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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法》开车发生车祸了,交管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吗?

时间:2024-02-06     来源: 交通内参编辑部     作者:

当开车时发生车祸时,交管部门是有权采取一些措施来确保交通秩序和调查处理事故。在某些情况下,交管部门是可以扣留事故车辆的,今天全国交通运输调研中心的调研员给大家普及一下。

案例:

2019年某日晚上,王先生开车在高速公路行驶着,当时由于夜间视线不太好和车速太快,他并没有及时的注意到前方在堵车。当离前车越来越近的时候,王先生猛地刹车,但是已经无法避免与前方的车辆相撞。最后两车发生了严重的碰撞,造成了人员伤亡和车辆损坏。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 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应当由鉴定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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