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交通运输厅2022年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年度报告
时间:2024-04-26 来源: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作者:佚名2022年,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全面推进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为江苏交通运输现代化示范区建设、交通强国试点省份建设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
一、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统筹谋划
1.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召开全省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视频会,厅主要负责同志动员部署2022年重点工作。每季度厅分管负责同志主持召开各有关单位、部门参加的厅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例会,研究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有关重点工作,协同推进重点工作任务落实。二是厅党组将法治交通建设、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与交通运输现代化建设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贯彻落实领导干部“述法”要求,将法治建设落实情况明确纳入厅领导年终述职内容,将依法履职等情况纳入厅年度综合考核内容。三是抓好领导干部学法工作。印发《江苏省交通运输系统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试行)》,整理65部法律法规文本并上传至厅网站“法润交通•与法同行”普法专栏供下载学习查阅。2022年,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多次召开学习扩大会议,开展党章党规、习近平法治思想、《江苏省行政程序条例》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化更高水平法治江苏建设等专题学习。
2.推动国家和省各项法治建设决策部署落实落细。一是印发《2022年全省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要点》《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推进依法治理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全省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提升年”活动。深入实施“十四五”法治交通发展规划,印发《江苏省“十四五”法治交通发展规划》任务分解表,推进五个法治交通专项工程,组织实施“十四五”法治交通发展规划的试点示范。二是认真总结并及时向部省报送2021年全省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报告,并在厅网站向社会发布。通报2021年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检查情况。三是根据部法制司、省委依法治省办部署,组织推荐2022年江苏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单项示范项目、2021年法治惠民实事优秀项目暨2022年法治惠民实事项目、法治动漫微视频优秀作品等。四是组织做好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建设督察迎检及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组织做好2022年全国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检查相关工作,我厅在部综合执法检查中的综合评分排名位居全国前列。
3.全力营造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良好法治环境。一是组织全面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印发《关于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的通知》。邀请知名专家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在厅门户网站设置“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贯专栏,持续发布各地各单位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信息和权威辅导材料。二是组织开展厅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自查,并针对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短板提出进一步健全普法责任制的工作举措。组织开展2022年“宪法宣传周”暨“以案说法”典型案件宣讲竞赛和宪法主题公益广告“万屏展播”。三是持续开展系统内学法普法工作。举办2022年全省交通运输系统法治能力提升培训班,全省100余名法治骨干参加培训。与镇江市交通运输局共同开展“安全法规进企业、服务大局普法行”活动,对“两客一危”企业代表开展《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普法宣讲。加强交通运输行业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办好“法润交通与法同行”专栏,印发《关于推动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重要任务清单分工方案。
二、交通运输管理职能依法全面履行
1.持续深化交通运输“放管服”改革。一是持续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出台《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大力推进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加快建设现代交通运输政务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江苏省交通运输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办法(试行)》《江苏省交通运输行政备案事项办事指南(试行)》等,提高交通运输经营主体办事的便利度和可预期性,进一步激发经营主体活力。二是持续深化简政放权和便民服务。发布第三批全省交通运输“即办件”事项,2022年办理“即办件”20.7万余件。继续推进“跨省通办”、“省内通办”和“一网通办”。三是持续提升政务服务能力水平。率先建成并推广一体化在线交通运输政务服务平台,2022年以来一体化平台旗舰店总访问量117.7万余人次,全年全省总申报办件36.1万余件。四是进一步加大电子证照推广应用。印发《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电子证照应用的通知》《江苏省交通运输电子证照管理办法(试行)》,全年累计发放交通运输电子证照87万余张。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出台《江苏省交通运输政务服务“好差评”管理办法》,完成一体化平台“好差评”应用项目建设。
2.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印发《关于加强我省交通运输重点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与服务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江苏省交通运输行业从业主体信用评价工作的指导意见》,加快推进信用监管与业务管理融合应用。制定厅规范性文件《江苏省交通运输行业信用管理办法》,严格规范开展失信行为认定,依法依规实施失信约束,健全完善失信主体信用修复机制。制定《2022年交通运输领域事中事后监管计划》《2022年度省交通运输厅联合监管计划》,常态化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省交通运输部门制定双随机抽查计划1100多项,制定检查任务2700多项,其中跨部门联合抽查760多项,累计抽取经营主体1.3万余家,检查结果回填率99%以上。向省一体化监管平台推送数据2.2万余条,监管行为覆盖率89.3%。
3.不断加强和规范交通运输事中事后监管。全面实施全省加强和规范交通运输事中事后监管三年行动方案,督导各试点示范项目承办单位加快推进年度试点工作任务。深入开展“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探索”交通强国试点,统筹推进试点工作。组织开展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权力清单清理核查,动态梳理更新615项行政处罚和28项行政强制清单。落实国务院取消和调整部分罚款事项精神,印发通知规范相关事项执法监管工作。开展部门联合监管,由交通运输部门牵头、生态环境部门参与,开展全省港口经营企业污染防治联合检查,检查企业数量300余家。全面推行“一体化+智慧执法+信用监管”新模式,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管理系统在全省范围上线试运行,建成省级监测预警中心,印发《关于全面深入推进智慧执法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统筹推进全省交通智慧执法项目建设。
