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标准化工作管理的办法》的通知
时间:2024-04-26 来源: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作者:佚名粤交〔2023〕10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标准化工作管理的办法》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交通运输局、公路事务中心,广州市港务局,珠海、佛山、东莞市轨道交通局,厅直属(代管)各单位、机关各处室,省交通集团、港航集团、铁投集团,省交通运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各分技术委员会承担单位:
为加强我省交通运输标准化工作,充分发挥标准在规范行业管理、提高工程质量、提升服务水平及推广科技成果中的技术支撑作用,我厅组织制定了《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标准化工作管理的办法》,经厅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和省司法厅审查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3年7月29日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标准化工作管理的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标准在规范行业管理、提高工程质量、提升服务水平和推广科技成果应用中的作用,促进广东省交通运输行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广东省标准化条例》《地方标准管理办法》《交通运输标准化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广东省交通运输标准的制定、实施及监督管理等标准化活动,除要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广东省交通运输标准由以下标准组成:
(一)由广东省交通运输厅(以下简称省交通运输厅)协助管理、组织实施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二)经广东省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立项、审核和发布,由省交通运输厅组织制定、实施和监督管理的地方标准。
(三)有关社会团体制定的交通运输领域团体标准,交通运输企业制定的企业标准。
第四条 需要在本省交通运输行业进行统一规定、规范使用的相关技术及服务要求,可制定地方标准。地方标准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低于强制性标准的技术要求。禁止利用标准实施妨碍商品、服务自由流通等排除、限制市场的行为。
第五条 为适应交通运输技术发展形势,在制定地方标准的时机尚未成熟、条件尚未具备时,省交通运输厅可以组织制定广东省交通运输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以下简称指导性技术文件),对相关技术进行规范管理和推广应用,供科研、设计、生产、使用和管理等有关人员参考使用。指导性技术文件由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管理,不得低于强制性标准的技术要求。其技术指标原则上不得低于推荐性国家标准和广东省相关标准要求,并做到与相关标准的协调配套。指导性技术文件的相关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六条 省交通运输厅建立健全科技创新与标准化协同发展的工作机制,鼓励交通运输领域先进适用技术转化为标准。
第七条 省交通运输厅在科技奖项推荐、各级推优等工作中,将参与标准制定、标准获奖等情况作为业绩认定成果,推动将参与标准制定情况纳入个人职称评价指标。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和教育、科研机构等根据本单位实际,将参与标准制定情况纳入工作业绩考核指标。鼓励对优秀标准以及标准化工作突出的团体、个人给予奖励。
第二章 机构与职责
第八条 省交通运输厅相关部门和相关单位组成广东省交通运输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负责研究审议本省交通运输标准化工作的发展战略、重大政策和重要事项,指导开展本省交通运输标准体系建设等工作。
第九条 广东省交通运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标委会)是经广东省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由省交通运输厅负责业务指导的技术组织,其主要职责是:
(一)提出交通运输标准化工作的政策和措施建议,协助完善广东省交通运输标准体系;
(二)根据委托开展归口地方标准的组织起草、征求意见、技术审查和复审工作;
(三)组织开展交通运输标准宣贯和标准起草人员培训;
(四)承担交通运输标准实施情况的评估、研究分析,向省交通运输厅和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反馈标准实施信息;
