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新办举行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
时间:2024-04-26 来源: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作者:佚名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24年2月5日(星期一)上午10时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请国家发展改革委副秘书长肖渭明,国家发展改革委法规司司长孟玮,司法部立法二局负责人郭启文,商务部外国投资管理司司长朱冰,市场监管总局登记注册局局长任端平介绍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图文】

谢应君(栾海军 摄)
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 谢应君:
女士们、先生们,上午好,欢迎大家出席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近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研究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今天,我们邀请到国家发展改革委副秘书长肖渭明先生,国家发展改革委法规司司长孟玮女士,司法部立法二局负责人郭启文先生,商务部外国投资管理司司长朱冰先生,市场监管总局登记注册局局长任端平先生,请他们为大家介绍相关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下面,先请肖渭明先生介绍情况。
2024-02-05 10:00:54

肖渭明(徐想 摄)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秘书长 肖渭明:
女士们、先生们,记者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新年好!很高兴今天上午与司法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和我们委里法规司的同事一起出席今天的政策例行吹风会。营商环境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土壤。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2024年2月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了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有关情况的汇报,对下一步工作进行部署安排。李强总理明确要求,要更加注重回应经营主体突出关切。下面我向大家简要介绍相关情况。
过去一年,国务院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切实转变职能、提升效能,加快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推动出台了一批切实可行、务实管用的政策举措,优化营商环境取得明显成效,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和政务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为推动经济总体回升向好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是市场化水平进一步提升。我委牵头会同有关部门,紧扣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全面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出台反垄断配套规章和重点领域执法指南,开展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着力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建立投贷联动试点合作等机制,搭建统一的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平台,扩大民间投资空间。大力推广“信易贷”,出台税费优惠政策,有效降低企业融资、税负等经营成本。
二是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司法部、市场监管等部门对现有行政法规开展集中清理,切实减少法规“打架”的现象,持续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开展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中罚款事项专项清理,取消和调整了33个罚款事项,大力整治涉企违规收费,推动各地建立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公平文明执法。强化全链条监管,开展“屡禁不止、屡罚不改”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专项治理,推进重大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依法保护经营主体合法权益。
三是国际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等部门,立足扩大制度型开放,深入实施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升战略,试点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围绕服务保障外资外贸,推动出台粤港澳大湾区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建设、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放宽市场准入、进一步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等一系列政策举措。推出海关优化营商环境16条,扩大“直装直提”、“离港确认”、“组合港”、“一港通”等措施的覆盖范围,有效促进了通关便利化。
四是政务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住建、税务等部门积极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改革试点,深化项目环评改革,加快项目落地。扩大电子营业执照应用范围。连续10年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推出5批次109条具体举措。推广不动产“带押过户”。已实现全国用电报装“三零”、“三省”服务全覆盖,累计为电力用户节省办电投资超过2000亿元。“三零”就是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三省”是省力、省时和省钱。这些都是近年来企业特别有获得感的政务服务内容。
当然,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优化营商环境永远在路上。下一步,我委将和相关部门一起,深刻领会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不折不扣抓好贯彻落实,紧扣经营主体关心关切,整体优化、多措并举、一体推进,切实增强政策和服务的针对性有效性,持续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厚植经营主体成长沃土,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持续注入强大动力。
我就通报这些。下面,我愿意和我们的几位同事一起回答记者朋友们关心的问题。谢谢!
2024-02-05 10:12:59
谢应君:
谢谢肖渭明先生。现在欢迎大家提问,提问前请通报一下所在的新闻机构。
2024-02-05 10:13:17

中国新闻社记者提问(刘健 摄)
中国新闻社记者:
我们知道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有利于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请问相关部门对此开展了哪些工作,下一步如何进一步推动这些工作落实?谢谢。
2024-02-05 10:16:49
肖渭明:
这个问题我来回答,谢谢您的提问。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全局和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部署,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是其主要的目标之一。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方面从以下几个方面推动各项任务的落实落地。
从立的方面看,市场的基础制度更加统一衔接,全面开展新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修订,《关于规范招标投标领域信用评价应用的通知》印发实施。市场设施更加高效联通,全国高速公路服务区近九成已建设预留充电停车位,全国土地二级市场线上交易服务平台开通运行,上线了全国12315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平台。市场监管更加公平统一,印发实施《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规定》,构建跨区域线上案件协查、执法协助、联合执法机制。
从破的方面讲,建立了不当干预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行为问题整改和典型案例约谈通报制度,开展了妨碍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问题线索核实整改工作,组织各地清理妨碍建设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做法,推动开展工程建设和招标投标等领域不当市场干预行为的专项整治,切实为经营主体解决了实际困难。
总的来看,上述各项举措得到全面落实,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社会共识明显增强,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治,工作效果正在逐步显现,对畅通经济循环、激发市场活力发挥了积极作用。
