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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江苏交通优质工程(优秀设计)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4-26     来源: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作者:佚名

  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江苏交通控股公司,省港口集团,省铁路集团,东部机场集团:

  为进一步鼓励从设计源头抓质量,激发设计单位创造力,推动新时期交通工程设计行业技术创新,助推交通强国试点和交通运输现代化示范区建设,省厅联合省综合交通运输学会自2023年起组织开展江苏交通优质工程(优秀设计)(以下简称“优秀设计”)申报评审工作。

  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江苏交通优质工程(优秀设计)评审规则的通知(苏交建〔2022〕2号)规定(以下简称“《规则》”),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申报2023年度“优秀设计”的项目应满足《规则》中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的申报范围及条件和申报要求,且工程建设期间无廉政问题、失信行为等情况。

  (二)申报项目名称应与建设项目设计批复相一致;联合完成的项目应得到各参与单位确认,由主要设计单位牵头申报。

  (三)申报单位应按照《规则》第七条要求,提交《江苏交通优质工程(优秀设计)申报表》(见《规则》附件)一式二份,相关申报材料一份,其中一份《申报表》独立装订,另一份与相关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以上纸质版材料请于2023年6月10日前报送省综合交通运输学会,申报材料电子版(申报表WORD版,全部材料申报单位盖章后的PDF版)同步发至227526369@qq.com,电子版须与纸质版保持一致,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束佩璟,联系电话:025-58786635,邮寄地址:南京市秦淮区建邺路168号201室。

  二、注意事项

  (一)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优秀设计”申报工作,充分发挥组织、管理、协调作用,严格把关申报材料质量。

  (二)《规则》及其附件,请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行业发展—建设管理—质量发展栏目下查阅和下载。

  特此通知。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2023年3月22日

  

  抄送:厅综计处、厅航空处,省铁路办,厅公路中心、港航中心。

  


原文链接:http://jtyst.jiangsu.gov.cn/art/2023/4/3/art_77152_109550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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