(五)开展与交通运输有关的其他标准化工作。
第十条 根据标准化工作需要,标委会可以筹建相关分技术委员会、工作组,经省交通运输厅审核同意后,报广东省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成立。
第十一条 各地级以上市交通运输部门(含港口、铁路主管部门,下同)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本领域的交通运输标准化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交通运输标准化工作部署,制定本行政区域交通运输标准化工作措施;
(二)组织交通运输标准的宣贯培训,推动其在本行政区域应用实施,开展监督检查;
(三)根据本地区交通运输发展需要,联合本地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市级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
第三章 标准体系
第十二条 省交通运输厅根据交通运输部、国家铁路局以及广东省有关标准化发展规划、行业相关规划和行业发展需求,组织编制广东省交通运输标准体系。标准体系实行动态管理,根据需要及时进行调整。
第十三条 广东省交通运输标准体系包括标准目录及标准文本。省交通运输厅应当根据标准化工作需要,将交通运输领域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指导性技术文件及质量水平高、具有先进性的团体标准纳入广东省交通运输标准目录。
第十四条 支持鼓励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大专院校、社会团体以及标准化组织根据各自职责和业务范围,组织开展科技创新和技术总结,制定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并进一步提升为地方标准、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积极开展交通运输标准的研究、起草和宣贯培训、应用推广等工作。
第四章 地方标准和指导性技术文件的制定
第十五条 省交通运输厅每年定期面向社会征集交通运输领域地方标准和指导性技术文件制修订项目,相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组织等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以及公民可以申报或提出立项建议。
第十六条 省交通运输厅组织标委会对征集到的地方标准和指导性技术文件制修订项目申请进行论证、评审。可以制定地方标准的,由省交通运输厅统一向省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推荐立项;可以制定指导性技术文件的,由省交通运输厅立项、公示。省交通运输厅从征集项目中择优向相关立项管理部门推荐申报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第十七条 地方标准的制定程序原则上应包括立项、起草、征求意见、技术审查、报批、编号发布等环节。
指导性技术文件的制定程序参照地方标准执行。
第十八条 已立项的地方标准计划一般不做调整。确需调整的,由编制单位书面说明情况并提出申请,报标准的相应立项管理部门批准。
第十九条 地方标准编制单位根据省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的立项评审意见,对标准草案进行完善,形成标准初稿。标委会组织相关专家对初稿进行审查。标准编制单位根据初稿审查意见,对标准进行修改完善。
第二十条 地方标准编制单位将修改完善的标准初稿向有关单位和专家征求意见。标准经修改完善后,形成标准征求意见稿,报省交通运输厅。省交通运输厅向全省各地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相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标委会委员及社会公众征求对标准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第二十一条 地方标准编制单位应当根据征求意见结果对标准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完善,形成标准送审稿并报标委会进行技术审查。技术审查应当采用会议审查形式,对标准文本进行逐条审查,充分论证标准的合法性、安全性、符合性、适用性、可行性、协调性和先进性等,并形成审查意见。
第二十二条 地方标准编制单位根据送审稿审查意见,对标准进行修改完善后,形成标准总校稿,组织召开标准总校会,开展标准总校工作。
第二十三条 地方标准编制单位完成标准总校后,形成标准报批稿,报标委会审核,审核通过后,标委会出具审核意见,连同标准报批稿成套材料报省交通运输厅。
第二十四条 地方标准的报批稿经省交通运输厅审核后,报省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发布,同时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省交通运输厅通过门户网站、标准应用及管理信息系统等网络平台向社会公开地方标准文本。
第五章 标准实施
第二十五条 省交通运输厅应当制定标准实施的相关配套政策,鼓励行业各单位积极实施标准。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应当通过文件等形式积极推进标准的使用。对标准的实施,行业管理有要求的,应当按相关要求执行。