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方面全面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一方面,进一步完善有利于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各项制度规则,积极稳妥推进财税、统计等重点领域的改革,包括研究完善地方税税制、完善事权、支出责任等。另一方面,深入开展重点领域突出问题整治,持续通报典型案例,发挥警示震慑作用。以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新成效为各类经营主体投资兴业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谢谢。
2024-02-05 10:17:02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记者提问(刘健 摄)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记者:
2月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强调,一体推进强市场促公平、强服务增便利、强法治稳预期、强开放提质量、强改革抓创新等工作。我们想了解,今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将重点部署哪些工作?谢谢。
2024-02-05 10:20:41

孟玮(徐想 摄)
国家发展改革委法规司司长 孟玮:
这个问题我来回答。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需要持续用力、久久为功。刚刚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作出最新部署和安排,我们将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下一步,重点聚焦经营主体突出关切,采取有力措施,切实解决企业痛点难点卡点问题,着力做到“五个更好”。
一是着力破除各类不合理限制,更好维护公平竞争。针对仍然存在的各类“旋转门”、“玻璃门”,我们将进一步完善市场准入制度体系,推动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全覆盖,创新完善招标投标体制机制,清理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破除地方保护和所有制歧视。
二是着力完善顶层设计,更好保护合法权益。针对法治化保障不够有力的短板弱项,今年我们将重点围绕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出台政策性文件,促进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个环节同步发力,解决一批法治化营商环境中的突出问题。加强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营造稳定透明可预期的制度环境。
三是着力促进跨境投资便利化,更好扩大制度型开放。针对外资企业关注的市场准入、产业合作等议题,我们将推动出台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行动方案,继续合理缩减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全面取消制造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措施,推动国际产业投资合作,持续提升我国对全球要素资源的吸引力。
四是着力推动政务服务优化,更好推进利企便民。针对涉企审批等行政效能优化问题,我们将加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推动行政审批及相关中介服务规范化、便利化。深化投资项目数据共享和应用,进一步拓展投贷联动试点合作机制的深度和广度。
五是着力发挥先进示范作用,更好实现整体提升。针对区域间营商环境建设不均衡问题,我们将实施营商环境改进提升行动,形成一批营商环境改革范例。发布中国营商环境发展报告,全方位展示我国优化营商环境的进展和成效,讲好中国营商环境故事。谢谢!
2024-02-05 10:21:32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提问(刘健 摄)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
促进外资企业在华发展,需要进一步完善市场化、国际化、法治化的一流营商环境。去年国务院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 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的意见》,能否请商务部介绍一下这个《意见》的落实情况?谢谢。
2024-02-05 10:26:34

朱冰(徐想 摄)
商务部外国投资管理司司长 朱冰:
感谢您的提问,谢谢您对稳外资政策落实情况的关心。中国政府高度重视稳外资工作,始终注重以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来吸引外资。去年8月,商务部会同中央宣传部、中央网信办等29个部门,广泛听取跨国公司、外资企业,中国欧盟商会、中国美国商会等外国商协会,以及部分地方政府等各方面的意见建议,聚焦外资企业关注的营商环境问题,按照“从企业中来,到企业中去”的原则,集中回应了外资企业对中国投资环境的关切和诉求,针对性地提出了一批政策举措,在此基础上,报请国务院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 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的意见》,就是大家常说的“外资24条”。
政策发布到现在有半年的时间,各部门、各地方按照职责分工正在抓紧推动各项政策举措的落实。前不久,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对“外资24条”的落实情况进行了阶段性的梳理评估,并且采用问卷调查的形式和座谈会的形式,听取了外资企业的评价。总体来看,超过六成的政策举措已经落实,或者已经取得了积极进展,绝大部分外资企业整体评价良好。
具体来看,“外资24条”共59项举措中,已经完成的是10项,比如:中央网信办印发了文件,明确将“切实维护企业网络合法权益”作为网络侵权信息举报的重点任务,开设了线上举报专区,公布了12377的举报电话。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发布了公告,将外籍个人津补贴免税政策和外资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退税政策执行期限延续到了2027年12月底。取得阶段性进展的有28项,包括已经起草政策文件正在推动出台的过程中、按照政策举措要求已经开展相关工作或者进行了工作部署等。比如:中央网信办制定了《规范和促进数据跨境流动规定》,正在研究完善、准备推动出台。财政部正在抓紧制定政府采购产品“中国境内生产”标准等。还有正在持续推进的有21项,包括一些长期持续性工作,比如: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导并支持有关地方在展会期间设立知识产权服务保障工作站,做好专利优先审查受理、知识产权维护、综合咨询等展会知识产权服务保障工作。
下一步,商务部将继续推动各项举措加快落地见效,及时通报外资企业普遍关注的政府采购、标准制定、投资便利化等方面工作的进展情况,进一步加强“外资24条”落实情况的评估工作。如果外资企业在享受相关政策时遇到任何困难和问题,都可以向我们反映,帮助我们更好地推动“外资24条”落地见效。谢谢。
2024-02-05 10:26:45

中国日报记者提问(刘健 摄)
中国日报记者: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请问,司法部在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有哪些重点举措?谢谢。
2024-02-05 10:30:24

郭启文(徐想 摄)
司法部立法二局负责人 郭启文:
谢谢这位记者朋友对法治工作的关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和国务院立法工作计划要求,司法部积极推动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制修订工作。
一是推动修订完成《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今年1月22日国务院正式公布修订后的规定,此次修订立足我国国情和现阶段经济发展客观要求,统筹发展与安全、活力与秩序,适时调整经营者集中申报营业额标准,进一步降低经营者集中的制度性交易成本,促进投资并购,激发市场活力,同时提升我国反垄断审查效能。
二是加快推动制定《公平竞争审查条例》。贯彻落实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工作部署,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上升为行政法规,在广泛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公平竞争审查主体、审查标准、审查机制和相关要求等,重点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为各类经营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提供法治保障。
三是加快推动制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针对网络消费侵权、预付式消费侵权、惩罚性赔偿适用等广大消费者普遍关注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制度,充分发挥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保护消费者方面的职能作用,改善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同时也为经营主体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创造良好的条件。
四是加快推动修改《反不正当竞争法》。针对经营主体反映较为突出的商业混淆、虚假宣传、商业贿赂、网络不正当竞争等问题,进一步完善反不正当竞争制度规则,加大不正当竞争行为违法成本,加强对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
五是组织起草《国际邮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靠港补给的规定》。为提升国际邮轮靠港补给便利化水平,促进邮轮经济高质量发展,推动扩大内需、释放消费潜力、培育发展新动能,司法部组织有关部门起草了该规定,旨在畅通国际邮轮物资供应渠道,明确通关便利化相关措施,目前草案正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下一步,司法部将重点围绕经营主体关心关注的问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国务院立法工作计划要求,积极推动相关立法工作,不断完善我国法治化营商环境。谢谢!
