未明确将村道纳入适用范围。根据《公路法》规定,公路按行政等级可分为国道、省道、县道和乡道,但没有村道。《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仅规定,村道的管理和养护工作,由乡级人民政府参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2005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村道首次纳入公路范畴,“农村公路包括县道、乡道、和村道”逐渐成为社会共识。但如何进行管理村道依旧缺乏明确的法律规定。
为厘清村道概念并解决村道执法依据不足、管理手段单一等问题,《条例》一是在第二条中明确农村公路包括纳入农村公路规划并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修建的村道,同时在第五十七条第(三)项中界定村道的概念,即“村道是指除乡道以及乡道以上等级公路以外的连接建制村与建制村、建制村与自然村屯、自然村屯与自然村屯的公路,建制村与外部的公路,但不包括自然村屯内街巷和农田间的机耕道”。二是在第四十条中明确村道自公路用地外缘起一般不少于三米的范围为村道建筑控制区,该项规定将为整治村道两旁违法建筑及日后改扩建村道提供基本保障。三是参考《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设置了村道及其用地范围内非法设卡、收费等九项禁止性行为及相应的法律责任。
综合以上规定,将厘清“村道”概念,规范我区农村公路尤其是村道管理,有力保障公路安全、畅通,提高群众出行体验。
17:36
韦瑞雪:
由于时间关系,答记者问到此结束。感谢各位领导的精彩回答,感谢各位记者朋友,欢迎大家继续关注《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公路条例》实施的后续进展情况。如果记者朋友还有其他问题需要了解,请会后与有关部门进行沟通采访。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文字/盘宇飞、吴晓武、祝明明、张冬妹、刘一鋆)
(图片/朱莹 白金发)
原文链接:http://jtt.gxzf.gov.cn/xwdt/xwfbh/t1817982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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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相关表格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可以直接在4个项目官网任一网站下载,进入官网点击“申请加入”栏目,选择“交通调研员”,打开页面里蓝色字体点击下载即可。具体填写要求参照《登记表填写规定》。 (如:http://jtdyzx.org.cn/show-121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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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正规网站(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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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百网站群包含核心网站,核心网站为政讯通专兼职工作人员提供特殊业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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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需要领取介绍信的,如果所在市的地市级中心没有成立,可以从总部申请,一事一信,总部开具好了之后寄给相应人员。同时,向总部申请介绍信的时候,需在网站上申报相应的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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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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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上传选题被退回有几种情况: (1)重复选题,后者不予审批; (2)选题上传内容格式错误或上传内容不全; (3)选题内容超出调研员工作区域范围; (4)选题内容超出调研员职权范围; (5)选题详情内容未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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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从北京总部、各地市中心、推荐人、推荐单位处获取纸质表格; 2.进入任一官网→点击“申请加入”栏目→找到对应岗位→下载表格; 3.进入任一公众号→点击“用户中心”栏目→找到申请资料→下载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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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完成北京总部指定的国家重大课题和社会公共选题任务; (2)开展资讯采编、课题调研和法制宣传活动; (3)运用一体化应用平台开展服务的各项公益性、有偿性服务; (4)运用好互联网媒体平台的积极功能,为百姓维权提供合规渠道,监督政府等职能部门的行政不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正义,响应国家倡导的构建和谐社会的号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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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网上申报,在总部网站上用本人户名和密码登录发布选题; (2)发送短信息 至总部指定号码,选题申报内容必须具体准确,调研时间、调研人员姓名、涉案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或各类组织的名称、调研事件及调研选题来源。 注:选题重复后者不予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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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发布于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会在多个网站上共享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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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区域您自己申请,一般是长期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者业务范围,以方便开展工作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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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需要填写调研车牌《申请表》,并提供车辆的行驶证和驾驶证复印件,车辆所有人的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费用是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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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联系的写稿组稿业务所得撰稿费或编辑费,由书写人所有。另外通过联系各类网络会员、网站开发及维护等资讯信息业务服务;舆情监测、危机公关、网络推广、不良稿件及信息处理等网络舆情服务,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维权服务、调研活动、市场调查、学术课题等法律咨询服务,联系主题活动或驻外代理机构等都有一定的提成比例。具体收入来源和提成分成比例详见制度规定的业务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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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法制调研中心官网和核心主网的人工审核时间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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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前期发布的文章都需要审核,主要审核文章内容和格式。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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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交通运输相关的政策法规、执法司法、焦点问题、学术理论等方面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维权援助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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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调研中心是依法依规开展互联网信息经营活动、法律咨询活动和正常民事代理活动,是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利,也是有义务遵守的规则。目前,中心受理的案件,90%政府都及时给予了书面或者电话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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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首先需要将电子版材料整理好发送到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调研中心官方微信上ZXT-qgjtfzdyzx。同时写一封求助信或举报信,信里的内容要包含:你是谁、你要投诉谁、按照时间线索叙述发生了什么事、提供相应的证据、和您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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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调研中心与交通运输没有关联,之所以官网上会出现交通部的窗口 ,只是为了方便业务开展过程中的查询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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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宣传推广党和国家交通运输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及交通运输项目;发布政务公开信息及政府交通运输资讯;积极采集发布各类交通领域的政策法规、行业信息、各地动态等各方面信息资讯,涉及法制、社会、民生、执法等相关资讯均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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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交通安全调研网不是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调研中心的官网,是中心其中的一个核心网站。核心网站是中心的功能性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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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资讯发布中心的双百网站是按不同的行业、不同功能分类,同一类别的网站由一个后台控制,方便操作和管理。同一类别里相同功能栏目会重复出现,特殊的网站,网站栏目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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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交通内参是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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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需要先填写《删稿申请表》将填好后发送到网站底部邮箱进行删稿申请,同时提供相应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有效证明身份的文件,并保证全部真实且合法获得,申请内容填写不完整视为无效,如是转载请提供源网站已删除的证明。