第二十六条 省交通运输厅应当对推荐发布实施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及时组织开展标准的宣贯、解释和培训,编制单位应予以配合,标委会应当做好相关协助工作。
第二十七条 省交通运输厅应当建立标准实施的信息反馈、效果评估和复审机制,对发布地方标准等适时组织开展实施效果评估和标准复审,形成标准制定、实施、修订或废止的闭环管理。
第二十八条 标委会负责收集、总结标准实施中反馈的问题及相关技术建议,并及时制定相应的处理措施。鼓励有关单位和个人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反馈标准实施的有关情况和建议。
第二十九条 省交通运输厅应当根据技术进步情况和行业发展需要,组织标委会对地方标准等适时开展实施效果评估工作,形成评估报告,视情况提出标准的复审建议。
第三十条 省交通运输厅根据标准实施的信息反馈及效果评估,组织标委会对标准适时开展复审工作。复审结果应当作为标准继续执行、修订或废止的依据。复审周期一般不超过5年。复审周期届满六个月前,标委会组织专家对需要复审的地方标准等进行审查,提出继续有效、修订或废止的复审意见,并报省交通运输厅。
第三十一条 根据标准实施效果评估和复审情况,对需要修订的标准等,省交通运输厅及时组织开展修订工作。标准修订一般由原起草单位承担,并按照标准的制定程序申报修订计划。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二条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依据职责对本行政区域、本部门提出的交通运输标准的制修订工作进行指导,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十三条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各领域业务工作对标准化工作的支持,增强标准化服务能力建设。鼓励交通运输企事业单位、相关科研机构等引进标准化专业人才,配套标准化资金投入,其使用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第三十四条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完善科技研发、协同创新与标准化工作的联动机制,积极推进科研成果向标准转化,通过重大科技攻关、专项科技攻关等,形成系列标准,健全交通运输标准体系。
第三十五条 省交通运输厅推进地方标准的征集立项、标准起草、征求意见、技术审查、发布实施、信息反馈和监督管理等标准化工作要实现全过程信息化管理。
第三十六条 标委会负责全省交通运输领域地方标准等的日常管理,协助省交通运输厅开展标准实施的信息收集、意见反馈和相关解释等工作。标准编制单位应当协助标委会做好相关标准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由省交通运输厅协助管理、组织实施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交通运输领域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由省交通运输厅负责解释。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广东省交通运输标准化工作制定管理流程图
原文链接:https://td.gd.gov.cn/zcwj_n/zcfg/content/post_4232786.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答 特约编辑工作主要是涉及交通运输领域的相关资讯信息的采集和编发工作,交通网络信息化工作等。
-
答 中心总部不提供工资,调研员岗位有可经营性项目,调研员联系的写稿组稿业务所得撰稿费或编辑费,由各调研员个人所有。另外通过联系各类网络会员、网站开发及维护等资讯信息业务服务;舆情监测、危机公关、网络推广、不良稿件及信息处理等网络舆情服务,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维权服务、调研活动、市场调查、学术课题等法律咨询服务,联系主题活动或驻外代理机构等都有一定的提成比例。具体收入来源和提成分成比例详见制度规定的业务资料。
-
答 交通运输信息员申请表格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级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可以直接在4个项目官网任一网站下载,进入官网点击“申请加入”栏目,选择“交通运输信息员”,打开页面里蓝色字体点击下载即可。具体填写要求参照《登记表填写规定》。
-
答 调研函主要是向涉案相应单位反映和核实事情情况
-
答 交通内参是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之一,交通内参网网站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审批并经公安网安备案,是合法合规的单位。
-
答 需要您先填写《删稿申请表》将填好后发送到网站底部邮箱进行删稿申请,同时提供您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有效证明身份的文件,并保证全部真实且合法获得,申请内容填写不完整视为无效,如是转载请提供源网站已删除的证明。我们审核后会将审核结果回复到您指定的电子邮箱中,请您注意查收。