三、综合交通法规制度体系加快构建
一是印发2022年交通运输省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立法工作计划和厅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研究提出5件2023—2027年交通运输地方性法规立法建议项目。二是推动出台《江苏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江苏省治理公路超限超载运输办法》等省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制定《江苏省交通运输行业信用管理办法》等7件厅规范性文件。三是组织开展《江苏省船舶过闸费征收和使用办法》等12件省政府规章清理工作,提请省政府废止《江苏省内河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等5件规章。四是组织起草《江苏省交通运输厅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完成《关于在全省交通运输领域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高频事项清单和告知承诺制的意见(试行)》等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评估,组织对《江苏省货车超限超载“一超四罚”实施细则》《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管理办法》等2件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四、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一是印发并向社会公布《省交通运输厅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具体事项和量化标准》,并开展《江苏数字交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以及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招投标投诉处理决定书、依法履职申请答复书等的合法性审核工作,及时出具审核意见。二是加强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组织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宣传和培训,举办公平竞争审查专题讲座,提升我厅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水平。三是实施好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完成厅公职律师工作总结及考核评议工作,进一步加强厅公职律师队伍建设。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重大合同审查、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应诉等法律事务中的积极作用。
五、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能力进一步提升
1.开展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评估工作。一是制定评估指标体系。围绕部、省对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相关要求,研究制定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评估指标体系,指导各设区市交通运输部门对照12类36项指标开展自评估工作。二是开展实地调研工作。在书面调研的基础上,通过现场查看、查阅资料、案卷抽查、座谈交流、个别访谈等方式,对设区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自评情况进行现场核实和评估。三是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及部、省关于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最新要求,结合各设区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际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提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下一阶段重点工作。四是对全省各市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三定”方案批复情况、编制总数及人员到位率等进行核实、反馈,各市县交通综合执法机构人员到位,并实现全部实质性运转。
2.持续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一是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交通运输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通知》,明确年度30多项重点任务,扎实推进基层执法规范化建设专项行动,推进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常态化查纠整改。二是建立执法规范化长效制度体系,印发《江苏省交通运输非现场执法工作指引(试行)》《江苏省交通运输说理式执法工作指引》《江苏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文书案号规则》《江苏省交通综合执法领域安全监管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案件移送工作指引》等执法规范化制度文件,组织起草《江苏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交通运输基层综合执法站点规划布局工作的通知》,徐州等地陆续出台综合执法站点规划布局和站点标准化建设方案。完成多处执法站所统一标识改造。
3.不断提升执法队伍素质。一是严格执法人员管理。根据部、省部署,做好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管理信息系统部省联网、应用管理工作。牵头起草《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管理规定》并按时报部。完成900多名省级执法人员的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件的换发。完成新式综合执法制式服装换装。二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直属高速公路执法支队建设的意见》,推动直属支队增强依法履职能力。三是加强执法队伍培训。开展全省交通运输执法人员法律基础知识抽考,并汇总分析全省交通运输执法人员考试情况。举办2022年度省级交通运输执法业务培训班和交通综合执法业务骨干培训班。四是实施执法服务“暖心”工程。贯彻《江苏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高频事项自由裁量基准(试行)》,实施40项交通运输轻微违法行为免罚及告知承诺制,全省依法免罚 5000余件。
六、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进一步加强
一是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印发《省交通运输厅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公共交通企业信息公开规定>宣贯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2期全省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班,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共650余人次参加培训。2022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92条,依法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8件。二是及时办结149件省两会建议提案,不断健全办理前沟通、办理中调研、办理后交流的建议办理机制,积极推进“请进来开门办理”和“走出去现场沟通”办理方法,建议提案沟通率、办结率、满意率均达到100%,连续三年被省人大、省政协评为先进承办单位。三是加强执法监督。制定《2022年全省交通综合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组织对南通市交通综合执法支队等8个执法单位的执法履职情况、执法规范情况、法律和业务知识掌握情况等进行执法监督检查、质效评估,全面了解执法情况、分析存在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七、社会关切得到规范及时回应