2024-02-05 10:30:43

第一财经记者提问(刘健 摄)
第一财经记者:
近年来,市场监管部门一直着力推进企业登记注册的便利化、规范化,在降低制度性成本,为各类经营主体投资创业营造良好环境方面,请问目前主要做了哪些重点工作?下一步有何打算?谢谢。
2024-02-05 10:32:34

任端平(徐想 摄)
市场监管总局登记注册局局长 任端平:
谢谢您的提问。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依法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水平。李强总理指出,优化营商环境是培育和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发展内生动力的关键之举。市场监管总局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依法持续推进市场准入退出便利化、规范化。
一是加快健全市场准入退出制度规则。企业登记管理制度是市场经济重要基础性制度。市场监管总局坚持立法先行,积极推动《公司法》《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实施办法》等修订出台,持续构建公开、透明、高效、可预期的制度环境。
二是持续完善便利化规范化市场准入退出措施。营商环境好不好,企业最有发言权。市场监管总局坚持经营主体需求导向,持续强化服务意识、发展意识,建立覆盖全量经营主体的电子营业执照库,各类经营主体已累计使用电子营业执照3亿多次,制修订《市场监管领域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修订发布2023年版《企业注销指引》。
三是着力提升经营主体发展质量。制定出台《防范和查处假冒企业登记违法行为规定》,积极营造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的法治环境。
随着一系列稳经济、促发展措施落地见效,我国经营主体发展保持了回升向好的态势,截至2023年底,共有经营主体1.84亿户,新设经营主体3272.7万户,同比增长12.6%。新设企业1002.9万户,同比增长15.6%。经营主体投资创业活力持续增强。
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健全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不断提高制度政策含金量、精准性、知晓度。
一是持续优化完善市场准入退出制度。加快研究制定《公司法》配套实施办法、强化实缴出资信息公示,平稳有序推进新修订制度落实落地,稳定社会预期。
二是持续优化规范经营主体登记服务。聚焦实践问题,研究制定经营主体登记备案事项管理规定,制定《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管理办法》,营造促进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
三是扎实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以企业信息变更、企业注销登记、证照联动等为重点,认真落实国务院“高效办成一件事”决策部署,切实提升经营主体获得感和满意度。谢谢。
2024-02-05 10:32:46

香港中评社记者提问(刘健 摄)
香港中评社记者:
我们注意到,2023年商务部举办了多场外资企业圆桌会议,能否介绍一下会议的详细情况,以及下一步还有什么工作考虑?谢谢。
2024-02-05 10:39:07
朱冰:
感谢您的提问。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听取外资企业的意见诉求,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按照国务院部署,商务部于2023年7月依托外贸外资协调服务机制,升级建立了外资企业圆桌会议制度,这一制度建立以来,得到了外资企业的广泛关注和充分肯定,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是创造了更多的交流机会,稳定了外资对华的投资信心。去年,商务部召开了15场圆桌会,400多家外资企业、外国商协会参加了我们的会议。各地也召开了140多场圆桌会,2200多家外资企业、外国商协会参加,这些企业既包括世界500强、重点行业的龙头企业,也包括很多中小外资企业和孵化平台企业,覆盖面广,代表性强。去年9月,商务部上线了“外资企业问题诉求收集办理系统”,全力打造线上圆桌会议,为更多的中小外资企业提供反映问题的便利渠道,广受企业欢迎。
二是鼓励外资企业畅所欲言,充分听取企业的困难问题。圆桌会议不设条条框框,鼓励外资企业讲实情、说真话,多提难点问题,多说具体案例。通过与企业的深入交流沟通,我们收集到了不少外资企业的核心诉求和共性问题,为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利企措施打下了坚实基础。
三是推动形成了工作合力,共同营造更优的投资环境。通过圆桌会议,我们紧抓快办了一批外资企业高度关注的重点问题,一些问题在会上就得到了解决,对于会上一时难以解决的突出难点和共性问题,我们建立了工作台账,充分发挥外贸外资协调服务机制作用,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深入研究,改进完善了一批外资企业高度关注的政策规定,推动一批外资企业高度重视的开放领域,解释说明了一批外资企业怀有疑虑的敏感问题,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2024年,商务部将继续发挥外资企业圆桌会议制度作用,每月召开一场外资企业圆桌会,充分听取企业意见建议。我们将始终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外资企业核心诉求和共性突出问题,精心设置会议主题;依托外贸外资协调服务机制,持续推动解决企业的困难问题,着力提升会议实效。我们将用好圆桌会搭建的交流平台,在一些开放举措、政策制订上主动听取企业意见建议、了解国际经验做法,帮助我们更好地推进稳外资工作。我们还将持续听取外资企业对于圆桌会的主题、形式、范围等方面的意见建议,不断提升会议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外资企业提供更优的服务,进一步增强政企互信、凝聚共识。
欢迎广大外资企业积极参加我们的圆桌会,也欢迎媒体朋友关注我们的圆桌会。谢谢!
