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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内设处室

时间:2024-02-21     来源: 交通内参编辑部     作者: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内设处室:

1.办公室(行政审批处)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行政审批和机关联络等事务。

2.人事教育处负责人事管理、劳资管理、人员培训等工作。

3.计划财务处负责制定发展规划、财务管理和统计工作。

4.法制处负责拟订规章制度、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法制宣传等工作。

5.政策研究室负责制定政策、研究重大问题和参与试点示范工作。

6.住房保障处负责拟订住房保障政策和规划,并监督执行。

7.城市规划园林处负责城市规划、园林绿化和风景名胜区保护等工作。

8.标准定额处负责制定行业标准和定额,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9.房地产市场监管处负责房地产市场的监管和管理。

10.建筑市场监管处负责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管理项目招投标和施工许可等事项。

11.城市建设处负责市政公用事业、市容环卫和城市建设的管理。

12.村镇建设处负责指导村镇规划建设和农村住房建设等工作。

13.科学技术处负责科技发展规划和建筑节能等事务。

14.住房公积金监管处负责管理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住房资金。

15.勘察设计管理处负责勘察设计、工程建设抗震等事务。

16.城市管理监督局负责城市管理执法和监督检查工作。

17.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党群工作。

18.离退休人员工作处负责离退休人员的工作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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