-
答 交通运输调查员申请需提交: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保证书;无违法犯罪承诺书;无违法犯罪证明(由居住地或者户籍地派出所开具);身份证复印件2份;一寸蓝底免冠彩照3张,同时附电子照片1份;个人简历1份及相关学历或岗位资质证明资料复印件。 相关表格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级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可以直接在4个项目官网任一网站下载,进入官网点击“申请加入”栏目,选择“交通运输调查员”,打开页面里蓝色字体点击下载即可。具体填写要求参照《登记表填写规定》。 (如:http://jtyssyfz.org.cn/show-12111.html)
-
答 交通运输调查员授权使用交通项目官网、政务百网及行业百网,共204个网站。
-
答 是五年以前的事情吗?因上访拘留是治安拘留还是刑事拘留的,如果是五年以前的事情,不是刑事拘留可以申请。
-
答 资讯核实函发的是资讯核实稿件,对于所发稿件的内容进行逐一核实确认,要对文稿涉及双方当事人的相关内容向当事人或相应涉事单位核实,做到所发稿件整体表述事件的证据充分,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避免网上发布内容失真或者片面性,同时再一次催促相应涉事单位尽快处理核实该案件。
-
答 没有联系,只是为了方便业务开展过程中的查询需要。
-
答 中心总部不提供工资,调研员岗位有可经营性项目,调研员联系的写稿组稿业务所得撰稿费或编辑费,由各调研员个人所有。另外通过联系各类网络会员、网站开发及维护等资讯信息业务服务;舆情监测、危机公关、网络推广、不良稿件及信息处理等网络舆情服务,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维权服务、调研活动、市场调查、学术课题等法律咨询服务,联系主题活动或驻外代理机构等都有一定的提成比例。具体收入来源和提成分成比例详见制度规定的业务资料。
-
答 资讯核实函一般是按程序发过调研函、催办函之后,仍未处理或未有任何回应的,向相关单位发稿件资讯核实。
-
答 交通内参是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之一。都是以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为主,是两个独立的网站,可独立开展业务。
-
答 百网站群包含核心网站,核心网站为政讯通专兼职工作人员提供特殊业务服务。
-
答 是五年以前的事情吗?因上访拘留是治安拘留还是刑事拘留的,如果是五年以前的事情,不是刑事拘留可以申请。
-
答 是收费的,单位专兼职人员在总部开具介绍信,遵守一事一信一主体,每个调研员可申请领取5张免费介绍信,5张之后每次申请需缴纳综合管理费用100元(2张),同一事件,去不同单位开具的介绍信,每增加一张介绍信加收管理费20元。开具介绍信需邮寄原件的,邮寄费到付。
-
答 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
-
答 核心网站不是项目官网,项目官网是项目门户网,核心网站是项目的功能性网站。交通安全调研网不是政讯通·全国交通项目的项目官网,是这个项目其中的一个核心网站。
-
答 交通内参网网站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审批并经公安网安备案。 主要工作内容:发布及解读行业政策法规,反映行政执法部门的最新动态、重大事件、执法部门的最新工作进展情况,反映人民群众对司法建设的建议性意见,发布最近发生的各类经典案例的相关资讯和经典案例分析,发布日常生活中的案例及解决方法,展示执法部门监督、监管、法治建设等方面的工作成果,提供群众投诉举报服务等功能。
-
答 如您所在地有成立地市中心,可以到所在地市中心申请开具;如果没有地市中心,在申报选题详情内容最后注明申请开具介绍信并留下相应的收件地址、收件人和联系电话。
-
答 申请交通调研员需支付网络平台使用费,地市级1800元/年,省级3600元/年,全国级12000元/年,配套办公用品费300元。运费到付或者顺付50元。
-
答 工信部不审批带全国的网站。我们所有带全国字样的名称前都加了政讯通,意思是北京政讯通网络传媒中心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交通法制调研工作。网站显示没有全国字样,在文字资料或者口头表述时会有加全国,使用名称都是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
答 没有强制要求。
-
答 主要业务分为四大部分: 资讯与信息化业务:面向全国交通领域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相关经济组织发展交通信息化会员为主的网络资讯信息服务,提供资讯发布网站资源200个。同步为交通领域提供信息交流与沟通的平台,可以实现一对一、一对多和多对多的沟通交流。 法制与调研业务:依法开展交通领域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援助、法律咨询和公益活动等服务。 舆情与监测业务:面向全国交通领域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法人单位或组织依法提供网络舆情方面的监测、处理、公关等服务。 行业与发展业务:综合管理与辅助各地市级中心的运营、面向社会提供法制领域的活动策划与企业发展定制服务 同时有互联网开发以及相关技术服务,广告经营等。