2024-02-05 10:40:05

新京报记者提问(刘健 摄)
新京报记者:
我们注意到,这次国常会对修改和完善涉及罚款事项的行政法规也作出了强调,乱罚款、乱收费一直是企业和群众呼声比较多的问题,所以想请问市场监管总局对此有何安排和部署?下一步会采取哪些举措?谢谢。
2024-02-05 10:40:57
任端平:
谢谢您的提问,市场秩序是营商环境的核心要素,涉企收费问题关系企业核心利益,治理乱收费、乱罚款是为经营主体减负的重要举措。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要求坚决制止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行为。市场监管总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开展收费治理,依法整治扰乱市场秩序行为,切实维护企业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一是深入推进收费治理。2023年,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共检查涉企收费单位7.9万家,罚没4.3亿元,退还企业21.6亿元。共检查政府部门及其下属单位1.2万家,为企业退还费用6.2亿元。检查金融领域收费单位5500余家,为企业退还费用8.4亿元。
二是提升监管执法效能。2023年全国市场监管系统共查办案件115.73万件,同比增长6.5%,罚没金额86.69亿元,同比减少19.7%。办案数量和罚没金额呈现一增一减,统筹执法力度和温度成效显现。
三是完善规则指引。研究起草涉企违法违规收费处理规则,加强顶层制度设计,动态调整市场监管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研究制定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管理等制度规范。
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加大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力度,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着力增强经营主体活力和内生动力,促进释放高质量发展动能。
一是持续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总局将把治理涉企乱收费问题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关键举措,把专项整治行动作为解决乱收费工作的重点,研究制定整治行动方案和预期成果清单,在为企业降本减负上抓出更大成效。
二是落实好结构性降费减负政策,重点对科技创新企业和制造业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开展检查,推动降低科技创新企业专利保护、成果转化成本。同时,推动出台《涉企收费违法行为处理办法》等规章。研究出台《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行为合规指南》,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行为。
三是不断建立完善执法制度体系。加快建立健全过罚相当的制度标准,动态调整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修订完善重大案件管理暂行规定,推动出台执法办案电子数据取证暂行规定。研究制定“服务型执法”指导意见,推动各地出台“首违不罚、减罚”清单等制度规范。谢谢。
2024-02-05 10:41:17

上海证券报记者提问(刘健 摄)
上海证券报记者:
全国发展改革系统投资工作会议提到了要让民间投资有得投、投得好、进得来等目标。请问,今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在优化民间投资环境方面有何考虑?下一步,将如何进一步调动民间投资的积极性?谢谢。
2024-02-05 10:49:28
孟玮:
谢谢这位记者朋友对国家发展改革工作的关注。民间投资在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中占比较高,是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国家发展改革委始终高度关注民间投资工作,去年7月我们专门印发了一个通知,提出了调动民间投资积极性的17条针对性举措。今年,我们将重点做到“四个一”,也就是用好一个新平台、建好一个项目库、实施一个新机制、畅通一个好渠道,力争通过这“四个一”进一步激发民间投资活力。
一是用好一个新平台,持续做好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去年9月,我委建立了全国统一的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平台,截至今年1月末,已吸引民间资本参与项目1591个,总投资规模19808亿元。我们将持续做好这项工作,畅通项目信息获取渠道,吸引更多民间资本参与到国家重大项目建设中来。
二是建好一个项目库,加大对重点民间投资项目的支持力度。从各地重点民间投资项目中,常态化筛选一批符合政策要求、投资规模大、示范性强的项目,纳入全国重点民间投资项目库。同时,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推介项目,加大融资支持;把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国家重大项目用地保障机制,加强土地要素保障;推动各地协调联动,加快前期手续办理。
三是实施一个新机制,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我们将抓紧出台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特许经营方案编写大纲、特许经营协议范本等配套文件,搭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信息系统,做好统筹指导,切实拓宽民营企业参与基础设施投资的空间,最大程度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四是畅通一个好渠道,鼓励民间投资项目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积极推动民间投资项目发行基础设施REITs。截至今年1月末,已向证监会推荐民间投资项目6个,已受理民间投资项目8个,正在前期辅导的民间投资项目4个,涉及清洁能源、消费基础设施、数据中心、仓储物流、产业园区等领域。我委将继续支持更多领域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发行基础设施REITs。
总之,我们将通过多措并举,进一步优化民间投资环境,增强企业投资意愿,激发社会投资创新动力和发展活力。谢谢。
2024-02-05 10:50:02
谢应君:
最后一个问题。
2024-02-05 10:50:19

浙江日报潮新闻记者提问(刘健 摄)
浙江日报潮新闻记者: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督查室发布公告,面向社会征集影响营商环境建设的问题线索及意见建议。其中一项内容就是“有关地方和单位对外地和进口商品、服务采取歧视性措施,实施地方保护的各类优惠政策,对外地经营者在本地的投资或设立的分支机构实行歧视性待遇”,请介绍一下市场监管总局在防范和查处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下一步还有哪些打算?谢谢。
2024-02-05 10:50:48
任端平:
谢谢您的提问。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快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着力破除各种形式的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李强总理指出,要加大力度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做法,切实保障各类所有制企业平等参与竞争。
市场监管总局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决破除行政性垄断和行业壁垒,着力纠治经营主体反映强烈的限制企业迁移、设置进入壁垒、谋求自我小循环等地方保护主义行为。
一是持续完善公平竞争制度规则。贯彻落实新修改的《反垄断法》,修订出台《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出台《禁止垄断协议规定》《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规定》等5部规章,发布《关于行业协会的反垄断指南》《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执法约谈工作指引》等文件。
二是坚决破除地方保护和行政性垄断。大力纠治限定交易、妨碍商品要素自由流通等行为,2023年全国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案件39件。深入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指导各地区、各部门修订或者废止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1.76万件。
三是切实加强反垄断执法。全国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垄断协议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件27件,罚没金额21.63亿元;共审结经营者集中案件797件,依法对32件未依法申报案件作出行政处罚。
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持续纠治不当市场竞争和市场干预行为。
一是推动《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加快出台。强化公平竞争审查责任落实,确保应审尽审。深入开展市场分割、地方保护问题专项整治,健全惩戒和约束手段。
二是纵深推进民生领域反垄断执法专项行动。聚焦医药、教育、公用事业等和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集中查处一批重大典型垄断违法案件。
三是细化完善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制度规则。推动加快修订《经营者反垄断合规指南》,研究制定《药品领域反垄断指南》《横向经营者集中审查指引》等反垄断指南指引。加快制定《经营者公平竞争合规管理规范》。谢谢。
2024-02-05 10:51:02
谢应君:
感谢各位发布人的介绍,感谢各位记者朋友的参与,今天的吹风会就到这里,再见。
2024-02-05 10:51:26
原文链接:https://td.gd.gov.cn/dtxw_n/ywdt/content/post_43604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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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正规网站(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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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开展交通运输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工作,按主题、分行业、分领域、分区域、分事例的进行精准交通普法工作,宣传推广党和国家的交通运输政策及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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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申请材料准备齐全,邮寄至全国交通运输调研中心总部,邮寄地址(两个办公区均可办理):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邮编:100005;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邮编:100810,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调研中心通联部收,电话:010-56019687、010-53385910。