中心审核后会将审核结果回复到其指定的电子邮箱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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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正规网站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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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收费,成为了我们的交通信息员,可以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正能量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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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利用行业百网站群,为企事业机关单位或其他组织、个人进行正能量宣传,发布涉及政策法规、XX动态、法制监察、监督调查、执法在线、内参纪要等方面的最新法制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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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特约编辑岗位可以对外进行有偿服务业务,按规定收费,详见《全国统一网络业务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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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通过提供舆情监测、危机公关、不良稿件及信息处理等服务,收取网络舆情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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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交通调研员等各类兼职人员,我单位不提供薪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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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交通运输相关的政策法规、执法司法、焦点问题、学术理论等方面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维权援助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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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舆情监测员主要工作是有效应用政务、行业双百网站群和分析工具,对网络舆情进行有效监测、监控、公关、管理、分析应对和进行有效的舆情管理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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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最好是提供蓝底一寸证件照电子版照片,提供电子版是为了制作工作证件用,纸质扫描后不是很清晰,做证件照效果不好,如果实在不能提供就寄纸质版的,我们扫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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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交通运输信息员的主要工作是采集、编发各类交通运输领域的资讯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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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交通调研员主要负责调查、研究和分析交通法律问题,收集相关数据和信息,并提出建议和意见;而市场监督员主要负责监督和检查行政机关和其工作人员是否遵守法律和法规,发现违法行为并采取相应的监督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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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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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很抱歉现在网站上还无法提供所有证件模板的查询服务,这是官网待完善的内容之一。现在查询可以采用加微信(ZXT-qgjtfzdyzx),发您需要了解的证件样子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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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在所有岗位中,权限最高,业务范围最广,也是综合能力要求最高的岗位。调研员可以依法依规,针对个案进行调研,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有权申请向全国各级党政机关及涉事企事业单位发送调研函,协查函,函件由北京总部代发,前提是调研选题经查事实清晰、证据充分,总部予以立案。调研员可对外提供互联网全业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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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对不起!我们不提供您需要的查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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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我们不是政府部门,我们单位是全国性综合法律服务平台,可以提供相关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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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宣传推广党和国家交通运输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及交通运输项目;发布政务公开信息及政府交通运输资讯;积极采集发布各类交通领域的政策法规、行业信息、各地动态等各方面信息资讯,涉及法制、社会、民生、执法等相关资讯均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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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在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官网上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的栏目可以打开查看具体的网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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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任何人员,不可以将负面文章的直接发布,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在经过单位调研核实,且相关资料和手续齐全,并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的前提下,才可以发布。文章发布是由总部安排编辑人员发布,调研员不能直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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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平台由4个官网和政务、行业独立域名网站各100个组成,共204个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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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意从事交通运输公益性工作,熟悉国家交通运输相关政策法规与交通领域工作,五年内无违法犯罪记录;熟悉基本的网络操作,能合理运用互联网信息网络平台的各类资源;了解、关注交通运输行业,年龄在25-65周岁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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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意从事交通运输公益性工作,熟悉我国交通运输相关法律法规、司法政策,五年内无违法犯罪记录;熟悉调研工作,熟悉网络基本操作,年龄在25-65之间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有过执法或者公检法行业相关从业经验者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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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4个不同的项目官网承担不同的网站功能,对应着4个业务板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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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百网站群包含核心网站,核心网站为政讯通专兼职工作人员提供特殊业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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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项目主要是发展行业资讯细分类网站,做的是行业市场细分和话语权平台,以网站站群模式增强项目市场竞争力的同时,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尽量满足用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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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交通内参》的主管单位是北京政讯通网络传媒中心,我单位从事的是交通运输领域调研活动,不是新闻媒体,没有记者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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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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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按相关规定:如政治水平、法律法规意识、学历专业、业务水平、工作经验、工作态度、调研年限、社会责任感、工作绩效等,考评调研员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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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依据具体情况。如果您是我们的中心会员,那您发布文章是免费的。会员有相应的账号和密码,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正面宣传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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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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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去工信部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和全国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中查询,项目官网的备案号在网页的尾部有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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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调研员申请需提交:岗位登记表及承诺保证书,无违法犯罪证明(由居住地或者户籍派出所开具),身份证复印件2份、一寸蓝底免冠彩照3张(同时附电子照片1份)、个人简历1份及相关学历或岗位资质证明资料复印件。 申请材料准备齐全,邮寄至全国交通运输资讯发布中心总部,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联系邮箱:qgfzdyzx@163.com,联系 Q Q:3206414697、1224368922,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 建国门内大街26号 新闻大厦5层,邮编:10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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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需要您先按照我们单位的投诉程序操作,我们在收到您的投诉材料后根据案情情况给予您是否受理的意见。 投诉信的要求:收文单位:全国交通运输资讯发布中心;当事人身份(您是谁)、被投诉方(我要投诉谁)、按时间顺序写案件的经过,要求叙述清楚明了,现有证据内容,投诉诉求,联系方式等内容并由投诉人本人签字按手印,附上本人身份证明,如果本案申请人超过15位申请人需要有所有申请人出具的委托书。同时附上案件现有证据的复印件(合同、协议、公告、判决书等),所有上述材料寄至北京总部,我们核查后会与您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