一是及时分析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情况,印发《2019—2021年全省交通运输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情况的通报》,编写交通运输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典型案例选辑(二),总结经验教训,推进依法行政。积极认真应诉,依法做好3起行政复议案件应诉工作。二是注重复议诉讼工作机制建设。围绕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做好过渡期间复议办理人员保障,推动厅行政应诉案卷规范化管理。三是认真办理信访事项,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2022年,各类信访案件办结率、回复率均达100%。四是保障交通运输服务热线12328高效畅通运行。修订《江苏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热线管理办法》《江苏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热线评分办法》,全年全省12328热线受理诉求79.2万余件,转办工单回访率100%,回访满意率99.15%。五是持续加强行业网络舆情监测,核查处置率达100%。坚持落实舆情分析研判例会机制,研讨群众反映的行业重点难点问题,并落实责任部门研究解决方案,做到件件有落实。
2022年,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上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比如:信用修复要求尚需进一步衔接;执法系统数据尚未完全实现共享;柔性执法开展不平衡。这些都需要在下一步工作中改进提高。
2023年,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新要求,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交通运输部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持续深入推进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各项工作。
原文链接:http://jtyst.jiangsu.gov.cn/art/2023/2/6/art_77152_107424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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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需要先填写《删稿申请表》将填好后发送到网站底部邮箱进行删稿申请,同时提供相应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有效证明身份的文件,并保证全部真实且合法获得,申请内容填写不完整视为无效,如是转载请提供源网站已删除的证明。中心审核后会将审核结果回复到其指定的电子邮箱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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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正规网站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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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收费,成为了我们的交通信息员,可以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正能量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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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利用行业百网站群,为企事业机关单位或其他组织、个人进行正能量宣传,发布涉及政策法规、XX动态、法制监察、监督调查、执法在线、内参纪要等方面的最新法制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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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特约编辑岗位可以对外进行有偿服务业务,按规定收费,详见《全国统一网络业务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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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通过提供舆情监测、危机公关、不良稿件及信息处理等服务,收取网络舆情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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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交通调研员等各类兼职人员,我单位不提供薪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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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交通运输相关的政策法规、执法司法、焦点问题、学术理论等方面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维权援助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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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舆情监测员主要工作是有效应用政务、行业双百网站群和分析工具,对网络舆情进行有效监测、监控、公关、管理、分析应对和进行有效的舆情管理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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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最好是提供蓝底一寸证件照电子版照片,提供电子版是为了制作工作证件用,纸质扫描后不是很清晰,做证件照效果不好,如果实在不能提供就寄纸质版的,我们扫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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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交通运输信息员的主要工作是采集、编发各类交通运输领域的资讯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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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交通调研员主要负责调查、研究和分析交通法律问题,收集相关数据和信息,并提出建议和意见;而市场监督员主要负责监督和检查行政机关和其工作人员是否遵守法律和法规,发现违法行为并采取相应的监督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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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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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很抱歉现在网站上还无法提供所有证件模板的查询服务,这是官网待完善的内容之一。现在查询可以采用加微信(ZXT-qgjtfzdyzx),发您需要了解的证件样子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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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在所有岗位中,权限最高,业务范围最广,也是综合能力要求最高的岗位。调研员可以依法依规,针对个案进行调研,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有权申请向全国各级党政机关及涉事企事业单位发送调研函,协查函,函件由北京总部代发,前提是调研选题经查事实清晰、证据充分,总部予以立案。调研员可对外提供互联网全业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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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对不起!