资格审核通过后会电话联系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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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总共有4个官网,分别是: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资讯发布中心,提供资讯信息化服务,以资讯发布为主;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调研中心,承担调研、法律服务等功能;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舆情监测中心,承担舆情监测、发布、处理、公关等功能;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承担行业发展促进、服务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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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需要先看一下活动内容,如果合适可以做主办方,用中心名义主办活动是2万起,具体的商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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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依据您所描述的特长与需求,特约编辑、特约通讯员、交通运输信息员、法制宣传员岗位都可以申请,您可以任选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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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交通运输政策法律法规的落实监督和反馈工作,宣传推广党和国家交通运输相关政策及项目,对社会热点、焦点现象等关系民生的交通运输工作进行监督反馈; (2)行使宪法赋予公民的监督权利; (3)利用交通领域的网络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的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网站群,积极采集编发各类交通领域资讯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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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可自主申请全国、省、地级市三个工作范围,为方便开展工作,一般选择长期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者意欲开展工作的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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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特约编辑工作主要是涉及交通运输领域的相关资讯信息的采集和编发工作,交通网络信息化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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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中心总部不提供工资,调研员岗位有可经营性项目,调研员联系的写稿组稿业务所得撰稿费或编辑费,由各调研员个人所有。另外通过联系各类网络会员、网站开发及维护等资讯信息业务服务;舆情监测、危机公关、网络推广、不良稿件及信息处理等网络舆情服务,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维权服务、调研活动、市场调查、学术课题等法律咨询服务,联系主题活动或驻外代理机构等都有一定的提成比例。具体收入来源和提成分成比例详见制度规定的业务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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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交通运输信息员申请表格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级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可以直接在4个项目官网任一网站下载,进入官网点击“申请加入”栏目,选择“交通运输信息员”,打开页面里蓝色字体点击下载即可。具体填写要求参照《登记表填写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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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函主要是向涉案相应单位反映和核实事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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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交通内参是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之一,交通内参网网站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审批并经公安网安备案,是合法合规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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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需要您先填写《删稿申请表》将填好后发送到网站底部邮箱进行删稿申请,同时提供您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有效证明身份的文件,并保证全部真实且合法获得,申请内容填写不完整视为无效,如是转载请提供源网站已删除的证明。我们审核后会将审核结果回复到您指定的电子邮箱中,请您注意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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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交通运输调查员申请需提交: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保证书;无违法犯罪承诺书;无违法犯罪证明(由居住地或者户籍地派出所开具);身份证复印件2份;一寸蓝底免冠彩照3张,同时附电子照片1份;个人简历1份及相关学历或岗位资质证明资料复印件。 相关表格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级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可以直接在4个项目官网任一网站下载,进入官网点击“申请加入”栏目,选择“交通运输调查员”,打开页面里蓝色字体点击下载即可。具体填写要求参照《登记表填写规定》。 (如:http://jtyssyfz.org.cn/show-121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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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交通运输调查员授权使用交通项目官网、政务百网及行业百网,共204个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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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是五年以前的事情吗?因上访拘留是治安拘留还是刑事拘留的,如果是五年以前的事情,不是刑事拘留可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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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资讯核实函发的是资讯核实稿件,对于所发稿件的内容进行逐一核实确认,要对文稿涉及双方当事人的相关内容向当事人或相应涉事单位核实,做到所发稿件整体表述事件的证据充分,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避免网上发布内容失真或者片面性,同时再一次催促相应涉事单位尽快处理核实该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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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没有联系,只是为了方便业务开展过程中的查询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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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中心总部不提供工资,调研员岗位有可经营性项目,调研员联系的写稿组稿业务所得撰稿费或编辑费,由各调研员个人所有。另外通过联系各类网络会员、网站开发及维护等资讯信息业务服务;舆情监测、危机公关、网络推广、不良稿件及信息处理等网络舆情服务,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维权服务、调研活动、市场调查、学术课题等法律咨询服务,联系主题活动或驻外代理机构等都有一定的提成比例。具体收入来源和提成分成比例详见制度规定的业务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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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资讯核实函一般是按程序发过调研函、催办函之后,仍未处理或未有任何回应的,向相关单位发稿件资讯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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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交通内参是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之一。都是以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为主,是两个独立的网站,可独立开展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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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百网站群包含核心网站,核心网站为政讯通专兼职工作人员提供特殊业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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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是五年以前的事情吗?因上访拘留是治安拘留还是刑事拘留的,如果是五年以前的事情,不是刑事拘留可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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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是收费的,单位专兼职人员在总部开具介绍信,遵守一事一信一主体,每个调研员可申请领取5张免费介绍信,5张之后每次申请需缴纳综合管理费用100元(2张),同一事件,去不同单位开具的介绍信,每增加一张介绍信加收管理费20元。开具介绍信需邮寄原件的,邮寄费到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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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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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不是项目官网,项目官网是项目门户网,核心网站是项目的功能性网站。