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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农业农村厅职责

时间:2024-03-21     来源: 交通内参编辑部     作者: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主要职责是:

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省“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组织起草农业农村有关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草案,指导农业综合执法。参与涉农相关政策制定。

二、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三、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

四、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

五、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远洋渔业管理和渔政渔港监督管理。

六、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提出技术性贸易措施建议。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七、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工作。

八、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执行有关农业生产资料标准并监督实施。贯彻落实兽药质量、兽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国家标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管理。

九、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工作,包括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等,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

十、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编制相关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权限承担相关项目实施监督工作。

十一、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推动种业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

十二、指导职业农民等各类新业态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指导推动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十三、完成省委和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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