我们不提供您需要的查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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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我们不是政府部门,我们单位是全国性综合法律服务平台,可以提供相关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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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宣传推广党和国家交通运输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及交通运输项目;发布政务公开信息及政府交通运输资讯;积极采集发布各类交通领域的政策法规、行业信息、各地动态等各方面信息资讯,涉及法制、社会、民生、执法等相关资讯均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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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在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官网上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的栏目可以打开查看具体的网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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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任何人员,不可以将负面文章的直接发布,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在经过单位调研核实,且相关资料和手续齐全,并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的前提下,才可以发布。文章发布是由总部安排编辑人员发布,调研员不能直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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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平台由4个官网和政务、行业独立域名网站各100个组成,共204个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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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意从事交通运输公益性工作,熟悉国家交通运输相关政策法规与交通领域工作,五年内无违法犯罪记录;熟悉基本的网络操作,能合理运用互联网信息网络平台的各类资源;了解、关注交通运输行业,年龄在25-65周岁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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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意从事交通运输公益性工作,熟悉我国交通运输相关法律法规、司法政策,五年内无违法犯罪记录;熟悉调研工作,熟悉网络基本操作,年龄在25-65之间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有过执法或者公检法行业相关从业经验者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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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4个不同的项目官网承担不同的网站功能,对应着4个业务板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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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百网站群包含核心网站,核心网站为政讯通专兼职工作人员提供特殊业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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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项目主要是发展行业资讯细分类网站,做的是行业市场细分和话语权平台,以网站站群模式增强项目市场竞争力的同时,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尽量满足用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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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交通内参》的主管单位是北京政讯通网络传媒中心,我单位从事的是交通运输领域调研活动,不是新闻媒体,没有记者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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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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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按相关规定:如政治水平、法律法规意识、学历专业、业务水平、工作经验、工作态度、调研年限、社会责任感、工作绩效等,考评调研员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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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依据具体情况。如果您是我们的中心会员,那您发布文章是免费的。会员有相应的账号和密码,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正面宣传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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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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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去工信部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和全国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中查询,项目官网的备案号在网页的尾部有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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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调研员申请需提交:岗位登记表及承诺保证书,无违法犯罪证明(由居住地或者户籍派出所开具),身份证复印件2份、一寸蓝底免冠彩照3张(同时附电子照片1份)、个人简历1份及相关学历或岗位资质证明资料复印件。 申请材料准备齐全,邮寄至全国交通运输资讯发布中心总部,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联系邮箱:qgfzdyzx@163.com,联系 Q Q:3206414697、1224368922,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 建国门内大街26号 新闻大厦5层,邮编:10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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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需要您先按照我们单位的投诉程序操作,我们在收到您的投诉材料后根据案情情况给予您是否受理的意见。 投诉信的要求:收文单位:全国交通运输资讯发布中心;当事人身份(您是谁)、被投诉方(我要投诉谁)、按时间顺序写案件的经过,要求叙述清楚明了,现有证据内容,投诉诉求,联系方式等内容并由投诉人本人签字按手印,附上本人身份证明,如果本案申请人超过15位申请人需要有所有申请人出具的委托书。同时附上案件现有证据的复印件(合同、协议、公告、判决书等),所有上述材料寄至北京总部,我们核查后会与您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