交通安全调研网不是政讯通·全国交通项目的项目官网,是这个项目其中的一个核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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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交通内参网网站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审批并经公安网安备案。 主要工作内容:发布及解读行业政策法规,反映行政执法部门的最新动态、重大事件、执法部门的最新工作进展情况,反映人民群众对司法建设的建议性意见,发布最近发生的各类经典案例的相关资讯和经典案例分析,发布日常生活中的案例及解决方法,展示执法部门监督、监管、法治建设等方面的工作成果,提供群众投诉举报服务等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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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如您所在地有成立地市中心,可以到所在地市中心申请开具;如果没有地市中心,在申报选题详情内容最后注明申请开具介绍信并留下相应的收件地址、收件人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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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申请交通调研员需支付网络平台使用费,地市级1800元/年,省级3600元/年,全国级12000元/年,配套办公用品费300元。运费到付或者顺付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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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信部不审批带全国的网站。我们所有带全国字样的名称前都加了政讯通,意思是北京政讯通网络传媒中心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交通法制调研工作。网站显示没有全国字样,在文字资料或者口头表述时会有加全国,使用名称都是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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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没有强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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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主要业务分为四大部分: 资讯与信息化业务:面向全国交通领域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相关经济组织发展交通信息化会员为主的网络资讯信息服务,提供资讯发布网站资源200个。同步为交通领域提供信息交流与沟通的平台,可以实现一对一、一对多和多对多的沟通交流。 法制与调研业务:依法开展交通领域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援助、法律咨询和公益活动等服务。 舆情与监测业务:面向全国交通领域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法人单位或组织依法提供网络舆情方面的监测、处理、公关等服务。 行业与发展业务:综合管理与辅助各地市级中心的运营、面向社会提供法制领域的活动策划与企业发展定制服务 同时有互联网开发以及相关技术服务,广告经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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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没有省中心,只设地市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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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共有四种,分别是: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资讯发布中心、《交通内参》编辑部、《交通舆情网》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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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不属于社团机构,网站中心是网站的名称,工信部批的网站名称带中心,不是社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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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填写调研车牌《申请表》,并提供车辆的行驶证和驾驶证复印件,车辆所有人的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费用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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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发布的文章需要经过审核才可以在网站栏目里正常查看,因周六属于休息日,可能无法及时审核,需工作日上班审核后才可以查看。另外需确认您上传的文章是什么类型的,负面文章不可以发布,文章上传格式或栏目不正确也不会正常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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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在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官网上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的栏目可以打开查看具体的网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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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共有3种。分别是: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调研中心、《交通内参》编辑部、《交通舆情网》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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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宣传推广党和国家交通运输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及交通运输项目;发布政务公开信息及政府交通运输资讯;积极采集发布各类交通领域的政策法规、行业信息、各地动态等各方面信息资讯,涉及法制、社会、民生、执法等相关资讯均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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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不是项目官网,项目官网是项目门户网,核心网站是项目的功能性网站。交通安全调研网不是政讯通·全国交通项目的项目官网,是这个项目其中的一个核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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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的,咱们的专兼职人员属于公益性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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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属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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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平台由4个官网和政务、行业独立域名网站各100个组成,共204个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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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交通运输相关的政策法规、执法司法、焦点问题、学术理论等方面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维权援助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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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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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是一个联合机构,由多个企事业单位组成,不隶属于任何一个国家机关,以独立法人身份开展相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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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相关表格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可以直接在4个项目官网任一网站下载,进入官网点击“申请加入”栏目,选择“交通调研员”,打开页面里蓝色字体点击下载即可。具体填写要求参照《登记表填写规定》。 (如:http://jtdyzx.org.cn/show-121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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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正规网站(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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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百网站群包含核心网站,核心网站为政讯通专兼职工作人员提供特殊业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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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需要领取介绍信的,如果所在市的地市级中心没有成立,可以从总部申请,一事一信,总部开具好了之后寄给相应人员。