-
答 我们没有省中心,只设地市级中心。
-
答 一共有四种,分别是: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资讯发布中心、《交通内参》编辑部、《交通舆情网》编辑部。
-
答 我们不属于社团机构,网站中心是网站的名称,工信部批的网站名称带中心,不是社团。
-
答 填写调研车牌《申请表》,并提供车辆的行驶证和驾驶证复印件,车辆所有人的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费用1200元。
-
答 发布的文章需要经过审核才可以在网站栏目里正常查看,因周六属于休息日,可能无法及时审核,需工作日上班审核后才可以查看。另外需确认您上传的文章是什么类型的,负面文章不可以发布,文章上传格式或栏目不正确也不会正常审核。
-
答 在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官网上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的栏目可以打开查看具体的网站信息。
-
答 一共有3种。分别是: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调研中心、《交通内参》编辑部、《交通舆情网》编辑部。
-
答 宣传推广党和国家交通运输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及交通运输项目;发布政务公开信息及政府交通运输资讯;积极采集发布各类交通领域的政策法规、行业信息、各地动态等各方面信息资讯,涉及法制、社会、民生、执法等相关资讯均可发布。
-
答 核心网站不是项目官网,项目官网是项目门户网,核心网站是项目的功能性网站。交通安全调研网不是政讯通·全国交通项目的项目官网,是这个项目其中的一个核心网站。
-
答 可以的,咱们的专兼职人员属于公益性岗位。
-
答 不属于。
-
答 平台由4个官网和政务、行业独立域名网站各100个组成,共204个网站。
-
答 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交通运输相关的政策法规、执法司法、焦点问题、学术理论等方面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维权援助等服务。
-
答 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
-
答 “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是一个联合机构,由多个企事业单位组成,不隶属于任何一个国家机关,以独立法人身份开展相应工作。
-
答 相关表格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可以直接在4个项目官网任一网站下载,进入官网点击“申请加入”栏目,选择“交通调研员”,打开页面里蓝色字体点击下载即可。具体填写要求参照《登记表填写规定》。 (如:http://jtdyzx.org.cn/show-12120.html)
-
答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正规网站(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
答 百网站群包含核心网站,核心网站为政讯通专兼职工作人员提供特殊业务服务。
-
答 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需要领取介绍信的,如果所在市的地市级中心没有成立,可以从总部申请,一事一信,总部开具好了之后寄给相应人员。同时,向总部申请介绍信的时候,需在网站上申报相应的选题。
-
答 可以申请
-
答 上传选题被退回有几种情况: (1)重复选题,后者不予审批; (2)选题上传内容格式错误或上传内容不全; (3)选题内容超出调研员工作区域范围; (4)选题内容超出调研员职权范围; (5)选题详情内容未填写。
-
答 1.从北京总部、各地市中心、推荐人、推荐单位处获取纸质表格; 2.进入任一官网→点击“申请加入”栏目→找到对应岗位→下载表格; 3.进入任一公众号→点击“用户中心”栏目→找到申请资料→下载表格。
-
答 (1)完成北京总部指定的国家重大课题和社会公共选题任务; (2)开展资讯采编、课题调研和法制宣传活动; (3)运用一体化应用平台开展服务的各项公益性、有偿性服务; (4)运用好互联网媒体平台的积极功能,为百姓维权提供合规渠道,监督政府等职能部门的行政不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正义,响应国家倡导的构建和谐社会的号召。
-
答 (1)网上申报,在总部网站上用本人户名和密码登录发布选题; (2)发送短信息 至总部指定号码,选题申报内容必须具体准确,调研时间、调研人员姓名、涉案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或各类组织的名称、调研事件及调研选题来源。 注:选题重复后者不予审批。
-
答 发布于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会在多个网站上共享发布。
-
答 工作区域您自己申请,一般是长期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者业务范围,以方便开展工作为依据。
-
