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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高两部发布:醉驾情节轻微可以不予立案

时间:2023-12-19     来源: 交通内参编辑部     作者: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该意见自2023年12月28日起实行,旨在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继刑事政策,根据案件的具体情节,该宽则宽,当严则严,罚当其罪。

此次意见明确了15种从重情节,如因酒驾、醉驾曾经受过处罚等,以及十种不适用于缓刑的情形。对于存在发生交通事故、行为危险性大以及主观恶性深等情形的醉驾行为,将予以从重处理。此外,对于醉驾同时构成其他罪名的,依照处罚较重的犯罪定罪,并从严追究刑事责任。

两高两部发布:醉驾情节轻微可以不予立案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意见明确了醉驾情节轻微的情形。对于这类行为,可以不起诉或者定罪免刑。对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不予立案。同时,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这样的规定旨在保护公众安全,同时为醉酒驾驶者提供更人性化的处理方式。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经呼气酒精含量检测显示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每100毫升以上,公安机关应当依照刑事诉讼法和本意见的规定决定是否立案。对于那些醉酒驾驶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不予立案。这一规定确保了法律的公正实施,同时也为醉酒驾驶者提供了明确的法律指导。

总的来说,这次意见的出台,为醉酒驾驶刑事案件提供了明确的规范和指导。它全面贯彻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根据案件的具体情节进行分类处理,既体现了法律的威严,又彰显了法律的温情。那么大家觉得这项新的规定如何呢?欢迎评论区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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