同时,向总部申请介绍信的时候,需在网站上申报相应的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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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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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上传选题被退回有几种情况: (1)重复选题,后者不予审批; (2)选题上传内容格式错误或上传内容不全; (3)选题内容超出调研员工作区域范围; (4)选题内容超出调研员职权范围; (5)选题详情内容未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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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从北京总部、各地市中心、推荐人、推荐单位处获取纸质表格; 2.进入任一官网→点击“申请加入”栏目→找到对应岗位→下载表格; 3.进入任一公众号→点击“用户中心”栏目→找到申请资料→下载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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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完成北京总部指定的国家重大课题和社会公共选题任务; (2)开展资讯采编、课题调研和法制宣传活动; (3)运用一体化应用平台开展服务的各项公益性、有偿性服务; (4)运用好互联网媒体平台的积极功能,为百姓维权提供合规渠道,监督政府等职能部门的行政不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正义,响应国家倡导的构建和谐社会的号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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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网上申报,在总部网站上用本人户名和密码登录发布选题; (2)发送短信息 至总部指定号码,选题申报内容必须具体准确,调研时间、调研人员姓名、涉案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或各类组织的名称、调研事件及调研选题来源。 注:选题重复后者不予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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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发布于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会在多个网站上共享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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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区域您自己申请,一般是长期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者业务范围,以方便开展工作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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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需要填写调研车牌《申请表》,并提供车辆的行驶证和驾驶证复印件,车辆所有人的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费用是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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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联系的写稿组稿业务所得撰稿费或编辑费,由书写人所有。另外通过联系各类网络会员、网站开发及维护等资讯信息业务服务;舆情监测、危机公关、网络推广、不良稿件及信息处理等网络舆情服务,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维权服务、调研活动、市场调查、学术课题等法律咨询服务,联系主题活动或驻外代理机构等都有一定的提成比例。具体收入来源和提成分成比例详见制度规定的业务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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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法制调研中心官网和核心主网的人工审核时间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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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前期发布的文章都需要审核,主要审核文章内容和格式。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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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交通运输相关的政策法规、执法司法、焦点问题、学术理论等方面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维权援助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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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调研中心是依法依规开展互联网信息经营活动、法律咨询活动和正常民事代理活动,是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利,也是有义务遵守的规则。目前,中心受理的案件,90%政府都及时给予了书面或者电话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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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首先需要将电子版材料整理好发送到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调研中心官方微信上ZXT-qgjtfzdyzx。同时写一封求助信或举报信,信里的内容要包含:你是谁、你要投诉谁、按照时间线索叙述发生了什么事、提供相应的证据、和您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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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调研中心与交通运输没有关联,之所以官网上会出现交通部的窗口 ,只是为了方便业务开展过程中的查询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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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宣传推广党和国家交通运输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及交通运输项目;发布政务公开信息及政府交通运输资讯;积极采集发布各类交通领域的政策法规、行业信息、各地动态等各方面信息资讯,涉及法制、社会、民生、执法等相关资讯均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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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交通安全调研网不是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调研中心的官网,是中心其中的一个核心网站。核心网站是中心的功能性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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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资讯发布中心的双百网站是按不同的行业、不同功能分类,同一类别的网站由一个后台控制,方便操作和管理。同一类别里相同功能栏目会重复出现,特殊的网站,网站栏目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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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交通内参是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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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需要先填写《删稿申请表》将填好后发送到网站底部邮箱进行删稿申请,同时提供相应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有效证明身份的文件,并保证全部真实且合法获得,申请内容填写不完整视为无效,如是转载请提供源网站已删除的证明。中心审核后会将审核结果回复到其指定的电子邮箱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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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正规网站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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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收费,成为了我们的交通信息员,可以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正能量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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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利用行业百网站群,为企事业机关单位或其他组织、个人进行正能量宣传,发布涉及政策法规、XX动态、法制监察、监督调查、执法在线、内参纪要等方面的最新法制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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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特约编辑岗位可以对外进行有偿服务业务,按规定收费,详见《全国统一网络业务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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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通过提供舆情监测、危机公关、不良稿件及信息处理等服务,收取网络舆情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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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交通调研员等各类兼职人员,我单位不提供薪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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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交通运输相关的政策法规、执法司法、焦点问题、学术理论等方面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维权援助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