答 需要填写调研车牌《申请表》,并提供车辆的行驶证和驾驶证复印件,车辆所有人的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费用是1200元。
-
答 联系的写稿组稿业务所得撰稿费或编辑费,由书写人所有。另外通过联系各类网络会员、网站开发及维护等资讯信息业务服务;舆情监测、危机公关、网络推广、不良稿件及信息处理等网络舆情服务,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维权服务、调研活动、市场调查、学术课题等法律咨询服务,联系主题活动或驻外代理机构等都有一定的提成比例。具体收入来源和提成分成比例详见制度规定的业务资料。
-
答 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法制调研中心官网和核心主网的人工审核时间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
-
答 前期发布的文章都需要审核,主要审核文章内容和格式。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
-
答 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交通运输相关的政策法规、执法司法、焦点问题、学术理论等方面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维权援助等服务。
-
答 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调研中心是依法依规开展互联网信息经营活动、法律咨询活动和正常民事代理活动,是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利,也是有义务遵守的规则。目前,中心受理的案件,90%政府都及时给予了书面或者电话回复。
-
答 您好,首先需要将电子版材料整理好发送到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调研中心官方微信上ZXT-qgjtfzdyzx。同时写一封求助信或举报信,信里的内容要包含:你是谁、你要投诉谁、按照时间线索叙述发生了什么事、提供相应的证据、和您的诉求。
-
答 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调研中心与交通运输没有关联,之所以官网上会出现交通部的窗口 ,只是为了方便业务开展过程中的查询需要。
-
答 宣传推广党和国家交通运输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及交通运输项目;发布政务公开信息及政府交通运输资讯;积极采集发布各类交通领域的政策法规、行业信息、各地动态等各方面信息资讯,涉及法制、社会、民生、执法等相关资讯均可发布。
-
答 交通安全调研网不是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调研中心的官网,是中心其中的一个核心网站。核心网站是中心的功能性网站。
-
答 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资讯发布中心的双百网站是按不同的行业、不同功能分类,同一类别的网站由一个后台控制,方便操作和管理。同一类别里相同功能栏目会重复出现,特殊的网站,网站栏目不一样。
-
答 交通内参是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之一。
-
答 需要先填写《删稿申请表》将填好后发送到网站底部邮箱进行删稿申请,同时提供相应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有效证明身份的文件,并保证全部真实且合法获得,申请内容填写不完整视为无效,如是转载请提供源网站已删除的证明。中心审核后会将审核结果回复到其指定的电子邮箱中。
-
答 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正规网站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
答 不收费,成为了我们的交通信息员,可以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正能量文章。
-
答 利用行业百网站群,为企事业机关单位或其他组织、个人进行正能量宣传,发布涉及政策法规、XX动态、法制监察、监督调查、执法在线、内参纪要等方面的最新法制资讯。
-
答 特约编辑岗位可以对外进行有偿服务业务,按规定收费,详见《全国统一网络业务收费标准》。
-
答 通过提供舆情监测、危机公关、不良稿件及信息处理等服务,收取网络舆情服务费。
-
答 交通调研员等各类兼职人员,我单位不提供薪资。
-
答 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交通运输相关的政策法规、执法司法、焦点问题、学术理论等方面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维权援助等服务。
-
答 舆情监测员主要工作是有效应用政务、行业双百网站群和分析工具,对网络舆情进行有效监测、监控、公关、管理、分析应对和进行有效的舆情管理服务工作。
-
答 最好是提供蓝底一寸证件照电子版照片,提供电子版是为了制作工作证件用,纸质扫描后不是很清晰,做证件照效果不好,如果实在不能提供就寄纸质版的,我们扫描处理。
-
答 交通运输信息员的主要工作是采集、编发各类交通运输领域的资讯信息。
-