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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舆情监测员主要工作是有效应用政务、行业双百网站群和分析工具,对网络舆情进行有效监测、监控、公关、管理、分析应对和进行有效的舆情管理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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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最好是提供蓝底一寸证件照电子版照片,提供电子版是为了制作工作证件用,纸质扫描后不是很清晰,做证件照效果不好,如果实在不能提供就寄纸质版的,我们扫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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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交通运输信息员的主要工作是采集、编发各类交通运输领域的资讯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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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交通调研员主要负责调查、研究和分析交通法律问题,收集相关数据和信息,并提出建议和意见;而市场监督员主要负责监督和检查行政机关和其工作人员是否遵守法律和法规,发现违法行为并采取相应的监督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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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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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很抱歉现在网站上还无法提供所有证件模板的查询服务,这是官网待完善的内容之一。现在查询可以采用加微信(ZXT-qgjtfzdyzx),发您需要了解的证件样子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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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在所有岗位中,权限最高,业务范围最广,也是综合能力要求最高的岗位。调研员可以依法依规,针对个案进行调研,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有权申请向全国各级党政机关及涉事企事业单位发送调研函,协查函,函件由北京总部代发,前提是调研选题经查事实清晰、证据充分,总部予以立案。调研员可对外提供互联网全业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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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对不起!我们不提供您需要的查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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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我们不是政府部门,我们单位是全国性综合法律服务平台,可以提供相关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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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宣传推广党和国家交通运输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及交通运输项目;发布政务公开信息及政府交通运输资讯;积极采集发布各类交通领域的政策法规、行业信息、各地动态等各方面信息资讯,涉及法制、社会、民生、执法等相关资讯均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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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在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官网上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的栏目可以打开查看具体的网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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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任何人员,不可以将负面文章的直接发布,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在经过单位调研核实,且相关资料和手续齐全,并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的前提下,才可以发布。文章发布是由总部安排编辑人员发布,调研员不能直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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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平台由4个官网和政务、行业独立域名网站各100个组成,共204个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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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意从事交通运输公益性工作,熟悉国家交通运输相关政策法规与交通领域工作,五年内无违法犯罪记录;熟悉基本的网络操作,能合理运用互联网信息网络平台的各类资源;了解、关注交通运输行业,年龄在25-65周岁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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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意从事交通运输公益性工作,熟悉我国交通运输相关法律法规、司法政策,五年内无违法犯罪记录;熟悉调研工作,熟悉网络基本操作,年龄在25-65之间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有过执法或者公检法行业相关从业经验者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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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4个不同的项目官网承担不同的网站功能,对应着4个业务板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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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百网站群包含核心网站,核心网站为政讯通专兼职工作人员提供特殊业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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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项目主要是发展行业资讯细分类网站,做的是行业市场细分和话语权平台,以网站站群模式增强项目市场竞争力的同时,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尽量满足用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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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交通内参》的主管单位是北京政讯通网络传媒中心,我单位从事的是交通运输领域调研活动,不是新闻媒体,没有记者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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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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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按相关规定:如政治水平、法律法规意识、学历专业、业务水平、工作经验、工作态度、调研年限、社会责任感、工作绩效等,考评调研员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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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依据具体情况。如果您是我们的中心会员,那您发布文章是免费的。会员有相应的账号和密码,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正面宣传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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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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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去工信部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和全国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中查询,项目官网的备案号在网页的尾部有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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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调研员申请需提交:岗位登记表及承诺保证书,无违法犯罪证明(由居住地或者户籍派出所开具),身份证复印件2份、一寸蓝底免冠彩照3张(同时附电子照片1份)、个人简历1份及相关学历或岗位资质证明资料复印件。 申请材料准备齐全,邮寄至全国交通运输资讯发布中心总部,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联系邮箱:qgfzdyzx@163.com,联系 Q Q:3206414697、1224368922,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 建国门内大街26号 新闻大厦5层,邮编:10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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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需要您先按照我们单位的投诉程序操作,我们在收到您的投诉材料后根据案情情况给予您是否受理的意见。 投诉信的要求:收文单位:全国交通运输资讯发布中心;当事人身份(您是谁)、被投诉方(我要投诉谁)、按时间顺序写案件的经过,要求叙述清楚明了,现有证据内容,投诉诉求,联系方式等内容并由投诉人本人签字按手印,附上本人身份证明,如果本案申请人超过15位申请人需要有所有申请人出具的委托书。同时附上案件现有证据的复印件(合同、协议、公告、判决书等),所有上述材料寄至北京总部,我们核查后会与您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