答 交通调研员主要负责调查、研究和分析交通法律问题,收集相关数据和信息,并提出建议和意见;而市场监督员主要负责监督和检查行政机关和其工作人员是否遵守法律和法规,发现违法行为并采取相应的监督措施。
-
答 不可以。
-
答 很抱歉现在网站上还无法提供所有证件模板的查询服务,这是官网待完善的内容之一。现在查询可以采用加微信(ZXT-qgjtfzdyzx),发您需要了解的证件样子照片。
-
答 调研员在所有岗位中,权限最高,业务范围最广,也是综合能力要求最高的岗位。调研员可以依法依规,针对个案进行调研,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有权申请向全国各级党政机关及涉事企事业单位发送调研函,协查函,函件由北京总部代发,前提是调研选题经查事实清晰、证据充分,总部予以立案。调研员可对外提供互联网全业务服务。
-
答 对不起!我们不提供您需要的查询服务。
-
答 您好,我们不是政府部门,我们单位是全国性综合法律服务平台,可以提供相关的法律服务。
-
答 宣传推广党和国家交通运输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及交通运输项目;发布政务公开信息及政府交通运输资讯;积极采集发布各类交通领域的政策法规、行业信息、各地动态等各方面信息资讯,涉及法制、社会、民生、执法等相关资讯均可发布。
-
答 在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官网上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的栏目可以打开查看具体的网站信息。
-
答 任何人员,不可以将负面文章的直接发布,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在经过单位调研核实,且相关资料和手续齐全,并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的前提下,才可以发布。文章发布是由总部安排编辑人员发布,调研员不能直接发布。
-
答 平台由4个官网和政务、行业独立域名网站各100个组成,共204个网站。
-
答 有意从事交通运输公益性工作,熟悉国家交通运输相关政策法规与交通领域工作,五年内无违法犯罪记录;熟悉基本的网络操作,能合理运用互联网信息网络平台的各类资源;了解、关注交通运输行业,年龄在25-65周岁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
-
答 有意从事交通运输公益性工作,熟悉我国交通运输相关法律法规、司法政策,五年内无违法犯罪记录;熟悉调研工作,熟悉网络基本操作,年龄在25-65之间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有过执法或者公检法行业相关从业经验者优先考虑。
-
答 4个不同的项目官网承担不同的网站功能,对应着4个业务板块。
-
答 百网站群包含核心网站,核心网站为政讯通专兼职工作人员提供特殊业务服务。
-
答 项目主要是发展行业资讯细分类网站,做的是行业市场细分和话语权平台,以网站站群模式增强项目市场竞争力的同时,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尽量满足用户需求。
-
答 《交通内参》的主管单位是北京政讯通网络传媒中心,我单位从事的是交通运输领域调研活动,不是新闻媒体,没有记者证。
-
答 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
答 按相关规定:如政治水平、法律法规意识、学历专业、业务水平、工作经验、工作态度、调研年限、社会责任感、工作绩效等,考评调研员级别。
-
答 依据具体情况。如果您是我们的中心会员,那您发布文章是免费的。会员有相应的账号和密码,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正面宣传文章。
-
答 不可以
-
答 可以去工信部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和全国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中查询,项目官网的备案号在网页的尾部有显示。
-
答 您好,调研员申请需提交:岗位登记表及承诺保证书,无违法犯罪证明(由居住地或者户籍派出所开具),身份证复印件2份、一寸蓝底免冠彩照3张(同时附电子照片1份)、个人简历1份及相关学历或岗位资质证明资料复印件。 申请材料准备齐全,邮寄至全国交通运输资讯发布中心总部,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联系邮箱:qgfzdyzx@163.com,联系 Q Q:3206414697、1224368922,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 建国门内大街26号 新闻大厦5层,邮编:100005
-
答 可以,需要您先按照我们单位的投诉程序操作,我们在收到您的投诉材料后根据案情情况给予您是否受理的意见。 投诉信的要求:收文单位:全国交通运输资讯发布中心;当事人身份(您是谁)、被投诉方(我要投诉谁)、按时间顺序写案件的经过,要求叙述清楚明了,现有证据内容,投诉诉求,联系方式等内容并由投诉人本人签字按手印,附上本人身份证明,如果本案申请人超过15位申请人需要有所有申请人出具的委托书。同时附上案件现有证据的复印件(合同、协议、公告、判决书等),所有上述材料寄至北京总部,我们核查后会与您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